蓦然回首过好几次,才悟出“生命”这个词原来是多么的沉重,但再沉重也得释放些光亮,就像一块沉重的金属放在手里,托不住,也不能置于地下了事。
十五年前,我养了一条小狗。在养它的过程中,跟它有了感情,它现在已经老了,走路很缓慢,但是,还是很愿意跟我出去,我想,它是喜欢跟我待在一起的时刻。上楼梯的时候,它的两只后脚使劲的蹬着台阶,前脚用力的攀爬,一级一级的往上,累的喘着粗气,就这样,它用四肢带领着自己肥硕的躯体,拼命的向前。它爬动的虽然很笨拙,但激情在它的身体里迸发,这时候,它在拼搏,拼搏!回到家的时候,便带着胜利的骄傲,直奔它的水碗而去。
我也有动恻隐之心的时候,将它抱起来,我们一同上楼。它回头看看我,很满足,眼里闪着亮光,充满谢意。
小狗在努力的攀爬楼梯的那一刻,其实是很感动我的:它知道,不达目的地就得用力攀登。那“老态龙钟”的躯体里,散发出一种生命之光,它的光惠泽与我,让我悟出一点生命之道。
其实,我也累,是身疲心累。我的累与狗的累不同,狗无论如何有主人庇护着,也不愁吃喝,只要表现的好,主人一点都不会亏待它。而我,不知道啥时候起,总觉得生活没有优待过我,太阳的光泽也不曾照在我身上。我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日常生活里,只有日子,孩子,只有鸡毛蒜皮,再厌烦,再疲劳,也得继续。更要命的是,整天就盼望孩子出人头地,没完没了的向孩子灌输学而优则仕,结果发现,很多时候都是徒劳。明明知道是因为自己活得平庸,活的没有自信,活得没有光彩,才那样把沉重的担子,压在孩子身上,自私而又残酷,所以,身累心也累;单位的花名册里,有自己的名字,因为我是它的职工,可我自己是谁,却从来没认真想过,我自己都不想,别人就更不想了,所以,我这条命应该是贱命,但又不能转让和买卖,任其白白的消费了大半辈子的时间。这或许是我觉得累,而我又俯首帖耳、任凭命运摆布的结果吧。
贱命不止我一个,记得很多年前,我的一个表嫂在生他的第二个孩子的时候,刚刚还在地里锄地,觉得腹部有下坠感,就赶紧往家奔,紧走慢走,刚到家放下锄头,那第二个孩子就呱呱落地,事后表嫂竟啥事没有,安然无恙,表嫂还若无其事的说:哪就那么娇贵呀,她自己命贱,没事儿。表嫂对新生命的出世,坦然的让我张大了嘴巴,我当时颇被表嫂的“英勇无畏”所折服,对她佩服的五体投地,细想想,那是她身上的一种亮光穿透了我。
现在,正值春季,一个诗情画意的季节,百花盛开,绿草成荫,处处生机勃勃,自然就引起那么多人的青睐和向往,纷纷“倾城而动”,心动,情动。我居住的家属院里,我的那些哥哥嫂子们,姐姐姐夫们,生怕辜负了这好时光,去了不少的都市、国家、旅游胜地,去领略日月山川,直到回来了,细胞还在跃动,说起他们的旅游体会,还激动不已。对比起来,我对自己却越来越吝啬,吝啬的都不愿意出去感受阳光,一是怕花钱,二是怕花时间,就整天的把自己禁锢在自己的世界里。更重要的是,我有一种强烈的自卑:我没有读过万卷书,也没有走过万里路,所以,见少识寡,一直是井底之蛙,因此,有那么多的问题不明白。比如:性格凛凛的人,咋就没有朋友?有美貌的人,为什么大家又都说“自古红颜多薄命”,率直的人,为何性格暴戾等等,所以我觉得,一个既吝啬又自卑的人,不配享受那些美好。可是,我的那些邻居们,人家却不管这么多,尽情的享受自己该得到的,该看到的,活的多么灿烂,灿烂的如绚丽的霓虹,这霓虹也照耀了别人,说到底,是人家生活的内容充实,知道拿自己当一回事。
