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小说多半和作者的自身体验有关,一旦写来,很难冷静地控制,要么趁机对往昔的女友、情人抒情一番,要么很自然地对过去的失恋来一番清算,总之,一旦带有自传色彩,就免不了失去公正,也会影响文笔的克制与简洁。普宁的《在巴黎》、川端康成的伊豆的舞女》、施多姆的《茵梦湖》等之所以有名,和简洁精美的叙述有很大关系。当然这些小说篇幅都不长,相对于长篇来说,节奏与感情较容易得到控制,而长篇爱情小说要做到这一点,通常很难。汉姆生的小长篇《维多利亚》却克服了这个难点。
约翰内斯与维多利亚从小是邻居,常常一块儿玩,有情有意。长大后,约翰内斯到城里去读书,过了几年回来度假,两人见了已经不像年少时随随便便勾肩搭背,更不会像过去那样敢于说我喜欢你之类的话了,这很符合人之常情。维多利亚见到他,彬彬有礼地问寒问暖,或者说迪莱夫(约翰内斯的哥哥)对我讲起你学习出色,听说你读书好,还会写诗?约翰内斯则客气一番,说没有什么。
一会儿又告诉维多利亚,今天散步时被马蜂螫了一下。约翰内斯之以这样说,他恐怕嘴唇红肿起来难看。维多利亚则说一定是你离开得太久,马蜂认不出你了。约翰内斯咀嚼着这句话,随后回答,我认不出那些马蜂了,过去它们都是我的好朋友……这儿什么东西我都认不出了,树也都给伐了。这种简洁的对白不仅省却了许多相关的客套话,而且还带有试探的意味,毕竟离开好多年,双方不知道各自在对方心里占着什么地位。特别是约翰内斯在外读书学习,始终想念着维多利亚,为她写了许多诗歌,并发表了不少,却没有勇气告诉她。等到以后在城里再一次见到维多利亚,约翰内斯发现她手上已戴着订婚戒指,到了这时,他方才醒悟自己的愚钝,由于自己的羞涩,让别人抢了先,他随即表白了迟到的爱,维多利亚听了显然高兴,高兴之余却回避着他的爱的抒情,而是从怀里掏出一张报纸,上面有他发表的诗歌。从这个细节,可看出维多利亚没有正面迎接约翰内斯爱情的隐情。由于家庭经济拮据,父亲逼着她嫁给约翰内斯小时候的敌对伙伴、富裕人家的奥托。眼下,她有苦难言,下意识地用此行为来作暗示。小说避免了通常情况下的说明或相关的心理描写。当然,在这样的时刻,适当的心理描写不仅不会引起什么不妥,相反会很受欢迎,而作者却偏不。可能作者认为简洁更能产生充满张力的美学效果
维多利亚为了他能获得幸福,特意替他介绍了一个美丽姑娘卡米拉,这是他多年前从水中救出的那个姑娘。卡米拉很喜欢他,由于他始终爱着维多利亚,故十分勉强地答应要和这个姑娘结婚。故事发展到这儿,一般不会顺水行舟,为了破坏这可能的顺风船,只有依赖突然的变故,不管这种变故是偶然还是必然。奥托在打猎时意外死亡了,而且卡米拉爱上了其他人,这一切应该说已经为有情人终成眷属扫除了障碍,读者会以为作者怀上了浪漫主义的甜美,疯疯癫癫地只乞求和美的结局。结局要是这样,小说就不可能赢得很大名声。作者为了获得更大的名声,动用手的无情之笔,阻止虚假的幸福的来临。维多利亚患肺病,没有过多少日子就死了。约翰内斯没有见到她的临终,只看到一封情意深切的爱的遗书,在这封信里,维多利亚表白了自己自始至终爱着他的真相。在这之前,维多利亚对他的爱情描写很有限,许多事情因为没有她的表白而显得不明朗,此刻,封遗书的出现,什么事情都解决了
这是一个爱情悲剧,有人说如果不是作者从中阻拦,这对年轻人应该有很完美的结局,实际恰恰相反,这正是小说的特别之处如现实生活中一样,命运对于人来说时常不具备理由,厄运的来临与幸福的偶至同样跟你没商量。命运的不可知性,也正反映了其魅力所在,这种魅力正是作家们所追求的,所向往的。
这部长篇小说与纪德的《窄门》在结构上有某种相似,也是以悲结局,而且两个悲剧的发生都是因为时间因素的错位。如果把这两部小说结合起来阅读,当会有特殊的效果
《维多利亚》美文摘录
裴显亚 译
人民文学出版社
我亲爱的上帝—你要是知道我是多么爱你就好了,约翰内斯我从来不打算对你流露,因为障碍太多了,而这里最大的障碍又是我自己的禀性。爸爸自己害了自己,我是他的女儿,也是那样。可是,现在我快要离开你了,我给你写这些也就大晚了。我自问,既然对你来说已没有多大的意义,我为什么还要这样做呢?何况我已不能在人间久留是,在我剩下的这点时间里,我太想和你亲近了,这样,至少我不会像往常那样觉得大孤独。你读这封信的时候,我好像看到了你的双肩和我自已这样想,我不能请你前来,我没有这样的权利。妈妈雨天前就要派人去请你,可是我却宁可给你写信。我希望你最好能记得我生病前的那个样子。我记得你…我的眼睛和眉毛,它们不再是原来那个样子了这是我不想让你来的另外一个原因,我还想求你,就是我躺进了棺木你也不要来看我。我想我会和我生前的模样差不多的,只是可能稍白点,并且我一定会穿着我那身黄衣,但尽管如此,你来看我是会觉得遗憾的
摘自《月亮下的蛋》
作者: 若隐\程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