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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 贝里曼: 《梦歌》的解读其他

时间:2020-10-18 18:49:29    来源:

《梦歌》是贝里曼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鼎力之作,正是由于这部组诗的间世,贝里曼获得了令人瞩目的“普利策诗歌奖”

不过,《梦歌》的构成与写作,却非事先有统筹布局与安排按已有构思,一首接一首,一部分连接下一部,按部就班式地从容完稿的。它实际上,是贝里曼两个不同时期的诗作集子到最后汇总而成的合集。早在1953年,在《向安妮·布雷兹特里特夫人致敬》尚未完稿时,贝里曼就在同时写作并开始在杂志上发表他称之为“梦歌”的诗篇。第一部关于“梦歌”的诗集《七十七首梦歌》发表于1964年。第二部关于“梦歌”的诗集本来题名为《他的玩具他的梦、他的休息》(包括第78-第385的梦歌)发表于1968年这两部集子次年正式合并为《梦歌》。这就是人们目前所谈论以及文学史上提及并好评的《梦歌》。

《梦歌》从诗体结构看是一部无拘无束的叙事诗。诗中写的是名叫亨利·布西凯特的多侧面人物的一生经历。这个“瘦骨先生”人,曾经有过一段无可挽回的失败。有时又像是贝里曼自已,令人无法辨别。像奥德修斯一样,亨利布西凯特那番经历可说是奇异古怪,他甚至曾死而复生。他有过不可思议的惶恐和自怜到彻底的欢乐,以及自勉于粗陋滑稽的感情的转变。假如亨利失去了控制,那么他的朋友、良心、伙伴和诗人就会异口同声地或者使他固体还原,或者使他从绝望中清醒过来,在他漫游结束的时候

这漫游使他经历了心灵上的,当然也是空间存在的历史边界—享利,这位患精神分裂症的原子时代的奥德修斯回到了他妻儿身旁。这番古怪难忘而且艰辛异常的经历,终于使他领悟到人生真谛,那就是人生即苦难。

在《梦歌》这部组诗中,诗的人物形象是线条式的多侧面的画像,人物寓意与人称变换简直令人目眩。另外,有人将《梦歌》诗中的节奏和语言风格称为是“布鲁斯式”的尤为奇特的是,这部叙事组诗的叙事者,一直都不是固定不变会儿是我,一会儿是你,一会儿是他。而这三个人称都是一个叫做“京利”的人,但是他对自己也有不同的称呼,名字大概有十来个,他还有一个从未说出名字的朋友,这个朋友称他为“Bones”。这个“Bones”来自于美国20世纪初流行的一种有点像露天剧场的巡回滑稽表演。白人将脸上涂黑,扮演黑人,站在舞台两侧一唱一和,一个拿响板Bones,一个拿手鼓。之所以叫做Bones”,大概源于响板早期是骨头做的说法。

因为《梦歌》与《奧德修斯》相似,有人常把贝里曼与诗人荷乌并提,有人也将他与但丁、惠特曼相提并论。这一说法,也许并不完全妥当。但从中却可足见《梦歌》在西方文学史上的地位不过,由于《梦歌》结构庞大、复杂,情节人物变幻莫测,寓意颇深,其问世以来,包括西方诗坛及文学界人士对其一直存在着不同的解读。

威廉瓦瑟施托姆把贝里曼读作萨满一样的人物,还说他的《梦歌》集梦、诗、神话为一体,和乔伊斯试图在生活细节中寻找神迹一般,是化世俗艺术为救赎仪式的典范

20世纪80年代以前,中国大陆对贝里曼及其《梦歌》知之甚少。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西方现代派作家作品进入中国大陆,尤其是以金斯堡经典之作《嚎叫》为代表的现代派诗歌,在中国青年一代诗人群体中发生了震动和冲击,美国“自白派”诗人及其作品也逐渐受到诗歌界内外的关注。其中就包括贝里曼和他的代表作

《梦歌》。近年来,关注、喜欢美国“自白派”诗人诗作的群体更不断壮大,书刊及网上不时有关于贝里曼及其喜欢或欣赏作品的信息。有些人对《梦歌》领悟甚深,并有了自己独具特色的不同的解读,读来很发人深省,并引来一片叫好声。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网上署名“碧玉舲”的文化人士,在“天涯社区”发表题为《约输·贝里曼:碎片们,坐起来,写!》的文章,读来别有深意此文开头即是这样一段具有震撼力的文字:

再没人比贝里曼更打击我,“

我只能拿背抵着墙,拱身,绷紧自己,竭尽全力地抵抗。从他”、“它们”的距离,是我存在的痕迹。我想,我能理解贝里受,也许只是因为我们都有记录梦的习惯,而我的噩梦中也一样地充斥着四分五裂的身体,不,不是身体,是身体的碎片我曾经梦见一个人,他被绑在椅子上,蒙着眼睛,我烧他的手,他却感觉不到疼痛,他像一支燃烧的烟,渐渐萎缩、一截截地化为灰烬。我梦见我就是他,却感觉不到疼痛,当整个身体慢慢消失——可那个感觉不到消失的感觉是否还存在呢?或许,根本就不曾存在?

