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多年前(74年),我家乡三岔子发生了一起情杀案,当时造成很大的轰动。案子的嫌疑人是我小学同学女某,72年底她小学毕业,未升入中学,回乡参加了生产劳动。在念小学的时候,她给同学的印象不爱吱声,很腼腆,课间也不爱和其她女同学在一起玩,也不喜欢跳绳、跳皮筋、跳方格等活动,常常一个人不出教室。也不喜欢穿花花绿绿的服装,在我的记忆里,她常穿一件半新不旧褪了色的黄上衣,很少换衣服,给人的印象很老诚。谁也没想到几年后她会杀人,成了杀人犯,住进了监狱。
杀人事件大概发生在74年夏季。我的同学在生产队参加劳动,与同队里的一男子产生了爱情,你情我爱,有了恋慕之心。男子是我们上年级的同学。相处了一段时间,我的同学怀孕。青年人谈情说爱,人之常情。有些越轨行为也在情理之中。干柴遇烈火无怪其燃。女孩子要看上一个人,竟能以身相许,就是死心塌地跟上了他。这时又有一个媒婆又给男方介绍了一个对象。男方看好了,移情别恋,甩掉了我的同学,昔日的海誓山盟,化作泡影。让我的同学没有想到的是,男方竟会是这样喜新厌旧,被他无情抛弃。我的同学刚开始向男方提出让他陪自己到医院作人流,把孩子做掉,或者出钱自己做,然后再离开家乡,“远走高飞”。如此不高的要求,男方却不答应,还用恶语伤害对方。在男方被杀的当天的上午,男方新处的对象来男方家里串门。这天下午,我的同学也到男方家找男方,要讨个说法。正赶上男方和新处的对象在一起,眉来眼去,打情骂俏。看见我的同学来了,男方很尴尬,同时也很恼怒,竟恶语伤人,把我的同学给骂出来了。在70年代,姑娘未婚先育是一件很羞辱的事。和人说(包括父母)说不出口,传扬出去,不但自己脸面过不去,在当地也无法呆下去,连父母的脸面也被丢尽。我的同学在无奈之下,选择了报复。背着父母她从供销社买来一把新菜刀,藏在自家仓房的房薄上,找机会对男方进行报复。幸好男方新处的对象下午回自己家了,没在男方家里住。男方家三间瓦房,父母住西屋,儿子自己住东屋。我的同学晚间潜伏在男方房后的菜地里,窥探男方一人到东屋睡觉。因三伏天,炎热的得很,男方身穿背心、短裤蒙着被单一人入睡。我的同学趁着月色,从后窗户进去,带着满腔怒火,操起菜刀照着蒙着被单男子的头部就是一刀。然后迅速拿起刀推开中门,打开房门还未出去的同时,后来她交代,听见被砍的男子一声惨叫,但不知道死活,就走出院子。随着男某一声惨叫,顺手拉下灯线,把灯打亮。一声惨叫,惊动了西屋的父母。父母惊慌的跑过去,见儿子颈部血流如注,母亲见状,束手无策,顺手把炕上的半袋玉米面倒在儿子脖子上。儿子断气前只说了半句话:“下午来的那个!”然后倒在一片血泊中。村里出现一桩命案,造成很大的轰动。县公安局把犯罪嫌疑人我的同学缉拿归案。我同学承认了用刀砍死男子的犯罪事实,但初衷没想给把他砍死,砍一刀报复一下后自己就“远走高飞”,离开这个地方。万没有想到一刀致命,砍在男某子的大动脉上,流血过多致死。男子罪不当诛,虽死,但也逃脱不了玩弄女性之嫌。村里的人都很同情我的同学,队里的贫下中农也联名求情法院轻判。我同学腹中的孩子在当地妇联的协助下在医院打掉。最终我的同学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遣送监狱劳动改造。40多年过去了,据当年的同班同学讲,她刑满释放后,与另一个刑满释放人员结婚,并在狱中就业,生活很美满。祝愿我的同学晚年幸福!这就是发生在我家乡40年前因移情别恋酿成的血案,时至今日,我对这位同学的举动虽有些偏激,但也不得不佩服她的胆量。正是:男儿负心太猖狂,移情别恋不应当。烈女抽刀斩豺狼,侠肝义胆美名扬。(2019.02.14)
作者简介:
地质勘探:现年64岁,退休在家赋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