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有一段时间常在朋友圈晒书单,也盲目追求读书的数量,是虚荣心和自我满足感在作祟,为了不让自己太无知,于是选择去读书,可是读了一点书后,发现知识是何其广博,穷尽一生也学不完,又感叹自己的无知,幸运的是我能意识到这一点。
现在我更享受读书的过程以及书籍本身是否对人思维有启发作用。读一本书时,读了几十页后就进入了状态,渐臻佳境,与书中的人物同悲同喜,迫不及待地要知道它的结局,甘愿牺牲自己的睡眠时间,这是读书种子们的共同感受。
看书对于一个写作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好几天没看书会觉得日子过得不充实,读书能让你发现什么是陈词滥调,然后避免使用它,每一个在关于爱情的现代诗上有抱负的人,都不想步人后尘,无奈很多题材都被前人写遍了,这是人类共同的中秋节手机短信体验。我们只要能以我手写无心,抒发自己所感即可。
写文是出于宣泄情感的需要,美国的女诗人狄金森说:“我写的诗留在这里好了,让纸页吸收我的痛就好……"这种写作是不图名利的。写作于我而言是很神圣的,靠母语写作的门槛并不高。世界老师在课堂上说道:“每个人都能写出一部新的一页,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诗人,写诗需要有灵性的。”灵性就是写作的门槛。
年轻的时候富有激情,胆子大,敢于落笔,年岁长了以后就会有所顾虑,写作越来越难,小说家瓦塞曼竟认为倘若为了要鼓起创作的勇气,只有读二流的作品。因为在读二流的作品的时候,他可以觉得只要自己一动手就准强。倘读第一流的作品却往往叫人减却了下笔的胆量。这段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经常看大师们的大手笔,会令人不敢落笔。很多中文系科班毕业的人因为学习了文学理论,便会不自觉用理论知识来评判自己的文字,创作的勇气就锐减了。
作家是靠文字立身的,陈忠实写《白鹿原》是要做一部死时垫棺作枕的书。有一天身体会腐朽,但寄存在纸张上的文字不会。正如歌德所言:“我在人世间的日子会留下印记,任万载光阴飞过也无法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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