我是那不能感觉的“我”,还是没有“我”的感觉?

接下来,文章作者谈及他对贝里曼及其《梦歌》的认识和解读:这些写作的碎片是一场黑色的狂欢,它们狂欢着一场不可能的回归,从象征界向想象界的回归,通过语言(构建象征界并远离想象界的语言)仿佛用光去照亮影,用可以消散影的光。贝里曼扭曲语言之光的努力造就了他支离破碎不知所云的风格,而那些光里挣扎的影子在若隐若现之间凸显了破碎之痛以及这种痛的不可言说

切仍然回到这个问题:为什么要写作?我想,贝里受的诗,也许正是对我的梦境的一种回应。这些碎片的存在,是为了保存或重现那些活生生的疼痛,为了不让它们悄无声息的消失。为了揭开那个人眼上的布,让他看见自己燃烧的双手,正在消失的手,让他面对自己的疼痛,痛得哭出声来,哭着,哭着,开始留恋,开始数惧,即使留恋的不可挽留,而畏惧的不可避免,但他终究曾经真真切切地活过,或许,还得算上真真切切的死。

这位“碧玉舲”先生综论贝里曼及《梦歌》,从杰罗德,马丁,谈到威廉·瓦瑟施托姆对贝里曼及其代表作《梦歌》的理解和评说。最后再次谈及自己对从贝里曼那里,及其《梦歌》那些不凡的诗意获取到的深刻人生感悟

我能理解(甚至共享)瓦瑟施托姆拔高酒鬼贝里曼的急切心情,当然,《梦歌》中圣经片段和黑人灵歌的痕迹也确实不可认。然而,从贝里曼的破碎和疼痛到《梦歌》的救赎之间却始终缺个环节—为什么破碎反而是一种得救?马丁说贝里受的写作以维系自我为目的,我却要说他的目的其实是打碎自我的幻象,打碎我们衣冠楚楚温文尔雅幸福美满的幻象,打碎象征界的按部就班、循规蹈矩、冠冕堂皇。贝里曼是一只血淋淋的拳头,握着笔砸向我们用以自欺欺人的镜子。他是過我们面对现实的人,我们这些所谓活着的人,活在麻木和蒙蔽中,未知生,更罔论死,而所谓的敦赎,不往远处说,首先要做的,恐怕就是唤人清醒,并以痛赎罪吧。十字架上的耶稣,也是个痛得叫出声来的家伙呢。

这篇有见地、有分量的文章,在“天涯社区”贴出,立即好评不断,跟帖无数。在笔者所见到的大陆内地评说谈论贝里曼和《梦歌》的文章中,是一篇难得一见的观点新颖深刻,且令人耳目一新的好文字。这也说明,贝里曼及其《梦歌》,尽管因结构奇特、语言艰涩,个人风格太浓,在欧美读者中也存在很大的阅读和理解障碍,然而在社会文化背景完全不同的中国大陆,却也不乏知音生存玉是毆灭?

由于童年经历的影响,以及内心难以解脱的“死亡情绪”和绝望心理,成年后的贝里曼是一个极端孤独、自我迷恋、最终自我怜的男人。他这种性格,生活中,与人相处总是格格不入,与环境疲不协调。在现实生活找不到“知音”,找不到倾诉者,他只有借助于诗来解释他自已。他也只能在幻想中过日子,寻找寄托和安兹特里特在一起,与《梦歌》中的人物“亨利”在一起,除此之由此

他宁肯比较自在地与“美国第一个女诗人”安妮·布雷外,就是与酒吧里的姑娘在一起。虽然贝里曼有大学教授稳定的职业和不菲的收入,但他的婚姻及家庭生活,却并不和谐美满。他与妻子一直处得不好。他常因绝望而酗酒过度,因压抑而苦闷。最后,他成了美国诗人圈子内有名的“酒鬼”。酗酒是他人生后期个常年如影随形的生活内容,一个挥之不去的噩梦。贝里曼后来写有一篇小说《复原》,在小说里贝里曼详细描述了他怎样与酗酒斗在现实中,贝里曼觉得自已的人生之路不仅是走不通,而是根争的痛苦经历

本就没有路,无路可走,前景一片黑暗。绝望之下,他只好试图通过他的艺术对付他的绝望,于是,在诗中,他一次又一次地经历一种存在着某种复活的“死亡”。他历时10年之久的《梦歌》也确属他的“泣血之作”。人们由此不难想见,他的“歌”与“梦”,全都是以他受伤的自我衍生出来的。

长期的内心压抑与情绪紊乱,贝里曼除了写作,不得不用酗酒以及行为的自我放纵来抵御对抗这种压抑与紊乱。但酗酒及自我放纵又反过来更加导致精神抑郁与心绪素乱,如此形成了恶性循环,使贝里曼终生未得解脱在欧美诗坛,约翰·贝里曼与“自白派”的创始人罗伯特洛威尔,以及两位女将—西尔维娅·普拉斯和安妮·塞克斯顿,4个人一起并称为美国“自白派”诗歌的“四大天王”。然而,有意思的是,这“四大天王”之中,除了早期的罗伯特洛威尔之外,西尔维娅·普拉斯、约翰·贝里曼,以及安妮塞克斯顿,这3位“自白派”诗歌代表人物,最后都是先后死于自杀。

