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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母叔母

时间:2016-08-08 15:29:54    来源:
义母叔母

 台湾著名作家九把刀在《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中这样写道,“每个女孩都是我们鼓励朋友的话的烛火,照亮了我们每段时期疯狂追求梧桐树叶的动人姿态,帮助我们这些男孩,一步一步,成为像样的男子汉。”

那些年,我与身边女孩子的脑筋急转弯答案

年歌作者: 逝者如斯

1 、我是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我是一个永远也长不大的的孩子。

我的名字叫李一,比某位女歌星的名字刚好少了一个字。

我至今仍然弄不懂我的母亲当年为我取这个名字的原因。“一”字简单、好记,还是用来证明我是她身边唯一的孩子?抑或预示我在将来成为某行业中的第一?黑社会第一?世界第一再推下去,我的脸上会发烧的,只能就此打住。不管它了,名字只是一种符号,并不能说明什么。关健的问题,在于我是一个怎样的人?你,包括你的朋友、你身边的王二麻子的朋友们会怎么看待我?这点,对别人无关紧要,而对我,非常重要。

这么说吧,我此刻就像站在台上的某位歌手,一首歌已经唱完,台下的人如果没有鼓掌,那么我李一就没有必要再在台上丢人现眼了,应该及早滚回我的鸟巢,连同我这么多年的亲身经历一起,销声匿迹于这个世界。真到了这一步,我只有对不起您了,我的母亲!

2 、父亲,是我眼中的谜

说真的,我非常不愿意提及我的童年。因为这里面涉及到我母亲的隐私和我的身世。我不愿意我母亲此刻长眠在地下,还要被一些繁花似锦觅安宁 淡云流水度此生的好奇心所打扰。但是如果我不交待清楚,就不足以说明我的身世,只好请她老人家理解万岁了!

我母亲是一个残疾人。自我懂事的那一天起,母亲的双腿就不能下地,她是靠两根拐杖来维持日常的行动的。为了帮助苦命的女儿,我的外婆一直跟在母亲身边。如果没有我的外婆,我的童年不知要多吃多少苦。

我从未见过我的父亲,试想一个丧失了劳动能力的残疾女人,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养活一个孩子谈何容易?好在有了外婆,我的童年除了衣服穿得没有同龄的孩子好之外,我的身上聚集了外婆和母亲两代人对我的宠爱,这一点,我比那些没有见过外婆或是外婆根本就不在身边的孩子更幸运。

关于我的父亲,母亲在我面前闭口不谈。小时候因为不懂事,我记得在外面受到欺负回家后,吵着向母亲要我的父亲时,我看见母亲暗暗地流泪。那一瞬间,我突然成熟了,并且决定以后再也不会在母亲面前提起“父亲”这两个字。可是有一天,当我在外面玩疯了跑回家找水喝时,无意中听到了我的外婆和一位陌生男人的谈话,其中有几次提到了我的父亲。于是,我悄悄地躲在墙角,偷听他们的谈话内容。

3、母亲,我非常非常爱你

年轻时,我母亲是村里的第一美女,她的名字叫刘桂香。她的名字和她的人一样,对身边的人尤其是村里的小伙子天天散发着难以抵挡的芳香。村里足足有二十多个适龄后生,纷纷找媒人去向我外婆提亲。因为我外公死得早,生前是教书的,有文化,母亲又是他们唯一的掌上明珠,所以外婆对我母亲的婚事很是慎重。

只是事情大大地出乎我外婆的意料之外,我母亲自己看中的人是邻村的李霸,做木匠的,会做一手好木工绝活,家境只能算中等偏下。我的外婆不是一个嫌贫爱富之人,但她相当迷信。她偷偷地找过算命的瞎子,结果李霸的八字与我母亲的相冲,于是,她便死活不同意这门亲事。母亲是一个很孝顺的女儿,为了安慰外婆,她只好表面上答应不和李霸来往。可是李霸却对我母亲紧追不放,想方设法避开我外婆,在野外寻找机会与我母亲见面,渐渐的,两个人到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难分难舍的地步。聪明的外婆当然很快就知道了,为了保护自己的女儿,她主动采取了以退为进的招术。她亲自去李家村找李霸的父亲,故意说好男儿志在四方,如果李霸真的喜欢我闺女,那就要把手艺学得更精一些,去外面闯一闯,长长见识,约定两年后再回来完婚。

我母亲不知是计,舒心地笑了,李霸更是高高兴兴地出了门。只是千不该万不该,在临行的初夏前夜,我的母亲和李霸在村头的稻草堆下偷吃了禁果。这种意外的出现是我外婆始料不及的。

我不怪我的母亲,真的一点也不怪她。在五十年代,她为了追求自己的感人爱情故事,敢于做出那样的决定,的确是需要一定的勇气和胆识的。只是命运对她,非常的不公平。她先是背上了未婚先孕的丑名,又在一个人坚持生下我以后的第二年,突然得了下肢瘫痪的怪病。难道真的如我外婆所说——是命不好?是两个人的八字相克才酿下的苦果?我是唯物论者,根本不信那一套!如果是因为我的出生而注定要让我的母亲受一辈子的苦,那么,我宁愿这个世界上就根本没有我!只是,从我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这件事已经由不得我了。既然事实无法改变,既然我已经来到了这个世界,那么,我只有好好地活下来,不为别的,为了我那可亲可敬的外婆,为了我那善良坚韧而命苦的母亲。我要活得比任何人都好,我要活得比任何人有出息,因为我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人,我的名字叫李一!

4、童年,我重复做着同一个梦

在我三岁那年,外婆离开了我。我刚满六岁时,我母亲也找外婆去了。村里的好心人把她们母女葬在了同一片墓地里。从此,我成了一个孤儿,成了村里年龄最小的五保户。直到九岁,我才上小学一年级。就是从九岁开始,我每晚有了梦。

起初,我梦见的都是一片原始森林,黑暗中,我在里面东奔西跑,大喊大叫,始终找不到回家的路。在梦里,我突然想起一个人:父亲。他究竟在哪里呢?外婆死了,母亲也死了,只有他,是我唯一的亲人,他为什么不来接我回家?他为何不肯与我相认?母亲没有让我姓刘,而是姓了李姓,那就证明:我是他李霸如假包换的儿子,他却这么狠心,抛开自己的亲骨肉不闻不问?!

