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白格不白
01
前任要结婚了。
我兴高采烈地去参加他的婚礼了,他和漂亮的新娘子在台上接吻,我坐在底下拼命鼓掌,跟着大伙起哄:“亲得好!再亲一个!”
上礼金的时候,我掏出一个写着百年好合四个金灿灿大字的红包,鼓囊囊的,里面足足放了两千块钱。
“祝你们幸福!”
他携新娘过来敬酒时,我举起杯子,跟他轻轻一碰,满心喜悦地对他说。
……
以上种种行径,但凡我做出其中一条,那我他妈的一定是脑袋被驴踢了。
那一年,他通知我:“我明天要结婚了。”
我一怔,却酝酿不出半句面子话。良久,我说:“哦,那你休想问我要红包,我一毛钱都不会给你的。”
他笑了。他说好,你给我红包,我也是不收的。
隔着屏幕,不知道谁,悄悄红了眼眶。
是的,我狭隘、自私、不识大体,那又怎样?
太多人祝他们新婚快乐了,未必这句话非得让我再说一遍,他们的婚姻才算圆满?
这个男人,我曾经拥有过。现在,他要属于别人了。
这不是什么值得伤心的事,当然也不值得高兴。这是,需要忘记的事。
忘记他,给我唱过的歌;忘记他,给我买的生日礼物;忘记他的拥抱,忘记他的吻,把那些过期的往事,失效的誓言,统统从脑子里清空。
你结婚吧,从此我们,大路朝天,各走半边。
02
上一个喜欢的男孩子,我们最后一次聊天时,他跟我说,他应该不会再爱了,除非老天保佑,赐给他一个真命天女。
我又一次展现了我的小肚鸡肠。我说:“那我祝你一辈子都遇不到你的真命天女。”
他一定觉得我是个没风度的low逼。
无所谓了。反正输的方式有很多种,驴粪蛋面上光的体面我不稀罕,破罐子破摔才痛快一点。
陈慧琳有首歌叫做《她比我丑》:“她比我丑,但竟可偷你走……但我怎可看着你们,爱到直至白首。我输了所有,但说不出口,才用心找一个堂皇藉口。”
喜欢你,才会不甘心。
宁愿头脑发烧做出种种不理智的事,也不要假惺惺地强笑着祝福。
我坦诚,直白,一眼看的到底。我就是希望你遇不到比我更好的人,这样,才能勉强在你心中,留下清浅印记。
既然没办法作为主角,在婚礼上拿着捧花走向你,那就在这个剧本里做一个恶毒女二号,说几句讨人厌的台词,也好过在你生命里没有姓名。
03
年龄渐长,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前任会越来越多。
我跟朋友说,我很害怕。害怕这样下去,相爱也草草了事,分手也无关痛痒。前任这两个字再也不会像玻璃渣子一样,狠狠扎在我心上,痛得流血。
如果有一天,前任对我来说,就像饭馆里吃过的佳肴,画廊里看到的雕塑,车窗外飞驰的风景,那该怎么办?
爱情是应该像含着砒霜的蜜糖,甜得叫人神魂颠倒,痛得让人肝肠寸断,若是它被风轻轻一拂就散了,那它也就不配被称之为爱情了。
朋友没怎么谈过恋爱,像个故纸堆里的老学究,跑到图书馆翻起了文献。
她严肃地发了一张照片给我,是一本书的页面,她用绿色的水彩笔圈出重点——浪漫爱情难以持久的原因。
“爱情需要新奇才能保险。比如,把两只处在发情期的公鼠和母鼠关在一起,公鼠会多次与母鼠交配直至筋疲力尽;然而如果用另一支处在受孕期的新母鼠代替第一只母鼠,公鼠又会重新焕发兴趣和活力。”书中如是说。
看到这里,我顿时心惊。
若是照搬到人类身上,岂不乱套。
还好这本书懂得女人的心。它由此得出的结论不是教导雄性去找新伴侣,而是恋人一定要多参加新奇的活动,制造新的浪漫,让彼此更加相爱。
朋友一本正经地跟我说:“不要怕,你多看看这本书,在恋爱中学习如何保鲜。”
我哑然失笑。理论派和实践派在爱情这个问题上总是没法同步。一个太乐观,一个太悲观。
我想,我能做到的,就是不重复。
和他一起去过的那家烤羊肉串店,不会再和其他男孩子去。
和他在一起时,养成的推歌的习惯,也会改掉。不会再一听到喜欢的歌,就像拥有什么了不得的好东西一样,非要发给他听。
不喝酒买醉,那是专属于他给的难过。大概以后会换一种伤心的方式。
脚再痛,也不会再撒娇要人背着走一路。
不再一盆一盆地吃荸荠,因为我要记得,他是唯一一个愿意耐着性子给我削皮的人。不该有第二个人像他。
不喝酸梅汤,那是我们第一次牵手时,他给我买的饮料。
把曾经爱你的我,从身体里剥离出一部分,那部分原原本本属于你,也算是对得起我们相遇一场。
唯有这样,才能够有勇气继续去爱。
得知#前任结婚是怎样的感受#
“你要结婚了啊。”夏时雪没话找话地说,总觉得这种安静能够逼疯一个人。
谢意透过后视镜扫了夏时雪一眼,黑暗中她的眼睛映着路灯的光,“嗯,一个月后,我会和现在的女朋友结婚。”
“那我先祝你新婚快乐。”心里浮上一股称不上喜也说不上悲的情绪,大概是有些庆幸,庆幸自己来找他了,庆幸他还没有收到那封信。
“谢谢。”谢意淡淡地说,“对了,留个号码吧。等我收到信了,就可以通知你了。”
“不用了吧,我不是给你留了寄信地址嘛,你收到信给我寄过去就行了。”夏时雪并没有打算和他联系,她拿回信,然后从今以后,互相不要再见面,这样对她来说是最好的结果。
——《时光信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