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赵宪宇
既然,
教学相长,
教学民主,
既然,
教学是共同体,
学生又是主体,
既然,
师生平等,
教育公平。
那么,
当教师可以惩戒学生的时候,
学生也可以惩戒老师吗,
学生也享有惩戒权吗?
你肯定会说,
不可以。
我也肯定会说,
应该不太可以。
尽管老师,
也有迟到旷课,
也有打架斗殴,
也有游戏误课,
也有校园欺凌,
但,
教师是成人,
教师是职业人,
有相应的管理法则,
有相关的职业惩处,
更会有道德法律的约束。
但是,
又一个疑惑出现了,
学生违法了,
学生违德了,
也会有法律的制裁,
也会有道德的制裁。
那么,
学生是否就凭空增添了被惩戒的权利?
追求师生平等,
也不是要学生和老师对打,
更不是容忍学生用砖头拍头,
更不是支持二十年后对班主任的报仇。
为什么教师能惩戒,
除了享有惩戒权,
可能主要还是老师,
年岁长一点,
个子高一点,
力气大一点,
拳头硬一点。
当然,
惩戒不是体罚,
许多专家还在要求一线教师,
要区别两者的不同。
但从目前的情况看,
许多教师没有蔡芸芝老师高高举起教鞭,轻轻落下的功夫,
很多惩戒变成了体罚。
不过,
高中这种现象少,
原因很简单,
一般你干不过他了。
小学幼儿园倒是会偶尔出现扎针吃药现象。
教师惩戒学生,
是基于教育失效,
教育无用,
教育技穷了吗?
还是本来人就是要惩戒的,
人不大不成器的。
就像有教育家说的:
没有惩戒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
不会打架的孩子成不了男子汉,等等。
如果教育已经没用,
比如,本来是写爱情的写山水风情的古诗词,
都挪用成教育训词了,
但没用。
比如,本来教育家们发明了很多教育理论、教育哲学,
但也没什么用。
比如,本来传统的书中自有颜如玉,自有黄金屋等,
也过时了,
也没用。
那就惩戒吧!
但,
既然学生不能惩戒老师,
既然老师可以惩戒学生,
那么,
能不能在惩戒之前,
先惩戒一下第三者,
比如,
像孟子的母亲惩戒织布机,
像胡适的母亲惩戒煤油灯,
像李白的婆婆惩戒铁钢杵,
像悟空的师傅惩戒紧箍咒。
实在不行,
也先别惩戒学生,
最好先惩戒一下自己。
同学,我不能惩戒你,但我能惩戒我自己。
我程门立雪,我钢杵磨针。
你不奋进,我三更灯火五更鸡。
你不刻苦,我头悬梁锥刺股。
你学而无效,我就不知肉味。
你名落孙山,我就野居山林
我清夜孤灯,
我捶胸顿足,
我呼天抢地,
我摔头找不到硬地。
反正目前,惩罚自己,还没有入罪。
为了救救孩子,就先罚罚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