带着所有的疑问,我年年以全班第一名的成绩,很快由小学升到了初中,后又由初中考上了县城一中,成为当时全乡第一个考进县城的乡下娃。在学校,我不仅学习成绩好,而且经常帮助家境困难的同学,所以高中三年,我年年被评为省三好学生。一九八七年,我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大学。村里、乡里、县里三套班子、三队锣鼓,拥着身戴红花的我,坐着县长的吉普车,回到了生我养我的小村——李家埂。那情景,就像电视中古人中状元打马游街一样的露脸和风光。

当夜,我一个人摸黑守在我外婆和母亲的坟前,泣不成声。对于长眠于地下的她们,我只有深深的感激。遗憾的是,我将永远无法报答她们了。从那一天起,我的梦早已醒了:我再也不去想我的父亲了。如果他真的仍然活在这个世上的话,那他不肯见我,并不是因为他不爱我,而是因为有他自己的苦衷。这样想时,我的心里豁然开朗起来。也许,从那一刻起,我已经长大了,我再也不是一个长不大的小男孩了。我要用我的肩膀,担负起一个男人在这个世界上应该担负起的责任和重担。我一定能行的,因为我的身上,流淌着我的父亲和母亲的血,在我的生命里,决不做一件对不起深爱我的女人的事。只是,因为我的学习成绩最优秀,在高中我就被一群女孩子盯住不放,现在回过头来看看,或许我早该要向她们说声“对不起”了。

关于老师的作文300字月亮诗词

5、镜头回放之一:周逸红开始出现了

喂,李一,你好吗?

我是周逸红,就是坐在你后面一排靠右边的位置上的那个很不起眼的女生。我敢肯定,我不这样写,你一定搞不清我到底是哪一个,因为我知道,班上女生的名字,你是一个也记不住的,因为你从来不曾向我们看过一眼。你知道我们女生给你取的外号吗?孙艳红一直在背后叫你青辣椒,她还说她想找机会一口吃掉你呢!

李一 = 青辣椒,真的太有意思了!

有一次吃饭,我,孙艳红、还有王霞,说你是一个长不大的男孩子!是一个不会变红的青辣椒,从来不会和女孩子讲一句话的。“有一次,”王霞说,“李一今天和我讲了一句话,只有一个字:‘给!’原来呀,是他把捡到的一支钢笔还给了我。哈哈,他总算对我开口讲话了,我是一个最幸运的小女人!”

李一,我不说这些了,我想问问你:为什么你的学习成绩那么好?门门功课都能考第一?你是不是文曲星转世的?我爷爷说,古代中举的人都不是凡人,他们都是天上的文曲星下凡的。如果我爷爷的话是对的,那么我就有一百个理由相信:你李一就是天上的文曲星下凡,你不是人,你的前生是神!我很荣幸,我们班上有你这样一位男同学,你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是我心目中的神!我崇拜你,我想读懂你,我想走近你!李一,这是我的心里话,我今天想一吐为快,因为我知道你不会给我当面与你讲话的机会。我的英语和数学成绩太差,我想请你帮我补习,行吗?

另外,我妈妈想见见你。我差点忘了告诉你,我妈妈叫李亚娟,是高三年级的物理老师,也许明年,她就会教我们班了。我的家,就住在学校后面的六五零二厂宿舍,是我爸爸单位的房子。我妈说,你的物理成绩很优异,她想重点培养你,给你开小灶,条件是你必须每个周日要去我家,在我家吃住。如果,如果你害怕见我,我可以在周日去我外婆家,让你好好跟我妈妈学知识,可以吗?

好了,我不多写了。本来我是有很多话要告诉你的,可这会儿脑子里又乱乱的,我都不知自己到底对你讲了些什么,更不知你是否能够领会我的意思。如果你同意见我妈妈,明天下午放学以后就到学校背后的那棵最高的杨树下等我,我们不见不散!

6、无意中发现:孙艳红写了这样一篇怀恋过去的句子

这几天,李一这家伙是不是感冒了?昨天上晚自习时,我听到他一共咳嗽了二十九声。冬天来了,他每天身上老是穿着那件薄薄的、早已磨得掉了毛的黄色外套,不冻病了才怪呢。他一定是没有毛衣的!我也真的太笨了,竟然连毛衣都不会织!我要向谁学织毛衣呢?一定不能向妈妈学,不然她会问:我不是给你织了三件毛衣吗?你现在的主要精力是学习,再说,你给谁织毛衣呀?你这丫头,是不是早恋了呢?……那我该如何回答?我总不能老老实实地告诉她:妈,我暗暗喜欢上了班上的一个男孩子,他的名字叫李一!哎哟,那不羞死人了!对了,我还是偷偷地跟邻居燕姐学吧,她的毛衣比妈妈织得还好,再说,她是我的好姐姐,比亲姐妹还亲呢,她一定会为我保守秘密的。如果,我织好了一件毛衣,怎么交给李一呀?他这家伙也太那个了,明明就坐在我的前排,可从来一句话都不和我说,每次他来我跟前收作业本时,头还故意低着,根本就不敢看我一眼。我长得有哪么难看吗?班上,周逸红算得上第一漂亮,我是第二吧,至少,我也应该和王霞并列排第二名的!燕姐上次对我说,如果给心爱的人织毛衣呀,那他穿在身上,会暖在心里的!我现在就想知道,如果我真的为李一织好了一件毛衣,他到底会不会觉得暖在心里呢?

哎,我算是完了!高考在即,书却一点也看不进去,整天不是想东就是想西的,我真恨自己!在高二,我可不是这样子的!我的成绩一直保持全班前五名的!现在,第一名固定是李一的!听说从上周开始,物理老师李亚娟还特意为他开小灶,这小子真的好幸运啊!哼,都是这个该死的李一!自从他坐在了我的前排,我就像中了魔一样,所有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他的身上了。这么早就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一个男孩子,我是不是不正常啊?也许,等我把毛衣打好了偷偷塞给他,看他整天穿在身上,我就又能集中精力学习了!嗯,但愿吧。

7、没有想到,我还得罪了汪水容

事隔三十二年,在一次中学同学的聚会上,我听老庚王亮说:李一呀,你上中学就有女人缘,除了周逸红、孙艳红、王艳之外,你还得罪了一个人——汪水容!

