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强
常言道:虎毒不食子,可到了养虎为患的地步,也就另当别论了。
这件事情过去大约五六年了,但跟同事们闲聊起来,仍然感觉心有余悸,唏嘘不已。
邻村一马姓村民,娶妻刘某,夫妻和睦,生有一子,起名龙龙,意寓以后有大出息,视如掌上明珠,疼爱有加,如要什么,即刻便到,
即使再穷,砸锅卖铁也要满足之要求,所谓溺爱过了火。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龙龙已长大成人,在学校里打架斗殴,习以为常,且目中无人,被学生取个绰号:“山东一号。”老师们无可奈何,劝其退学,初中尚未毕业,就回家了。
龙龙回家之后,无所事事,并逐渐与社会上一些地痞.流氓混在一起,臭味相投,正事不干,坏事做绝,尤其那个头型,隔几天一换,今日红.明日黄.后天绿。男不男,女不女的像个妖怪。真真正正成了一个害群之马,也许有人会问,这样作恶多端难道就没人管了吗?不是不管,110每次出警将其带之派出所,属于未成年犯罪,教育一番又将其放回,这样更使得龙龙有恃无恐,变本加厉,最可恨之处竟然将黑手伸向了自己的亲戚,一次向大姑索要现金五千元,并且限时,如果到时不拿,立马给点颜色看看,轻者放火,重者拳打脚踢,把亲戚朋友,左邻右舍,搞得鸡犬不宁,闻风丧胆。
马刘夫妇看在眼里,气在心里,一日与妻商议,要将其弄死,为民除害,刘某起初舍不得,但想想逆子平日之所为,也只得默许了。
当日晚上一点多钟,马某趁逆子酣睡之时,对准头部狠狠地砸了下去,随之脑浆迸裂,血溅四壁,呜呼哀哉,一命归西。
事发后,马某举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安机关立即将其逮捕,押送回局。
由于马某夫妻二人为人忠厚.老实,加上其子的恶行,左右村庄都知道,村中大多数人自发联名保释,强烈要求上级主管部门从轻发落。
上级主管部门经过一番细密的调查.取证后判决如下:马某夫妻合谋杀害其子一案,虽情有可原,但实属命案,然不至于重刑,但必将其收监,劳教,因顾及家中稼穑之事,农忙时节将其放回家中,耕种,收割,之后自回监中劳教,以后看其表现,能否减刑。
以上案例充分说明,教育孩子必须从娃娃抓起。
都说虎毒不食子
只是未到大难时
情不得已出下策
大义灭亲无奈何
早知如此何当初
老泪纵横向谁诉
2019.2.17日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朱强,出生于一九六四年,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