记得小时候给生产队干活,大人驾着牛车往地里运粪,到了地里,粪卸下去,我们就找些干秫秸把车厢里打扫一下,再铺上一些干草,坐在车厢里,牛车拉着我们几个小孩,晃晃悠悠,感到极其享受,根本不在意那车子上携带的臭味。并且幻想,坐着牛车,走到天安门广场去多好。如今看来,我那时的想法一点都不幼稚,那是童年的梦想。而梦想是散发着光芒的。那时正赶上文化大革命,全不懂学习的重要性,有时候全班同学集体出动,薅草,摘棉花,还满大街捡粪去。一天下午,为了给学校试验田施肥,我和我的同学,两人抬一粪筐,快转悠到放学的时候,筐里的粪也才刚刚盖严筐底,回去的时候交不了差,完不成任务,实在没法,就在村头快干了的大坑里,挖出几块黑泥,再拌上点儿灰土,放在筐下面,上面盖上好容易捡到的那点牛粪、驴粪,到学校里一称,竟然超额完成任务。不过我们的脸都吓绿了,怕班长发现。过后,班长严肃的对我们说:“你以为我傻呀,粪是轻的,那坑里的泥分量多重呀!我是不想让老师处分你们。”当时,就觉得班长就是天边那抹淡淡的斜阳,暖融融的照着我们。
渐渐地,我更不愿意看书学习了。不过,只要吃饭的时候,总能听到父亲一遍又一遍的叮嘱:今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如今想来,父亲当时不厌其烦的话,真是伟大的唠叨。
后来,我随父亲去东北看望伯父伯母。那是一个小镇,它被蜿蜒的山路环绕着,因为是冬季,到处白雪皑皑,真的是“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我在伯父伯母家呆了几天,竟跟他们的一个邻居大婶混熟了。大婶儿四个孩子,两口子靠在山坡上开垦山地为生,每个孩子穿的衣服都布满污渍。不是她懒,是她根本顾不上给孩子们换洗。冬天没法种地,她就每天到小镇上卖菜去。孱弱的她,在冰天雪地的路上来回奔波,用两只肩膀挑着一担子菜,要不是土豆,要不是白菜萝卜和大葱。让我对这位邻居大婶刮目相看的是因为一件事情:大婶儿的男人,有一天从山上偷伐了几根松木,说是劈柴烧。大婶与他极力争吵,说他不该破坏林木,把公家的东西占为己有,男人骂她傻,还打了她。可是大婶并不服软,与他对骂,“那松木尚未长成,砍掉了一是可惜,二是违法,受穷可以,但老娘我不愿意跟一个坐监的男人过日子,再说,你那爪子是用来偷的吗?”男人后来没有了气焰,低头不语。后来,我才懂,农妇有农妇的情怀,是恨铁不成钢也好,是爱护公共财物也好,她肯定有一份对长白山的挚爱。她也更爱她的孩子她的家,虽然贫穷,但心是湿的,热的,深情的,双肩挑着沉重的日子,用孱弱的身体养家糊口,养活孩子长大成人,她身上有一种亮光,这亮光驱散了我身上发霉的味道。
家里有一本红楼梦,在我的书橱里已经搁了几十年,学生时候未读懂,年轻工作了又没有时间,现在又觉得没精力,好容易抽出点时间读一章,跟啃骨头似的,啃完骨头外面的肉,就想吸吮骨头里面的骨髓。有时候,我就想知道,曹雪芹怎么会对当时的人情社会了解的那么透彻,这一部小说,凝聚着他一生的心血。我仿佛看见,曹雪芹精疲力尽了,他一夜一夜的写红楼梦,笔下生情,为一些人鸣不平,连贾瑞和王熙凤,她都报以深情和怜悯,他体谅他们,懂得他们,好像他与这些人物就是故交,大观园里的每一朵花,每根竹子,在他笔下,都是有思想的,有光泽的。写到动情处,热泪从他的眼里流出来,流到纸上,化作鲜血,汩汩的流淌,淌到读者的心里。正是曹雪芹对人世的悲悯和感恩,所以这部书也只有他才能写好,世上无二人。
曹雪芹的泪流干了,血流尽了,化作一部千古绝唱《红楼梦》。可他当时或许只是想做一点自己喜欢的事情,只是想做一根蜡烛,发出亮光而已,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他的这部书,社会意义、现实意义、以及它的艺术价值、对整个世界文学史的贡献,要远远高于欧洲400多年!