汪水容?不可能呀,我班上没有一个名叫汪水容的女生,你别骗人!

我是谁?我们是老庚呀,和亲兄弟一样亲的老庚,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的老庚!你忘了,我们在学校背后的那棵最高的杨树下发过誓的。

王亮既然这样说,我相信这是真的。我又多了一条罪责,我在无意当中,伤害了一个名叫汪水容的女孩子,她不是我们班上的学生。在介绍汪水容之前,还是有必要说一下我和王亮的关系。高一的时候,我和王亮是同桌。他长得高大威武,而我只有三块豆腐高,因此王亮义不容辞就成了我的兄长和保镖。我们又是同所同月出生的,他只比我大18天。受到《三国演义》中桃园三结义的启发,我和王亮有一天也在杨树下拜了把子,我们不分大哥二弟,我们叫老庚。在我们江西,有两种称呼用得最多,一是老表,二是老庚。前者是有血缘或亲戚关系的,后者纯属异性朋友之间的结拜兄弟。

原本我不认识汪水容的,她不在我们班上,她也不和王亮同班,但他们是老乡,同是从付垅乡中学升入县城的。那个时候,我发现王亮一提起汪水容,他的那双原本并不大的眼睛就开始发亮,如黑夜里的猫眼一样,放着一种绿色的光,可惜汪水容是一位漂亮的女孩而不是老鼠,否则一定变成了王亮的猎物。只要一提“汪水容”三个字,王亮就精神抖擞,话题滔滔不绝。于是,我常常嘲笑王亮陷入了一种汪水容效应之中。汪水容到底有多漂亮呢?起初我不敢想象,所以毫无心理准备。当有一天她真的站在我的面前时,我的两眼开始发直,喉咙发痒,想讲一句合适的话却半天发不出声。我只能傻傻地对她笑着,露出那排本该隐藏起来的牙齿,当时靠当门牙右边的第二颗牙掉了,掉得真不是时候,露出一个说话跑风、吃饭藏米粒的黑洞,偏偏让那么美丽的汪水容见到了我的丑陋的一面。当汪水容如一阵风从我面前走过之后,我立即原谅了王亮先前在我面前所表现的种种“汪水容效应”,我在内心也这样想,如果我比王亮早一天认识她,那第一个得病的人就是我了。于是我心里跟明镜似的,王亮对汪水容有意思了!朋友妻不可欺,所以我立即熄灭了所有的想法,我告诉自己:汪水容是王亮或李亮的,我从来就不认识她!当然,如果老庚王亮需要我帮忙,为他和汪水容牵线的话,作为王亮的好兄弟,做这件事我义不容辞。

从王亮口中得知,汪水容的作文写得非常好,她曾委婉地向王亮表示,要和我交换作文看,问我是否同意。有这样的好事,我当然很乐意。于是,我有机会读到汪水容的作文了。天哪,这哪里是作文啊,分明是一篇非常到位的爱心作文!我捧着汪水容的那篇《母亲河边的一串脚印》,边读边流了泪。她的笔下,写了家乡的小河,写了一位平凡母亲的一段不平凡的人生经历。一向在写作课堂上沾沾自喜的我,顷刻之间,在她的元宵节作文600字面前羞愧地低下了头。与汪水容的写作功底相比,她是高中,我是小学三年级的水平。找到了差距,我才有动力奋起直追。至少在这点上,我要感谢汪水容。

这是我整个中学时代与汪水容唯一发生的一次接触!可王亮却说是我伤了汪水容的心,原因是她那次在作文本里夹带了一封写给我的信!我当时不仅没回,事后也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她受到打击后从此意志消沉,成绩一落千丈,高考名落孙山!天地良心,这真是天大的奇冤啊,我发誓那次根本就没收到她写的信呀,要不,我怎么可能置之不理呢?或许是王亮在将作文本转交给我的途中将信弄丢了罢,不然,我不可能没发现的。

那年高考,结果除了我考得最理想以外,王亮在湖南财经学院,王霞在江西师大。最有希望的周逸红、孙艳红和汪水容却名落孙山。这又说明什么呢?如果人生不能用命运来解释的话,那只能说“同学少年都不贱”。

8、其实,我和王霞之间原本没有什么

王亮当年没有和汪水容在一起,并不是汪水容先看上了我,而是她与王亮之间的缘分不够。可我呢,多年以后最终与王霞走到一起,而不是周逸红,也不是孙艳红,这足以说明人的一生中要相信命运,相信婚姻真的是有缘分之说。那些曾经与我相好而没能结为夫妻的女人,只能说明是有缘无分了。而我和王霞,一开始就根本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金秋十月,一个极其平凡的星期日。天依然很热,似乎还未完全脱离盛夏的暑气,一丝风也没有,树上的叶子低垂着脑袋,一动也不动。我和王亮刚打完一场篮球,浑身热得难受,便往学校背后的一口深水塘边跑。学校有明文规定,学生是不准下水游泳的。所以我没有拉王亮一起去,怕他受到牵连。

太阳快落山了,附近的田野没有一个劳作的村民,大自然静悄悄的,只有学校屋顶上的炊烟直冲云天,偶尔会从远处传来一两声鸟叫,偶尔夹杂一声乌鸦的悲鸣,让人听了有点毛骨悚然。我脱完衣服,正准备往水里跳时,猛然听见池塘对岸传来“扑通”一声,我看见一个人影扑下了水。从小我的水性很好,我从那人跳水的声音就听出了不对头,“不好,有人寻短见!”,这个念头在我脑子里一闪,来不及多想,我跟着跳下水朝对岸游去。

被我救上来的男人名叫李再三,后来成了我的义父。义父和王霞的妈妈是同事,同在双钟第一小学教书。义父想不开的原因是,他那十三岁的儿子李星,在上个月末因为偷偷一个人去野外的河里游泳,便再也没有上岸。义父义母今年都五十出头了,义母只比义父小三个月。失去了唯一的儿子,义父痛不欲生,他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只好亲自去水下陪儿子了。作为一个孤儿,我的确需要来自父母的关爱,义父刚刚失去了儿子,恰恰我们两人都姓李,五百年前原本就是一家人!

