嬉皮士并不是毒品唯一的受害者。前面曾经提到,CIA当年曾拿美军士兵当试验品,测试过几种神经性化学武器的效力,没想到几年后,毒品问题竟然成了驻越美军的一大心病,那些在炮火声中度日如年的美军土兵纷纷服用各种毒品来麻醉自己,寻求精神上的解脱。据统计,越战老兵中有多达15%的人回国后成了海洛因的瘾君子,可见问题的严重性。1969年尼克松上台后立刻就意识到这是一个关系到美军存亡的严重问题。他马上敦促国会通过了一个新的法律,将毒品直接定为非法,而不像以前只能用税收的办法来限制毒品的使用。他还成立了美国历史上第个禁毒委员会,那个负责人上任后所干的第一件事不是去海特区或者纽约的贫民窟这类吸毒成风的地方实地考察,而是去了越南战场!结果他发现美军中服毒现象实在太普遍了,根本无法禁止。后来他颁布了一项命令,规定所有士兵必须接受血液检查,不合格的不准回国,就地戒毒,这才算稍稍控制住了局势。
1969年,驻越美军达到了创记录的54.3万人,尼克松上台后虽然对外宣称要减少驻越美军,用伪军来代替,逐步让越战“本土化”,但他却加强了对北越的轰炸,美国老百姓还是看不到丝毫战争结束的迹象。美国国内的反战情绪再一次被激起,学生们纷纷罢课,人们纷纷走上街头举行反战游行示威,抗议尼克松的新政策。与此同时,一些摇滚乐队也纷纷推出单曲,支持来自民众的这股反战浪潮。“滚石乐队”的《大街上战斗的人》( Street Fighting Man)、“荒原狼"乐队( Steppenwolf)的“生来狂野”( Born to be wild)、“克里登斯清水复兴”乐队的《幸运的儿于( Fortunate son)和“杰斐逊飞机”乐队的“志愿者"( Volunteers)等歌曲就是反映了这个动荡时代的经典之作。但与此同时,却有更多的美国人开始对政府和社会感到绝望。这些人从六十年代初期就开始上街游行,反战、反种族歧视、要求男女平等、提倡言论自由……可却没有一次获得胜利,没有一种要求最终得到实现,他们开始怀疑自己的能力,怀疑政府的诚意,怀疑社会的公正句话,他们已经身心疲惫,没有力气再去大街上“折腾”了,他们需要休息。这些人需要安静抒的音乐来缓解紧张的情绪,帮助自己忘掉人世间的纷乱嘈杂,“西蒙和加芬克尔”的音乐在六十年代末期的畅销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就是在这样的大环境里,CSN于1969年5月底出版的那张以优美的和声为主的唱片迅速走红。按照惯例,新专辑出版后,乐队将开始进行一系列巡回演出。可三人却因为音乐风格的不同而产生了矛盾。克罗斯比和纳什都想把乐队演变成“西蒙和加芬克尔”式的流行民谣组合,可斯蒂尔斯仍然不想放弃演奏摇滚乐。由于三人中他的贡献最大,斯蒂尔斯的意见最终占了上风。为了玩摇滚,他们找来了鼓手和贝司手,可斯蒂尔斯认为现场演出还需要一个好的键盘手。就在这时,“大西洋”唱片公司的老板厄特根提议把尼尔·扬再招回来弹主音吉他,这样斯蒂尔斯就可以空出手来弹键盘了。克罗斯比和纳什一开始都极力反对,他们生怕脾气古怪的扬的到来会打乱三人之间好不容易形成的默契。斯蒂尔斯则很犹豫,一方面他以前吃过扬的苦头,知道此人不好相处。另一方面,斯蒂尔斯一直非常欣赏扬的才华,尤其知道此人的吉他十分了得,而且他硬朗的吉他风格正是乐队所缺乏的。就在三人犹豫不决的时候,他们听到了扬刚刚写成的一首名叫《无助》(Helpless)的歌曲,三人马上开玩笑说要加入扬的乐队!前面提到,扬一面试图单飞,面和“野马”乐队合作玩摇滚乐。可两张专辑都没有大红大紫。在听了CSN的那张专辑后,扬动心了。他可不是傻子,加入了这样一支注定将要出名的乐队,在名声和金钱上都是相当合算的于是,在保证自己的名字会加在CSN后面之后,扬点头同意了。就这样,CSN变成了CSN&Y有了扬的加盟,乐队立刻开始了全美巡演。他们的第一站是1969年8月16日在芝加哥礼堂的演出,由于首张唱片十分畅销,他们开出的高达一万美元的出场费竟然立刻就被接受了。演出的前半场是原声民谣,后半场扬拿着电吉他上了台,他们立刻就变成了一支地道的摇滚乐队演出很成功,可他们四人根本没心思在芝加哥久留,演出结束后乐队立刻坐飞机赶往纽约,去参加一个名叫“伍德斯托克”的音乐节。这个音乐节可以说是一次意外事件的产物,组织者为此筹备了半年,中间遇到了无数挫折,几乎每一个困难都足以让他们改变主意,可鬼使神差地,这个音乐节竟然如期举行了,而且让历史学家们以音乐节的名字命名了整整一代人!
