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思燕是我喜欢的类型,《我要成名》也是我喜欢的类型。
喜欢霍思燕是喜欢她的娇小、可爱、深情、白皙和那一对大咪咪。喜欢《我要成名》则完全是受了当年《迷失东京》的毒害,让我对这种把镜头架在一男一女之间,既不大张旗鼓搞对象又谁也离不开谁的电影一点免疫力都没有。这种关系起初我们称之为暧昧,而后如果没有转化成爱情那多半也是相忘于江湖,惦念一生。总之这绝对是顶顶美好的感情。暂且称之为浪漫。
描述浪漫有一个秘诀,就是要让情感不断升温,顾盼之间全是彼此的影子,一刻也放不下,却又总被现实隔开,不得不怀念往昔,这样离开聚合,聚合离开,步步紧逼,方能引人入胜。如若今天爱你,明天爱他,移情别恋得太快太彻底,那就只剩下浪了。
太顺利的,信手拈来的,浪漫不起来,顶多浪费而已。所以即便是台湾的偶像剧也总要设计成少爷爱上了野丫头,而从来不会让王子找个门当户对的公主。说到底,浪漫其实是种冒险。
刘青云和霍思燕凑在一起本身就是冒险,因为他们二人一个将要失业,一个正在待业。性格上又仿佛两极,一个消极,一个积极。你知道,故事总是这么展开的。
孤男寡女凑在一起,铜墙铁壁,谁也不动情,谁也不乱来,那真是暴殄天物,观众都不允许。但是只有乱来也不行,那样就成三级了。于是我们就看见了一部细腻的港片,这是我很喜欢的调调,像是《秋天的童话》,也让我想起了《电影少女》,总之它一点一点提取你的荷尔蒙,而不是以下给你放干净。懂了吗?这就叫浪漫。得忍着。
“记住此刻的感情,以后拍戏的时候一定会用到。”
“你让我看着你和别的男人演亲密的戏,我怎么能做到,我没有那么好的演技。”
这些隐忍的对白,说给哪个小姑娘听都会招惹眼泪的。浪漫需要一点点小聪明,一点点小花招和一点点装。这些刘青云都有。
两个无名演员,在黑夜的街头相遇,历经坎坷,最终在颁奖典礼中相会。他们从没热烈的诉说过,他是她的师父,一个无比重要的人,似乎只是这样。他们谁也不说,心照不宣,只拥抱,抱着对方等于抱着美好。他们做爱了吗?这我倒是很想知道,可是导演不会说。不过这无关浪漫。
咬着牙吧,想浪漫的人。慢慢来,好东西都得忍忍才能遇见。不过我说的你也不必全然相信,因为我从未如此浪漫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