说来也怪,记得当时周逸红曾经说过,王霞在背后曾说我是青辣椒,还说想找机会一口吃掉我。奇怪的是,当我知道了这件事情以后,王霞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她由开朗活泼变成了乖乖女,一心只将心事扑在学习上,只是与我对面相见,她的眼睛里多了许些羞涩的成份。这种感觉我当时是没有体会到,当我真正和王霞走到一起了,我才想起原来最早对自己投入了感情的那个女孩子,不是周逸红,也不是孙艳红,而是王霞。这样想来,王霞之所以能考上大学,而周逸红与孙艳红却落榜就很正常了,因为爱情的动力是最强大的!

未上大学之前,我与王霞从未正面接触过一次。王霞虽然身材很苗条,可是五官却缺少特色,至少没有周逸红那么耐看。她的优点是性格豪爽,富有同情心,常常无私地帮助他人。整个高三,因为李亚娟老师为我补习物理的缘故,多少出于报恩的心理,我在内心只默默地接受了周逸红对我的好,眼里不曾留意别的女孩子。

在我的印象中,李亚娟老师并不反对女儿和我交往,只是每到周日的晚上我和周逸红同在房间温习功课太晚时,她会善意地提醒女儿要早点睡觉。可怜天下父母心!她当然不希望正处在青春期的两个孩子禁不住来自对方身体的诱惑而做出出格的行为。可是有一回,如果李亚娟再晚回来十分钟,我和周逸红就要突破最后那道防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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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差点偷吃了摆在嘴边的禁果

那是一个下着细雨的初冬周的下午,李亚娟回了娘家看望妈妈。我和周逸红同在周家做功课。我在写一篇论文,准备参加全市的作文比赛,周逸红在做物理习题。平时,我们是在客厅里写作业的。天快要黑下来的时候,周逸红拉亮了灯,口里说太冷,便邀请我参观她的卧室。

从出生到读高三,我是第一次踏进一个女孩子的闺房。当时,我的心里有一种莫名的紧张,面对眼前的一切,我像是到了另一星球的外星人,样样都觉得新鲜。周逸红的房间整洁、整齐,淡蓝色的窗帘、淡蓝色的床单,连桌子上放的一只小茶杯也是蓝色的。这种淡蓝色的基调如一朵朵兰花,开放在房间的每个角落,我实实在实地闻到了一股兰花的香味。当时我并不明白,那就是一个青春少女的体香啊!顷刻之间,我有点陶醉了,我甚至在内心埋怨周逸红为什么不早点请我参观她的房间,我甚至还异想天开:要是自己也能睡在这样的环境里,哪怕只是一个晚上,也就心满意足了!而自己家里的房子,破败的墙壁,缺角的桌子,土布的被子,简直就是另一个世界的古董。我的心,刹那间自卑起来。周逸红到底是哪些地方在吸引着自己呢?当周逸红脱了鞋子钻到了被子里,人靠着墙壁,用被子盖住了下半身,拿一本书在看的时候,我,十分镇静地站在床前,第一次近距离地认真打量着周逸红。

她有一张令人说不出的漂亮的脸,整个脸型是圆的,那种圆不是苹果形状的圆,如果那样,就显得俗气了,周逸红的脸圆得极有分寸,圆得极至,圆得让人看了养眼,无法从这张脸上挑出任何毛病来;她的鼻子和嘴唇的位置,距离恰到好处,鼻孔是朝里的,肉肉的,色泽很好;;她的嘴唇是那样的小巧,未曾开口,浅浅的一笑,露出两个圆圆的深酒窝。唉,谁叫周逸红生得这么美!这种活生生的诱惑,正如王霞当初的那句玩曹雪芹的诗,我当时恨不得一口吃了她!

“李一,李一,你在想什么呢?”

“啊——我,我在想,李老师怎么还不回来呀。”

“我外婆最近腰痛,妈妈肯定在帮她按摩。万一妈妈回不来,今晚我下水饺给你吃。你喜欢吗?”

“当然喜欢!你真能干,还会做饭啊!”

“不会炒菜的,其他的都做过。对了,今天下午我这道物理题没听懂,你过来看看!”

我的身子没动,只把头伸了过去。但距离有点远,看不清书上的字。

“来呀,坐到床上来。我都不怕你,你一个男孩子还怕我呀?”

我只好听话地坐在床沿上,与周逸红的头挨得很近,我闻到了她身上散发出来的少女的体香。

“你的脚也冷吧,干脆也进被窝里暖一下!”周逸红说着,把身子挪了挪,空出一块地方。

我先是迟疑着没动,但又怕她笑话自己“你一个男孩子还怕我呀”,这才勇敢地脱了鞋子,钻进了被窝。周逸红一下子将自己的脚放到了我的脚上。“别动,我帮你暖暖!”她的口气就像是我的长辈。

我的身上开始发烫,此刻,我根本就不冷,因为下身有一股血直往上冲。不行,不能这样!我极力挣扎着想起来,我要逃离这个温柔的陷阱。谁知我刚一动,周逸红就用双手把我的脚按住了,她的脸变得红红的,气息也开始变粗了。我不知是哪里生出来的勇气,一把抱住周逸红,用我的嘴唇狠狠地亲她的脸。同时,我的右手也开始不规矩起来,大胆地伸到了周逸红的衣服里,触摸到了她的一只乳房,它圆圆的,鼓鼓的,嫩嫩的,如同早晨刚刚出笼的肉包子,那个小小的乳头,富有弹性。突然,我感觉到周逸红的一只手已经抓住了我下身最敏感的地方。那是地震的震中,那是火山的喷火点,只要一不小心按下了开关,就会喷薄欲出。我再也控制不了自己,快速脱光了身上的衣服,把周逸红压在了身下。

因为痉挛和疼痛,周逸红不禁叫出声来……就在这时,大门外传来了敲门声。是李老师回来了,她早上走得匆忙,竟忘了带钥匙。

这一次半途收场的性经历,成为我和周逸红生命里永恒的记忆。后来我查看了相关的书,这才知道发生那样的意外一点也不奇怪。什么是青春期?什么又是青春期的燥动?这种燥动是人生成长过程中正常的生理需求,只不过我与周逸红比较幸运,恰巧有了适当的时间和地点去做一次短暂的试验,连不朽的慷慨激昂巨著《红楼梦》中不也有“宝玉初试云雨情”这一节?这段经历,是我们两个人的秘密,这种秘密无论何时何地都是青涩而甜蜜的,它从头至尾,始终散发着青苹果般的芬芳。也是从那一刻起,我一生中都离不开淡淡的兰花的香味,那是一位妙龄少女身上特有的体香,那是我一生中记忆宝库中的无价之宝。

