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读杰克伦敦的这篇郭德纲语录巨作,最令人震撼的原始的生命的呼唤。《野性的呼唤》讲述的是一条家狗变成一只狼的请你一定要幸福,这条狗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
从原始到文明又从文明回归到原始,抛弃了文明的外壳,回归原始的大自然。一条名叫巴克的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它经典爱情故事在美国南部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来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为一条拉雪橇的狗。由于当时尝试的淘金热,许多人纷纷涌入了北极,这些人都急需用狗,他们需要的是那种圣体魁梧、筋肌发达,能够做繁重劳动、皮厚毛长能抗寒天气的狗,这对狗来说就是灾难,它们被当作机器一样不断地运转,需要拖着繁重的行李不停地在雪地、在薄冰上奔跑。
巴克从一条文明的狗,不断地受到驯化,在搏斗中明白了适者生存,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最后变成一只狼狗。只要决心与敌给我一个不伤心的理由死决斗,它绝对不会退让,它从前面的斗争中得到了经验,知道没有中间路可走,要么取得统治权,要么就是被统治;表现仁慈就是软弱的表现,原始生活是残酷的。它会被理解为是惧怕,而这种误解会导致死亡。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这就是法则。
巴克是一条机灵的狗,有敏捷庞大的身躯和超强的适应能力。原文当中写到这样一段话:“它模糊记起了自己种族的早期时代,那是它们成群结队地出入原始森林中,靠着追赶和捕杀猎物为生……现在它在生活中所使用的本领,即时祖先给他们这个种族留下来的本领。巴克不废吹灰之力,也没可以去寻求就掌握了这个技巧,好像它一直都会使用似的。”这种写法好像让人眼前有了重影,一切都是模糊的清晰,仿佛魔幻,却那么真实。巴克的潜意识中有最原始的画面,这个画面就是伏笔,指引着巴克回归自由、回归大自然的怀抱。
巴克是条忠诚、有情有义的狗。它与主人桑顿的感情很深,准确地说是互相理解和深爱。巴克在变成一只强大的“狼狗”前,一次偶然机会下桑顿救了巴克,也因此他们之间的故事就开始了。巴克为报恩为桑顿做了很多事情,陪伴桑顿做他想做的事情。作为一条领头,它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在山林里的数日里,它的野性已然回归了大半了,从它与那只小狼狗朋友的交往中就可以看出,它是属于大自然的。可是,巴克爱桑顿,它舍不得离开桑顿,在爱与自由之间,巴克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前者,即使如此它对大自然的向往也从未减弱,天性会指引它走向最舒适的地方。可在后来,巴克与一只身躯庞大的领头的麋鹿纠缠了四天四夜,最后吃掉了整个麋鹿,当它回到营地,它嗅到有一种危险正在发生,意识到不对劲,它看到狂傲的印第安人在营地狂呼,主人桑顿被他的同类杀死了。巴克与文明世界最后一根稻草断了,它带着悲愤撕碎了那些印第安人,而后又以一狗之力抵抗一群狼群,最终取得胜利,成为一支“领头狼”。从狗王蜕变成狼王的曲折经历,巴克不但有狗性、有狼性、还有人性,它的忠诚和它的无畏,它的据理力争和自然天性都得到了释放。
杰克伦敦的这篇《野性的呼唤》,携带是一个从文明回归原始的过程,原始生活的生存法则就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我猜测杰克伦敦其实也是想控诉现在的社会,弱者永远是弱者,强者永远站在高处,如果想要在这个社会生存下去,就必须要学会心狠,现在的社会其实跟原始社会的生存法则是一样的,只不过是多披了一层文明的外衣。这本描写动物的好词好句不仅刻画了狗的世界,也刻画了人的世界,而生命也总是在不断挣扎求存的过程中获得意义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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