每次读到语文课本中的“敬畏生命—张晓风”时我都觉得连着读起来太顺了,太好听了,这促使我继续读下去。我在想:原来可以吸引读者眼球的除了新颖别致的题目,精彩的开篇,还可以是琅琅上口的题目,它会让你觉得尝到了不同寻常的口味,促使你去知道他的全部。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内容到没什么特别的印象,只是那些描写曾经残忍伤害过生灵的文字深深触动了我的心,我觉得那就是在说我。很小的时候,我也是按照那种简单的思维将动物体分类。很小的很常见的,例如蚂蚁,我是从来不会表达出善良之心的。很丑的很恶心的我也不会,就像蚊子﹑老鼠。我认为很可爱的,玩起来很有趣的,就会很善待它,像狗﹑猫等。还有一些不常见的,像水牛﹑倒退儿﹑蝉。可学了这篇文章,我才知道自己大错特错了。
不是人人喊打的东西就不应该有尊严;不是众人喜爱的宠物就应该被重视;同是生命,都应敬畏。
从现在起,我开始害怕伤害小动物,那就等于谋杀生命了。一只飞虫飞到我的课本上,我不能弄死它,而是给予它对生命的最大尊重—把它放在指尖上再放生。
也许我就是从那时起开始想要进动物保护协会了,考上大学当我填报志愿时,第一眼看到动物医学专业我就毫不犹豫地选择并作为第一志愿了。现在我已经大二了,两年专业课的学习让我意识到想要保护动物,想要进动物保护协会,想要做一名兽医,远没有我当初认为的那么简单,第一次做解剖实验,当一只活生生的兔子在我面前被割颈杀死的时候我甚至都吓哭了,我永远都记得它垂死挣扎还有死后鲜血直流的的样子。原来想要保护就要先学会伤害,从此我对生命有了更深的敬畏。
心存敬畏,行有所止;有所敬畏,才能无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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