由此看来,这种情况就不仅仅是巧合了,也不是一般性的现象言之。其间,必定有某种内在联系。对此,曾有论者尖锐地剖析说自白诗人一般都具有“语言爆发点”,他们其实就是一具具精神病体,内心的压抑需要通过大量外倾逼人的句子释放出来,从而解除心理负担,疗救精神疾病。洛威尔和罗斯克是躁狂抑郁症,贝里曼是一般抑郁症,塞克斯顿则是歇斯底里症,普拉斯虽然没有明显的精神病症状,但有家族精神病史。这样一群“美国病人”组成了一个尖锐的诗歌自白派,他们不崩溃,你看着也崩溃。但是,般的崩溃谁都会,西尔维娅·普拉斯,达到的却是“形而上的崩溃”:在这光天化日之下,死,戏剧性归来

这段论述,虽然不无偏激之嫌,但却颇为发人深省,也揭示了“自白派”诗人身上的某种“共性”:“他们其实就是一具具精神病体,内心的压抑需要通过大量外倾逼人的句子释放出来,从而解除心理负担,疗救精神疾病”。由此推论下去,“自白派”诗人自身的悲剧不可避免,他们面临的似乎只有两种选择:自杀或发疯。因为,实际上,靠自身诗歌写作进行自我疗救”,几乎是不可能的。先后发生在普拉斯、贝里曼,以及塞克斯顿身上的自杀悲剧,似乎也证实了这点。

贝里曼的创作生涯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达到巅峰状态《梦歌》出版并获1965年“普利策诗歌”奖后,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他还写下了同样著名的一部十四行组诗,即《贝里曼的十四行诗》(1968)。这组诗共有115首爱情诗,都是献给一位未道出名字的女人的,诗里还大胆直白地剖析了“通奸”行为中的爱情。其诗也极富个人色彩,非常坦白。

不过,在现实生活中,贝里曼却是越来越不顺心,与妻子凯蒂的关系非常糟糕,因为他终日酗酒,家里吵闹不断。小女儿玛莎对父亲也常常是敬而远之,缺乏父女间的亲情。也是因为酗酒,他原有的一个情人也离他面去。而在明尼苏达州大学里,与顶头上司系主任和同事的关系也处得不太好。

进入20世纪70年代初,随着在美国当代诗坛的名声日益响亮

现实中的诗人贝里曼日子却更加难过。日渐恶化的夫妻关系难望有好转之时,在系里,因酗酒等毛病引发的与上司、与同事的关系不和也呈尖锐之态。1971年下半年,大学里传出消息说,系里将对贝里曼的教职有所调整,甚至说,校方正商议解聘其教职

这些不知是否属实的消息传到贝里曼耳里,对他本来已经相当素乱灰暗的心无疑是致命的一击。他实在无法再继续忍受内心世界和现实生活压力打击这种双重的煎熬,他只有选择逃避,或者说永久的解脱。

1972年1月7日清晨,他独自走上了市区“华盛顿大道桥”,在寒风中,脑际里带着“绝不能让那些家伙将他解聘”的最终念头,奋勇坠桥而亡。追随他终生敬仰钟爱的前辈诗人克莱恩(40年前跳海自沉)。或者,再早一点,47年前在他窗前开枪自尽的父亲…

关于贝里曼的死因,《美国自白诗探索》一书的著者彭予先生在发表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的一篇文章中说:

贝里曼为什么自杀,在他的《梦歌》中可以找到答裳,他常常感到焦虑、沮丧、恐怖,惊慌,不能抹去痛苦的记忆,他最强墨的感受是损失感。父亲的自杀、诗友的死、与妻子不和、被情人抛弃、感情创伤和精神受压抑等都使他感到自己蒙受了极大的损失以致患了抑郁症,而抑鄘症总是伴随着自杀的可能。贝里曼生活中充满没有净化的激情和能量,经常处于情绪激昂、神经紧张的状态之中,他这张弓的弦总是紧紧地绷着,最后终于无法以血肉之躯对付神经、情感的巨大张力,贝里曼除1964年出版的《梦歌77首》获得第二年“普利策诗歌”奖外,《梦歌》的第二部《他的玩具、他的梦、他的休息》获得1969年美国全国图书奖。此外,贝里曼还有几百首没有收入集子的以及后来出于惯性而写的“梦歌”除了少数被编入《亨利的命运》一个小册子之外,大多数还和他的各种手稿收藏在明尼苏达州大

贝里曼的名声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末最为显赫。20世纪80年代之后,随着“自白派”这个流派中女权主义元素的进一步挖掘,普拉斯和塞克斯顿开始成为这个著名诗歌派别中最引人注目的诗人,在西方文学文化界,名声似乎盖过了贝里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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