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程庸
法国新小说派作家中,多数人声名显赫,如罗伯·葛利叶塞利纳等,只有克劳德·西蒙等人“地位”低下,少为人知。但这个西蒙“脾气倔强”,明知自己处于劣势,还是不愿为五斗米(指图书市场)折腰,按照个人意愿写作,拒绝出版社阉割他的作品。他的《弗兰德公路》(漓江文艺出版社,林秀清译)可能是完全按个人意愿写作的典型,他的“倔强”最终获得了成功,195年,他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是新小说派作家中唯一一个获奖者
《弗兰德公路》这部小说阅读确实有困难,通篇是感受性的文字,充满了回忆、想象与无意识。小说的形体结构粗略看去,是由不同色彩的颜料不断地随意地“堆砌”而成,形成了一幅色彩浓郁的油画,有时像印象派,有时又精雕细镂,成一幅工笔画。但这类工笔画和传统意义上的审美特征又有所区别,那就是带有明显的巴洛克风格,讲究回旋曲折,讲究对称与破坏相平衡,讲究重复,强化细部处理
骑兵队长德·雷谢克一方面由于自己的部队被德国人打败,另方面因为年轻漂亮的妻子不忠,使得他走上绝路,开枪自杀这自杀的过程就是二一个体现巴溶克艺术风格的过程因此在作家的笔下,队长的死一点不恐怖,相反,很有美感,手枪和枪口都是作家表达美感的道具。“佐治(主人公)着迷似的看着那只丰腴、保养良好、像女性的手,其中的食指曾在一个已过去很久的晚上,在极度痛苦的不安中,扣下对准自己的手枪扳机;这武器,佐治也看见,也摸过;这是那两管搁在一个红木匣子里的一对长手枪之一,枪管上有格状饰纹,呈六边形……”自杀的过程是漫长的,原因是作者津津乐道地描写了这个过程中的所有细节,不这样,大约不能体现巴洛克风格。队长把枪口对准自己的太阳穴,“使劲揿下(真有意思,作者似乎观赏过许多自杀的全过程,对这类自杀业务’十分熟悉)“他手指肌肉由于用力而变白,最后枪上击铁响起一声干枯的、无足轻重的声音。”如此细细地描绘后,读者会以为自杀的过程可能结束了,其实不然,只是刚刚开始,作者似乎在画油画,不断堆砌相似的颜料,使得画面渐渐浓艳起来,把这个自杀的过程衬托成经典的画面“…同样的挂在墙上的描绘风流韵事或田野景色的版画,同样的浅灰脉纹大理石的壁炉架,雷谢克就是把臂肘支在这上面开枪打掉脑袋的。就是这样(可能是谣言),他被发现时全身裸露,在壁炉边朝自己头上开枪之前,他首先把自己的衣服全脱光。”至于他的灵魂,在这场溃败的灾难中失去了最后的希望以后,大概久已越过再没有任何事会使他感到意外或失望的境界了。因此,他的灵魂已进入了阴冥之境,那一枪不过是送他的身体前往会合而己
可见这些回旋往复的自杀文字不仅仅维持原有的轮廓,而且使原有的画面更具有深度和张力,当然这样的感受不是轻易获得的,因为小说几乎不存在白描似的线条,到处充斥的是水墨晕散与颜料的味道,雾茫茫的山峦起伏的情状。要想觅得清晰的故事脉络,必须在混杂的气味中嗅出主要色彩,撩开雾霭,才能看清山影水线,显然这样的文字和巴尔扎克的小说迥然不同,但这正是作家要努力追求的。西蒙曾和其他新小说派作家一道,来到巴尔扎克门前叫板,要老得不能再老的“老巴”退休下岗
他们曾不停地控诉“老巴”的小说早已不适合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与瞬间变化的人的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