除了这一次,我真正近距离地接触女人,要等到大四的最后一学期。第一次与我有肌肤之亲的女孩子的名字叫钱倩倩。

10、在农大,有个谁也不敢碰的冷美人

考上了农大以后,我依然和中学没什么两样,一天到晚只顾埋头啃书。每天我只过着三点一线的简单个性签名:教室——图书馆——宿舍。而身边的男女同学,几乎都在忙着谈恋爱,每天粘在一起,不是男生去女生宿舍,就是女生来男生宿舍,那种经常性的亲昵小动作,让我偶尔看到了有些面红耳赤,而他们作为当事人,却是落落大方,得寸进尺。于是,害得我晚上十一点之前,是断然不回宿舍的,我宁愿站在操场上的路灯下读我的写冬天的诗,也不愿听他们口中讲出的软绵绵的情话酸话。

我的主动退却,赢得了室友们的称赞,但他们仍然在背后送给我一个雅号:书呆子!

白天休课的时候,我听同室的男生谈论得最多的一个女生,她的名字好像叫钱倩倩,他们说她是个冷美人,还有人更尖刻地称她为“性冷淡”。

我从来不参与他们的任何讨论,就算我有时不看书,静静地躺在床上,双眼盯着头顶的床板,脑子里想的也是《少年维特的烦恼》或是《静静的顿河》。但时间长了,我突然想见见那个冷美人!我已知道她住在506宿舍。这个念头一冒出,我先是吓了一跳:难道说“近墨者黑”,我没有做到“出于污泥而不染”,已被这帮坏小子带坏了?我立即矢口否认:不会的,我只是偶尔的好奇罢了,因为好奇之心人皆有人,不是么?

但作为一个正在发育的十八岁的男孩,我的身体又是健康的,夜深人静的时候,我身上的某个部位经常会很正常地挺立起来,于是我全身像火烧火燎似的不舒服。我尽量控制并提醒自己不要用手去碰它,可是,往往忍得了前九回忍不住第十回,渐渐的我非要等到一股液体喷出体外后才能呼呼大睡,睡梦中,我常常记起高三那年周逸红身上的那股香味,于是,该死的某个部位又开始变得雄赳赳起来……

11、机会突然降临,我与冷美人同处一室

没想到校刊《青果》会公开在全校招聘编辑,我兴奋得在心里高呼“总编万岁”!我抢先报名,并提交了一篇散文《我那被风吹过的童年》,心想凭我的写作功底,一定会顺利入选的。结果真的如我所料想的一样,我幸运地成为全校新生中新增的三名编辑之一,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公告栏里我的名字前面写的是“钱倩倩”三个字。我当时就在想,此倩倩会不会就是室友口中的彼倩倩呢?如果学校没有同名同姓的两个人的话,那我想见钱倩倩的愿望马上就要实现了!

难怪背后那么多男生在议论她!当我第一眼看见钱倩倩时,我在心里惊呼世界上竟然会有如此标致的美人!她的美,是任何文字都替代不了,也形容不出的,她的端庄、她的高贵、她浑身上下所散发的诱人气息,是任何男人也忘不掉的,即使他是行将就木的老人,也会穷尽全身的力气贪婪地看上最后一眼,想把她的美带进棺材里去,似乎只有这样做,才能做到死而无悔!像我,一个身材又矮相貌平平的男生,只有权利看她第一眼,就没有资格再看她第二眼,因为在她面前,我的内心有一种自惭形秽的感觉。我这才明白男生为什么在背后叫她“冷美人”,其实所有的错并不在她的身上,她绝对是无辜的,那是因为所有的男生在她面前就会停止思想,更不敢有某种下流的欲望,她是纯而又纯的,容不得任何男生有半点污秽的杂念去玷污她!因此,相对于男生的望而却步而又死要面子,他们只好倒打一耙,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胡乱地给她扣上一顶“冷美人”的帽子了!

以上,就是我对同室男生心态的准确分析。我相信,我的分析是极其正确的,这种正确性,后来通过我与钱倩倩的几次正常接触而得到了有力的证明。

因为我是校刊专栏《校园剪影》的发稿责编,而我收到的第一篇稿子恰恰是钱倩倩写的。作为一名校刊编辑,他(她)的文字功力要想快速得到全校师生的肯定,最好的捷径当然是发表一篇文章。我是这样做的,钱倩倩也是这样做,可见天下无论是英雄还是美女,所见略同。为了讨论她文章中的某一细节,那晚编辑部里只有我和钱倩倩两个人。我们面对面地坐着,我的手上捧着她的文章可是心思却全在她的身上。她说话的声音甜而不腻,娇而不媚,每个音符在空气中绕了一圈之后再钻进我的耳朵,捎带着也钻进了一丝丝青春少女身上特有的香味。凭直觉,她并没有瞧不起我,相反的,她认为我很有文学细胞,她说只要我坚持写下去,假以时日,就会红遍中国大江南北。第一次听到这样的称赞,而且这话又是出自钱倩倩之口,我就算是以后天天遭人唾骂也是值得的。

谈完了工作,我与钱倩倩还聊了几句家常,我知道她是湖南邵阳的,父亲早逝,家里还有一个妹妹正在读高二。

从那天开始,钱倩倩的影子在我心中牢牢地扎下了根。在校园的每一角落,只要有她出现的地方,就有我追寻的目光。我用最古老的写日记的方法记录着我每一天的真实感受,更是不漏掉我与钱倩倩交往的每个细节。这本日记一共528页,可惜它在毕业的前一周被同室的周辉平无意中夹在一堆废报纸中烧掉了。从此,我恨死了那个名叫周辉平的家伙!我天天在诅咒他,希望他下辈子下到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我万万没有想到,我的毒咒在二十一年后的某一天突然应验了!在我得知周辉平出事后的无数个日日夜夜,我的良心深深地不安。当我在感情上再三经历波折以后,我心如止水,常常靠回忆大学时代的每个细节来打发余下的时光。这些我在以后的章节里会提到,还是先回到钱倩倩的身上吧。

12、我不想谈恋爱,但我愿意把第一次献给你

从大二开始,除了我的每门功课都是优秀之外,不断有文学作品在全国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一不小心还拿过两个优秀奖。除了编辑工作,我尽量控制自己不与钱倩倩过多地接触。因为我的心态是极其自卑的,我将每一次与钱倩倩的接触,看作是上天对我的格外恩宠。我宁愿用我的灼热的目光,静静地躲在校园的某一角落,自上而下或是从外到内,将她的身体慢慢地包围,然后,在她毫不知情的形情下,将我的灵魂渐渐地依附在她的一根头发上或是一粒钮扣上,不分天晴下雨,不分白昼黑夜,义无反顾地陪伴着她,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秒!

