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读《小狗包弟》的时候,还记得我一个人在角落里暗暗地掩着书哭了一场,哭得是那么刻苦铭心,痛彻心扉,就好像我的狗还趴在我的腿上看我落泪一样。
童年是个好东西,承载着所有最富戏剧性的情绪。因为我们的天真无邪,所以把一切都看得那么单纯,那么天经地义和肆无忌惮。但也因此我们是最爱生气的了。那时候我最爱和自己怄气。
父母对我是放养式管教,所以什么事只是给我说说而已,并不会强制要求我做什么。记得小时候贪睡,或许小孩子都有这个毛病。有一次我起来晚了,当我站在饭桌面前时,看见父母已经抬起碗在吃了,以我的脾气肯定不能忍啊!所以我猜我当时应该是蓬头垢面的就向外面跑,不,我小时候剃的平头,应该是睡眼耷拉。狗狗见状后跟着我跑了出来,大概是以为我带它去找猎物呢,只不过我却以为它是比我父母还忠诚于我的,正是悲伤时刻最能看出谁对你好。森林很多,我随便找片地就可以躺半天。我找了个经常去的石头上坐下了,可能为的是父母能找到我吧。一个人对着满山的幽灵哭泣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毫无保留的去发泄父母歧视我的情绪,在一个家中居然不等我吃饭,证明了我没有地位,没有尊严,这可怎么得了。我知道父母是不爱我了,嫌弃我了,我越想越哭得厉害,似乎漫山遍野都被我哭起了妖风,呼呼的吹。狗狗见我坐在那里哭了,它或许是出于狗道主义,夹着尾巴向我走来,在我旁边躺下,头搭在前脚上,用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我,尾巴也不摇了,是同情我的悲惨身世了吧!我再也忍不住了,一把抱住它,让眼泪浸入它的毛发,竖起一条条直铎铎的针型,还给它说了我的处境,我的烦恼,还问它愿不愿意和我一起去私奔,一起逃离这个充满鄙视的世界。狗狗的身体是暖和的,贴在我的身上,很快就把我的热泪煨干了,我也不在哭了,而它还趴在我的腿上,不离不弃,做一个我最忠实的伴侣。
后来,我上了初中,隔家比较远了。但是我每个星期回家总忘不了给我家的狗狗买些火腿肠,因为那是它最爱的至美之物了,也是我唯一给得起的。我一直延续着给它买火腿肠,从它来的第一天开始。当初是为了给嗷嗷待哺的它一些安慰,一些人道主义的关怀,也为了让它不叫唤。但从那以后,火腿肠似乎融进了它的身体,干脆就封它为火腿肠大神,之所以叫大神,是因为它花了我的一半零食钱,也配得上这个称谓了。
火腿肠在没我在家的时候,听爷爷奶奶说,总是喜欢在我经常去的石头上趴着,目光呆滞的望着云朵飘来飘去,听着风呼来呼去,我想它是因为这样能飘来我远方的消息,呼来对我们以往的回忆。所以它总是不肯跑远了,因为怕周末我回来了没能第一时间吃到我的火腿肠,可真是火腿肠大神啊。我每到家的好几百米的地方就开始吹口哨,很响的那种,然后一边走,一边注意周围的声音,因为它会从一些树丛里噗的钻出来,跳进我的怀里,我也抓不住它手,两个人欢畅似的牵着手转圈圈,它也用嘴巴咬住我的手腕、手指,但是绝不会弄疼我,就像恋人之间爱到深邃时,想要把对方全部吃掉一样。有时我不直接回家,而是去那个地方,打开书包,拿出火腿肠,把胶皮给剥开,然后再一点一点喂它。而它毕恭毕敬的坐在我的面前,尽管口水都点在我的裤子上了,和爪痕混在一起,形成了一幅最完美的私奔的世界地图。尽管这样,它还是比我有耐性,不会来抢我的火腿肠,当我送进它嘴里的时候,也带着满口的口水轻轻的谗噬着我的手,生怕弄疼了我。我在喂了一两小节之后,想想它吃得不爽,便把剩下的一块丢给它,它终于原形毕露,大口的吃肉了。真像梁山好汉一样忠诚的大口吃肉,只不过酒被换成了满口的口水了。
读高中或许是荣耀的是,对于一个偏僻的农村来说。但是我始终挂念着我的火腿肠,因为更远了,和它一起的时间更少了。有时候一个月才回家看它一次。每次回家都发现它像人一样愈发催老了,眼角泛起眨巴眨巴的泪光变成了承重的眼帘,头顶的原本就有点白发的,现在越来越多了,也不像以前一样好动了,总喜欢趴着望向远方,传说中深邃的眼神,我终于可以亲眼目睹了。对我激情也不像年轻的时候那么持久了,也就在我回家的那一刻假装对我摇头摆尾了。老了,它是老了。就连吃火腿肠也不那么津津有味了。
在我高三快毕业的时候,在城里陪我的父母原本不打算给我说的。但是父亲还是在我吃饭时给我说:“给你讲件事儿,原本怕影响你学习,不打算给你说的……咱家的狗被被人给药了……”。我不记得我说了什么,也不记得怎么把饭吃完的。只记得唯一一句诋毁它的话“只是个牲口嘛!”
对,只是个牲口,只是个牲口,也还陪了我十年。我的童年葬在它等我记忆里了,那么多情愫,那么多倾诉,不开心的有,高兴的有,就这样付之一炬了。不知道是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的记忆裁剪了,只留下石头上的趴痕。
吃过饭之后,我肯定我是便秘了,半天拉不出来,倒是泪掉了很多。也就在那个星期天,我回去老地方走了走,趴在石头上吃着原本早就买好了的火腿肠,也用呆滞的目光望向远方,才知道,它的世界多么小,天天期盼着我回家同它玩一会,就这样简单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