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耿德亮
古代,有一个财主,有助人为乐之举,在当地名声很好。乡邻赶集要坐船过河,甚不方便。财主为方便四里邻邦,花二万两银子造一座石桥,从此,乡邻们过河不再乘船了。
财主有个怪脾气,凡过桥之人,必饮酒一两方可过桥。成年人每次过桥都自愿饮酒,财主酒量很大,每天陪酒三十斤而不醉。次年过桥人每次过桥要喝三两方可过桥。乡邻过桥的人少了一成。过桥酒增至半斤时,只有七八个人过桥了。增至八两时,乡邻沒人从桥上过了。因为,过桥喝酒醉死了人。
因而,财主的善人之名,抹了黑。财主很纳闷,我修桥献酒,造福乡邻,怎么反而得罪邻里呢。后来他才明白:喝酒过桥,酒的斤两增加,已超过了过桥人的承受能力,自己有钱,量大,每顿喝酒五斤而不醉。谁能比得起呢。
后来,财主废除了这个规距。这座桥的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