有一次,我晚上睡得很早,同室的男生正在玩扑克,打关鸡。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中钱倩倩穿着泳装,拉着我的手,朝波涛滚滚的赣江跑去。我们在水里,尽情地嬉戏,突然,一个大浪头扑来,钱倩倩不见了,我吓得大声尖叫起来……

惊醒以后,我全身是汗,身下的床单早已被下体流出的液体浸渍了一大块。

“一哥,你是不是做恶梦了?真有你的,梦中还叫着钱倩倩的名字,你不会是想那个冷美人想疯了吧!”

原来是周辉平,住在我上铺的家伙刚才一定是将一颗花生米掷向我。

“钱倩倩?怎能么可能呢,我刚才正在做捡钱的美梦呢,被你这家伙破坏了!”我说谎话简直不用打草稿,张口就来。

“哈哈,原来你是财迷心窍,不是色迷心窍啊!”大家不约而同地大笑地起来。

我对钱倩倩的态度一直保持不冷不热,她是多么聪明伶俐的一个女孩子,一定能明白我内心的种种挣扎。只是,她表面上仍然保持装聋作哑,和我的关系若即若离。除非哪一天有人亲眼看见了我写的那本日记,要不,说我会和钱倩倩谈恋爱,全校恐怕没有第二个人会相信的,因为,钱倩倩自始至终是冷艳的,她好比一棵树上那朵开在最高枝头的花儿,尽管光彩照人,芳香四溢,可是树下的人们只能远远的以仰视的角度观赏它,谁都不敢伸手去摘下它。也许,这正是一种高处不胜寒的滋味吧。而我,虽然有机会观赏这朵花,但我只会拼命地守护它,为她浇水施肥捉虫除草,从未动过某一天想要将它据为己有的念头。

记得电影《刘三姐》中有一句歌词,“世上只有藤缠树哟,何曾见过树缠藤——”,可是,歌德的一句坏蛋吧又说,“青年男子谁不善钟情?妙龄少女谁不会怀春?”现在离毕业只剩十天时间了,我还从未单独和钱倩倩散过步,更别说牵过她的手。而在我们学校,大三就闹了两起女生怀孕的绯闻,而其中的一个女孩子,竟然分不清肚子里的小孩究竟是哪个男生播的种。可见,神圣的大学校园,在大多数学生眼中,也只不过是恋爱课堂的代名词。比较之下,我是非常的不甘心!当然我不知道,钱倩倩的内心是如何想的,虽然我们在一起,只是比普通的同学关系前进了一小步,但离恋爱的距离还有十万八千里远。

事后回想起来,那一晚,钱倩倩也是表现出非常的不甘心的,她的那种不甘心程度,一定比我更严重,因为,在全校的女生里,她是名副其实的校花,是一枝独秀的,凭什么那些长相平平的女同学,一学期换三个男朋友,整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而她,却要鹤立鸡群,独自忍受孤独和儿童祝福语大全呢?这种生活,原不是她想要的,更不可能是她的本意,可是,就因为她的美丽绝伦,就因为她的艳冠群芳,决定了她的离群的命运。不然,那天晚上她就不会喝那么多的酒,她是拿定主意,让酒作她的胆,同时她也在暗示我,让酒也作我的胆,她说要让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四年大学生活,在今晚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她要让她那洁白的感情生活里,留下值得终生回味的第一笔。因为时间关系,她没有机会再去选择更好的画手了,只好让我——这个充其量是个三流画手资质的男人临危授命,来扮演一流画师的角色,为她的那片处女地,留下惊世骇俗的一笔!

我,李一,这个浑小子,这个傻人有傻福的坏小子,终于吃了一回天鹅肉,总算不辱使命,胜利地完成了钱倩倩交给我的这个光荣的任务,是我,李一,把钱倩倩由一名少女变成了一位女人,同时也把自己由一名少年变成一个真正的男人!如果,今生从此以后让我不再碰任何女人,我也是值得的!以前我根本不理解,古代的那些皇帝中,有人为何只爱美人不爱江山,那晚,当我把钱倩倩搂在怀里时,我忽然明白了:那些皇帝他们是多么的伟大啊!要江山有屁用,只有冷冰冰的山、水、树木和空气,哪有怀抱美人夜夜销魂来得实在哟!

钱倩倩,谢谢你!李一的祖宗三代都会感激你!只要我的生命一天不会停止,我就不会忘记:今生,我曾拥有你短暂的八个小时!余下的光阴,即便是变成行尸走肉,我李一也会无怨无悔!

13、恋爱,好像从未开始

大学毕业以后,我留在了北京,进了一家国营科研单位。王霞从江西师大毕业后主动要求分配到母校,做了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她的决定,是受她妈妈的影响,当然,也和我的义父义母有很大关系,因为记得他们常在我面前夸王霞,说她性格温柔,脾气又好,有耐心,最适合当老师了。出于礼貌,当我的工作稳定以后,我分别给王霞、周逸红、孙艳红和王亮各写了一封信,可我收到的回信只有一封,是王霞的。就这样,说不清后来是谁主动,我与王霞一直保持着书信联系。她是一个非常细心的人,每逢节日,她总是寄给我一些小礼物,如手帕、领带、袜子、相册或钢笔什么的,别看价钱不高,可我非常实用。而我,只在她生日的时候,给她寄张贺卡表示我的问候,除了买过一条围巾之外,没送她任何贵重的东西。多年以后我总在想:人一辈子的每一步路,是不是上天老早就安排好的,其中包括婚姻?难道说我在受过高等教育之后,反过头来还是不得不相信外婆口中的那一套人生八字的迷信?不然,怎么解释我与王霞之间的缘分?莫非冥冥之中, 我只属于王霞,王霞也只属于我?果真如此,那么,周逸红、钱倩倩和后来的温一刀呢?她们注定只是我生命中的匆匆过客?即便我与她们有过肌肤之亲,也只能是前世修来的短暂的缘分,注定不能修成正果,共度一生。我和王霞呢,假如一个人的寿命以八十岁来计算,我与她还能共度六十年、五十年、四十年还是更短?说实在的,这个答案我并不知道。