曾经,我自己连镜子都不愿意照,是因为,自己已经不再年轻,跳动不轻灵,步伐不矫健,年轻时像一只燕子,现在将要变成鹌鹑,曾引以为骄傲的这张脸,现在布满皱纹且有雀斑,尽管涂抹脂粉,却怎么也掩饰不住瑕疵。虽然如此,也还是老喜欢往年轻人堆里钻,试图融入她们,所以有时候也穿上比较鲜艳的衣服,自然也是老黄瓜刷绿漆,穿上高跟鞋,却像踩着高跷,惨不可忍!但我知我心。我怀念那种笃定的激情,那种干净的眼神,那种在自己身上消失了的情怀,那种关于梦想,还有那些青涩的味道和气息。那是一个女人在极力寻找曾经靓丽的生命亮光!
记得好几年前,去聊城一家擅长做豆花鱼的馆子吃饭,我们是奔着老板的传说去的。这家鱼馆,老板是60多岁的女人,身材矮胖,但态度看上去不卑不亢。上午10点开始营业,下午3点准时关门,多一分钟都不耽搁。这几个小时里,顾客盈门,生意好的不得了,据说,老板经营的理念是,是保证质量,不管数量。后来我又去了几回,生意依然好的不行。我想,她的这种经营模式,就是她的招牌,她的名片,就是这个60多岁女人身上散发的光亮
邻居嫂子自己挖了一袋子蒲公英,分给我一些,蒲公英嚼在嘴里虽然有淡淡的苦味,但是溢满香气,也带着主人温暖和热情。嫂子已经年近古稀,苍老的样子让人疼惜,三个儿女都各自成家立业,但她依然节俭,洗菜的水,她要从四楼提下去,浇到自己开采的那一小块菜地里,那驼着的背上,承载着的是依然对儿女们的希冀。嫂子,或许她根本没考虑过,自己的生命什么时候谢幕,只管像天边遥远的星星一样,闪烁,闪烁。
家里有一把圈椅,那是我刚参加工作时候,单位上发给职工的。当时校园里栽种着不少榆树,可这种树一到春天,树身上生满了虫子。但榆树的柔韧性较强,学校就做成圈椅发给每个老师,好办公用。这把椅子,外观圆婉柔和,色泽天然,线条流畅自然,不乏生动灵巧,后背和扶手一顺而下,形态也算舒展雅致。这在当时,也算是经典的办公用具了。当时婆婆一眼相中了,就给了她,她坐在上面,感觉自己跟皇太后似的,到现在已有几十年。婆婆老年,就喜欢坐在那把椅子上晒太阳,客人来了,也让人家坐在那把椅子上,可以说,那把椅子见证了公婆两人的相濡以沫,白头偕老,这或许是它对主人的情怀。
经过岁月经久的摩挲,浸润,空气中射线的穿越,圈椅的身上已形成了一层“包浆”,滑顺可爱。只不过,幽光沉静,那份微弱的光亮,异常的含蓄,毫不张扬,淡淡的亲切,显露出一种温存古朴的旧气,这也算是我家富有人文历史传承的“古物”吧。
当年由一棵老榆树,辗转成一件老式座椅,把生命转换成另一种形态流传,而我曾坐在上面,俯听风过,叶落,书响的声音,现在想想,那椅子上的“包浆”----它的光泽,蕴含着它自身的温度,不惊不恐,是人把光阴和岁月加了进去,把挫折和伤痛加了进去。那是情怀-----一个物件儿的情怀!它不是靠空洞无物的外在来装饰,它是那把椅子的筋骨,是它的神经,是它的极致和炫彩!
如今,我依然有许多不惑,但我知道,对于茫茫无涯的时间,我也只不过是一过客而已,我的灵魂,也只是借住在我的身体里,上帝依然掌握我大部分的命运。我也知道,生命往往以全然没有料到的另一种面目,呈现在人们面前,而我已经没有多大的能力去给上帝要回他掌握我的那部分命运,但我很想感动上帝,让他把掌握我的那部分命运还给我。
我感动上帝的方式挺笨的,亦或说根本就感动不了上帝。比如,现在,我依然一天要做三顿饭,十天三十顿,一个月,要做90顿饭,去除偶尔有几顿可以不做,但那也只是偶尔我依然这样过日子,儿子就在这样的日子里,慢慢的长得高大帅气,并且走向社会,他在这个社会里得到恩惠,也奉献于这个社会,我把儿子培养成一个好人,足矣。
想想,我也是发了光的,不该后悔。
【作者简介】李素银,女,文学爱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