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说】周荣耀/第一人称
老范从小范开始就喜欢文学,岁过花甲了,忽然间成为了作家。
认识他的人都说不可能,说一个初中生,当年在学校一写作文就急得哭鼻子,他怎么可能成为作家?扯!但是,有人的确在网上看到了关于老范的作家简介,你不信又咋的?
没错,老范就是喜欢在网上发表文章,理论上讲,有多少网民,他就有多少读者,可了不得了。
老范开始的作品多是些花草树木,后来写了些奇闻鲜见,再后来开始琢磨写人。他听过文学界一位高人的课,说所谓文学就是人学,不去写人,不去触及人物的命运,那写个什么劲?又谈何作家?他还明白,肩负着一份社会责任且在写作上有一定成绩的作者,才是人们为之追捧和仰慕的作家。老范是一窍被点开,满脑子通达有余。四十五岁开始动笔,为之奋斗十多年,锲而不舍。
老范写作总是以第一人称来写,他说他擅长第一人称的写法,便始终坚持这个在他看来妙不可言的写作方法,从未变动过。即便写园中的一朵小花,路边的一棵小草,山上的一株小树,甚至老父亲家门前的那条河,老丈人房后面的那个丘,他都用第一人称写,他说这很亲切,写起来很自然。后来写长篇了,都一律地采用第一人称,而且在他看来,用得恰到好处。
但是问题来了。
老范的老婆是老范的第一读者,但没有什么文化。没有文化到什么程度?这么说吧,她能够将老范的一部二十多万字的长篇,从头到尾一字不错地读完。好家伙,能读通一部小说,那还叫没有文化?呵呵,错!其实,识多少字跟有多少文化没有直接关系。当下,到处可见有文化的白痴和没有文化的知识分子。客气地说,这都当属“另类”。然而老范老婆或许不一定就是“另类”。老范的长篇,她读是读完了,可也就琢磨开了。怎么所有的文章都在说“我”呢?她继而想,怎么我家老范能有这么多“我”的故事?他,什么人?他无猜,他是个魔,他是个怪,他不是流氓,也是个“小坏”!一天到晚不干正事,把自个儿关在小屋子里,尽跟人说那说不完的“我”——说不完自己那些个破事,我怎么就跟这么个人在一起消磨时光呢?难怪我妈喊了我一辈子“傻妞”……
她带着疑惑有意无意地就问自己已经出嫁的女儿,毕竟,女儿已经读参加工作了,在范家,在妈妈眼里,女儿就是文化人,就是不小的知识分子。
女儿告诉妈妈,爸爸那是用的第一人称,文章里说的那些事,不是,不一定是,或者完全不是爸爸自己的事儿。说到高兴处,女儿还给老妈唱上了:故事里的事,说是不是是也不是……
第一人称……老范老婆想,滚吧,我还不知道第一人称?老范这么些“第一人称”里面,难道就没有他自己的事儿?一点不沾他的事儿?特别是那篇《我不是我》,他说的那个“野生”的……那娃?难道真的跟他一毛钱关系都没有?滚吧!鬼才信!
那天晚上,天气奇冷,凑巧又停电了,空调用不起来,电视也看不起来。老范老婆晚上没有电视看,就好比酒鬼子没有酒,烟鬼子没了烟,要饭花子不让靠门边,无聊至极。老范只顾自己写他的第一人称,家里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老婆便早早抱个热水袋钻被窝了。睡到下半夜,老婆一下惊醒,发现被窝里还是自己一个人,就赶紧披着大衣,直奔书房。书房里的那盏煤油灯还亮着,老范那趴在写字台上的姿势还摆着。老婆连喊带骂地进了书房,没见老范动静。老婆捧起他的脑袋,才发现老范浑身已经僵硬,气息全无。老婆那个惊啊那个怕呀那个昏天黑地哦!
火化老范的第二天,母女俩正悲悲戚戚地整理老范的遗物,老范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母女俩几乎同时伸手去接,却又同时缩回了手,愣愣地看着响铃的手机,无奈地听着那原本非常好听的“我是一个小呀小苹果”。
响铃声过去了,妈妈对女儿说,你赶紧给这手机上的所有人发个通知,就说不要再打这个手机了,老范他人……已经“走了”。
说罢,老范老婆不免又一阵哽咽,毕竟夫妻情缘难断难舍呀!
女儿很乖巧,凡事听妈妈的,拿起爸爸的手机后,问一声妈妈,以谁的名义?妈妈告诉女儿,这是你爸的手机,当然以你爸的名义呀。
于是,女儿便以爸爸的名义拟就了一段文字: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已经去世……
这段文字一经发出就不得了了,往这部手机打过来的电话是一个接一个,弄得一会儿妈妈接,一会儿女儿接,反反复复解释老范已经“走了”确实“走了”已经确实“走了”确实已经“走了”……甚至很无奈地说,骗你是小狗!
可还是有人不信,说哪有“走了”的人自己发通知的?有的甚至很气愤,说老范怎么能开这样的玩笑?这样的话,朋友还做不做?更有甚者在电话里吼道,让老范自己接电话,搞什么搞?
天哪,弄得母女俩亚历山大,有口莫辩。
突然,老范老婆心有灵犀,她对着手机大喊一声,说,滚!你爱信不信!这是继承老范的遗志!通知内容没有错!采用的是——第一人称!
老范老婆相当厉害,终于把事态平息了。
世界之大,瞬间鸦雀无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