14、温一刀,我被宰得遍体鳞伤

事实上,我参加工作的前一年,温一刀就走进了我的视线。两具青春的身体因为需要而相互吸引,似乎并不需要太多的理由。在我毕业后的第二年暑假,义父义母在我的要求下来北京小住,令我意外的是,两位老人事先并不通知我,是为了给我一个惊喜,他们邀请王霞同行。所以,当王霞和两位老人同时出现在我的出租房里时,我并不在家,温一刀正在卫生间为我洗昨晚沾了精液的一条内裤。我可以想象得到,当王霞和温一刀四目相对的时候,是一场怎样刀光剑影的战争?温一刀作为女主人的身份,自然而然地表白了她的身份是“李一的女朋友”。王霞当初动身的时候,一定对她与我相见做出了种种美好的憧憬,也许甚至连向我献身的准备工作都做得很充分,结果呢?温一刀的出现如一根闷棍,击得她头晕目眩。义父义母对我的行为大为失望,原本他们计划要在北京住上一个月,结果第五天王霞就提出辞行。无论怎么留,两位老人坚持要回去。我知道,这一次我已伤了他们的心。如果他们是我的亲生父母,说不定打我或骂我一顿,也好消消气,可是,他们当时有火不敢发,也不好发泄,因为温一刀在他们面前的所作所为完全符合“未来干儿媳”的标准,他们只有哑巴吃黄连,独自咽下这枚苦果。临行的那天,我和温一刀同去机场为他们送行,握手告别的时候,我注意看了一下王霞的眼睛,里面有一种忧怨,更有几分不舍。但她嘴上照常对我说着“保重,好好照顾自己”的话,还与温一刀作了一个拥抱,绝对表现得非常的大气与豁达。之后的半年里,王霞再也没有与我写信,更没通过电话。如果后来,不是我迷上了一位梨花开叫“未见有缘”的女孩,我差点与温一刀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温一刀,这个名字听上去有些奇怪,实际上,人既不像“温”字那么温柔,也没有“刀”字那么霸气,虽然她也是在网上聊天室与我相遇,实际上她上班的公司与我的办公大楼只有几步之遥。她的职业是解说员,除了一口标准的国语之外,英语和日语也很流利,她没有大学文凭,可极有语言天赋,外语全部是靠自学成才。我们先是在上班的路上几次相遇,后又在聊天室里见面,最后又在某个展览馆听她讲解二千多年的历史古迹。用她自己的话来说,我们是五天之内三次见面,这样说来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的。我和温一刀第一次在一起,说不清是哪一个人主动,一切好像水到渠成。当时,我既没有与周逸红在一起偷吃禁果的胆怯与冲动,也没有与钱倩倩在一起时直奔主题的燥动,一切是那么的顺其自然。记得当时是夏天的中午,她穿的是一条白色的连衣裙,躺在我的床上像一朵盛开的野百合花,含苞欲放,香气逼人。当我用手撩开她的连衣裙时,我看见她的眼睛睁开了一下又马上闭上了。当我进入她的身体时,她马上表示了她的渴望和全力的配合,我受到她的鼓励之后,慢慢的有了较为出色的表现。事后,她解释说,她不是第一次,她的第一次被她的养父在一个深夜给掠夺了。为了报答养父十六年来的养育之恩,她没有告发他,而是选择离家出走,一个人从四川的山城闯入首都打拼天下。

我不怪温一刀,她的失贞不是她的错,何况我的过去也并不是一张白纸。她对我说,曾经无数个夜晚,她都被一个恶梦惊醒,于是她对男人的身体有了一种与生俱来的恐惧感。可以想见,当我进入她的身体时,她的心理实际上是多么的恐慌,但是,她表面上却表现得异常的镇静,因为她决定了,要把自己交给我,迟早都要过这道关。所以,温一刀,她是一个坚强的女孩子,她的善解人意,她的贤慧善良,是我过去所认识的所有女孩子所不及的,其中包括王霞。

我不是一个见异思迁的男人,过去不是,现在不是,将来仍然不是。在我的血液里,流淌的是一种很正统的中华五千年的美德,我的身世和经历,让我记住了“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的理念,我是一个非常念旧的人,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我始终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就在我与温一刀同居半年之后的一天,发生了一件我至今仍然想不开的事,那就是温一刀有一天会离奇地失踪了。她增前没有一丝征兆,也未给我留下片言只字。于是,我陷入了一种深深的懊悔中,因为我只知道她是四川人,连她的名字“温一刀”是否是真名都不知,更别说她的家庭住址或亲朋好友的电话。现说,京城这么大,如果一个人在是存心躲藏起来,要找到她无异于大海捞针。一个月以后,也许是良心发现,她在阳春三月上给了留言:

“李一,我走了,不要问为什么,也不要找我。你要好好保重!和你共同生活的这段日子,是我一生最议论文大全幸福的时光,我已知足了。虽然温一刀不是我的真名,但是,这毕竟是我为了接触你而特意取的名字,如果你愿意,就让我永远活在你的记忆中吧。祝你未来的日子天天幸福!”

上万次望着温一刀写给我的留言,我欲哭无泪。温一刀啊,我最心爱的女人,你对我的祝福有何意义呢?因为没有你的日子,我的整个世界等于暗淡无光。我请了长假,去了重庆、成都和 等大城市,每天我像个幽灵,在大街头上东游西荡,为的是能碰上一个假名叫“温一刀”的女人。回来以后,我整天泡在网吧里,每天给“温一刀”发信息,但是几千条信息如石沉大海,不见回音。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网名叫“未见有缘”的女人出现了。当我知道“未见有缘”的真面目之后,心里猜出了当年温一刀为何神秘失踪,原来所有的一切,竟然是一场事先策划好了的“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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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蒙在鼓里的计中计

未见有缘:嗨,你好!能聊聊吗?

