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天气使我反复感冒,每年一到冷天就有活不下去之感,我总要比别人多穿许多,夜里关门闭户,两床厚棉被,仍然恨不得把脸和头也一起蒙起来。睡着的时候还好,醒来了就不停打喷嚏,有时不得不吃颗感冒夜片继续睡。
前几天翻出来一件青花颜色的大花棉袄,宽宽大大的,很暖和,穿了很多年也还在穿,我自己很喜欢,因为足够破旧,穿起来尤其舒适。早晨穿的时候伸手一拉,居然把帽子拉破了一个洞,观察了一下也不好修补,仍照旧穿了。
旧衣服服贴、亲切、充满安全感,就像老朋友一样,可以随时往地上一坐,完全不必心疼。往身上一裹就可以挡风、挤地铁、也有破帽遮颜的功用,遮盖一下那有碍观瞻的面孔,和那颗洗尽铅华而充满羞惭的心。就低头行走吧。
当然,盛装出席某些隆重场合也是我乐此不疲的,譬如宫廷舞会或灰姑娘在平安夜出席的圣诞舞会。然而这样的场合毕竟不多,一年里我大概也就出席一两回盛大婚宴,能够穿上我华美的晚礼服,大部分时候我习惯于灰头土脸。
我总记得阿欢说的:这个世界配不上我穿得这么美。每回穿得破破烂烂就自在得如同国王一般,若穿得高贵正式,总觉得拘谨,像装进了某个道具,成为摆设或木偶,并且不得不进行某种道貌岸然的对话,想想也实在无趣得很。
尤其这么冷的天,装腔作势是更不容易的,因为一边冷得抖抖嗦嗦,一边还要保持优雅风度并挤出恰到好处的笑容是极费劲的。不如裹上厚衣服,生一堆火,大家围坐取暖。若能围着火堆跳跳舞也是不错的,驱寒同时吓唬野兽。
(作者:秋水无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