音乐节的组织者是四个当时都只有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他们是:约翰·罗伯茨(JonRoberts)、乔尔·罗斯曼( Joel Rosenman)、阿蒂·科恩菲尔德( Artie Kornfeld)和迈克尔,朗格( Michael lang)。罗伯茨来自一个富裕的家族,他的开牙膏厂的父亲为他设立了一个委托基金,龍定在他年满二十一岁时可以领取25万美元,二十五岁时可领取100万,三十岁时还有100万,三十五岁时再有100万!要知道,这是六十年代,当时的一美元大概相当于现在的十美元。所以说,罗伯茨从来就没有尝过缺钱的滋味。他按照一般富人家的孩子的惯例,上了一所常青藤学,毕业后去纽约一家证券交易所当分析师,可他却对这个工作一点兴趣也没有。就在这时,他在高尔夫球场上认识了同龄的罗斯曼,两人很快就成了好朋友。罗斯曼也来自一个富裕的家庭,从耶鲁法学院毕业后来到纽约当了一名律师。和罗伯茨一样,他也十分厌倦自己的工作。两人认识后不久便相继辞了各自的工作,搬到一间公寓里,准备十一番大事业。
与此同时,担任“国会大厦”唱片公司副总裁的科恩菲尔德在他的办公室里接待了一个据称是自己老乡的年轻人。这个科恩菲尔德是靠给流行歌星写口水歌起家的,但他却自认为是个嬉皮土。直到那天他一开门就知道自己错了,门外进来的这个年轻人才是真正的嬉皮士。他长相英俊,有一头齐肩的卷曲的长发,赤着脚,坐下不久就很随便地卷了一支大麻烟,点着后递给了科恩菲尔德,此人就是朗格。这个朗格几年前就在佛罗里达州开设了当地第一家“头店"(HeadShop),这是一种专门卖烟斗、熏香、迷幻招贴画、印染T恤衫和手工装饰品等嬉皮士用具的商店,现在美国几乎每一个城市里都有一个这样的商店。后来他当了“穴头”,曾经组织过“迈阿密流行音乐节"(MiamiPopFestival)。这个于1968年底举行的音乐节吸引了五万名观众,是那年数一数二的大音乐节。前面曾经提到,1967年以前,持续若干天的露天音乐节大都局限在民歌和爵士乐范围内,直到1967年的蒙特利音乐节才改变了这一现状。那次音乐节虽说吸引了五万人参加,可组委会租用的演出场地其实很小,只能容纳7100人,其余的人都是站在场外听完了演唱会。因此,音乐会的票房不高,可电影版权却卖了不少钱。再加上那次音乐节属于非盈利活动,参加演出的乐队只得到了很少的报酬,结果组委会最后还是赚钱了。这次音乐节的成功使许多投机商意识到办音乐节是个有利可图的买卖。因为场地和设施等花费是相对固定的,所以要赚钱,窍门就是设法吸引更多的观众,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请来许多个乐队同台演出。朗格办的那个为期两天的“迈阿密音乐节”就请来了十五支乐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