魂不守舍:无所谓啦,你想聊就聊。

未见有缘:这么说,是我强迫你哟。对不起,我只是对你的网名感兴趣!

魂不守舍:网名?只是一个符号,能说明什么?

未见有缘:不对,网名也跟一个人的真名一样,不会是随便取的,一定蕴含某种道理或启示——

魂不守舍:哦,看来我遇到了高手!那你说说,我的网名有什么含义?

未见有缘:你么?十有八九是失恋了,说不定是你的女朋友跟别人跑了,你才魂不守舍。对不对?

魂不守舍:切!说得跟真的似的。我从未谈过恋爱,何来女朋友?没有女朋友,何来“失恋”二字?

未见有缘:呵呵,如果说错了,请别在意;如果说对了,我只有一个小小的要求,下回见了我,可要主动打招呼啊,别装作不认识呢。拜拜,我有事先下了!

嘿嘿,这家伙,还有点意思。就不知是男是女。管他呢,反正是混时间,谁聊不是聊,好过打游戏伤眼睛呢。

魂不守舍:嗨,我来了,你不是要我先打招呼吗?

魂不守舍:你在吗?

魂不守舍:别玩隐身了,我知道你在线。

魂不守舍:姑奶奶,你还在地球啵?在的话就冒个泡,不聊也没关系!

……

一连几天,我都在网上守着,可那个叫“未见有缘”的家伙一直未露面。妈的,也和温一刀一样,玩失踪!这是什么世道啊,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李一?!我不去想未见有缘了,又和其他的人聊了起来。

这一天,她总算出现了!

未见有缘:对不起,这几天我的电脑死机了,上不了网。

魂不守舍:啊,没关系,我还以为你不再理我呢。

未见有缘:怎么会呢?我对每个人都一视同仁的,绝不厚此薄彼。

魂不守舍:啊,原来你这人还不错。我可以知道你是男是女吗?

未见有缘:我是你的异性。

魂不守舍:你知道我是男是女?

未见有缘:男的呗,第一天我就知道了。

魂不守舍:奇怪!你怎么区分的?我和别人聊了几个月,还不知对方是男是女呢。

未见有缘:那是你笨呗。别生气,也不是笨。是因为,因为女性的第六感觉比男性灵敏。

魂不守舍:厉害!你说说,你为什么看出我失恋了?

未见有缘:不打自招了吧?那天还死要面子!

魂不守舍:嘻嘻,失恋当然是件丢脸的事情。

未见有缘:错!大错而特错!没恋爱过才是最丢脸的呢。比如我,(她发了一个大哭的表情)

魂不守舍:你没谈过恋爱?骗小孩子去吧,我可是成年人呢!

未见有缘:没骗你!我都二十六了,感情经历还是一张白纸呢!

魂不守舍;恭喜你!一张白纸,可画最美的图,可写最幸福的诗!

未见有缘:谢谢你!可是,我更羡慕那些已经涂鸦了字或画的人,因为,过程本身是一种享受,也是一种幸福!就算最后失恋了,总归会留下一些美好的回忆呢。

魂不守舍:这还不容易,你在网上找一个呗。

未见有缘:网上?怎么可能呢?网上全是感情骗子,哪里有真感情啊!

魂不守舍:也不尽然。好人总会有的,比如我……

未见有缘:你?让我怎么相信你?说过实话,别看我们聊了这么久,你究竟是男是女我都没把握呢。

魂不守舍:不会吧,我是男的呀,我的真名叫李一,骗你是小狗。你敢说出你的真名吗?你敢与我见面吗?

未见有缘:李一,这名字有趣。我高中的一位男同学也叫这个名字,我那时还有点喜欢他呢。可惜这几年,他杳无音信……

魂不守舍:你和李一曾经同过学?你到底是哪里人?读的哪个学校,真名叫什么?快快老实招来——

未见有缘:嘻嘻,告诉你也无妨,我就是王霞!

魂不守舍:王霞?你怎么会有我的QQ号?那你也知道我和温一刀后来发生的事?

未见有缘:嗯,是你义父告诉我的。

魂不守舍:我义父?他又怎么会知道呢?啊,我懂了,温一刀的失踪,一定和义父有关。今天就聊到这儿,我要给义父打个电话。

拨通义父的赞美家乡的文章,里面传来苍老的声音:

“喂,一儿吗?你过得好吗?我就知道,总有一天,你会找我的。不错,温一刀是因为我而离开你的。也许我做得不对,但我更希望你对王霞公平些,给她一次机会。我和你义母老了,希望身边有个儿媳照顾。我要做的已经做了,接下来,就看你们之间这辈子有没有缘分了……”

我握着话筒的手一直微微颤抖着,只是静静地听,一句话也没说出来。

就这样,我又与王霞开始正式交往。一年以后,我和她结了婚。婚后,我们一直相处得很好,有了一对可爱的儿女。前年,我在省城的一次笔会上,意外地碰见了汪水容,她原来就是国内著名的美女作家,笔名叫一枝秀。去年,我还收到了一封陌生人的来信,信上说,我还有一个女儿,今年已经十八岁了,她的母亲姓温。我大吃一惊,难道,她是我与温一刀同居留下的血脉?我既激动,又相当后悔。孩子,如果你愿意见我,我会用我的后辈子的所有努力,来弥补亏欠你的全部父爱;如果你不愿见我,你就好好留在你妈妈身旁,替我好好爱她,照顾她一辈子。

花无百日红,人无再少年。在历史漫长的时光遂道中,我们都是匆匆的过客。我们每个人,都曾有过自己的青春,自己的爱恋,有追求过的女孩子,也曾被女孩子暗恋过。台湾著名作家九把刀在《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中这样写道,“每个女孩都是我们人生的烛火,照亮了我们每段时期疯狂追求爱情的动人姿态,帮助我们这些男孩,一步一步,成为像样的男子汉。”

受到九把刀的启发,我也将我人生中的女孩子的故事写出来,权当一次永恒的纪念。最后,请允许我再一次重复她们的名字:周逸红、孙艳红、汪水容、钱倩倩、温一刀、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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