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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人物系列——大头

时间:2020-10-18 15:03:18    来源:
 作者简介:陈云,笔名雨飞。南湖区新丰镇中学语文教师。喜读书,爱写作。曾有多篇文章发表于报刊。
 
 
夏夜,窗外蝉鸣,客厅里只留一盏灯,读徐则臣的《耶路撒冷》,那感觉像在一艘大船上,漆黑一片,跟随着别人的命运颠沛流离、心情起伏。掩卷,慵懒地躺在沙发上。记忆像水一样一滴一滴,于是故乡在我的眼前徐徐展开成一幅凸凹有致的画来。杜毛蛋,大头,大丽、小兵…....我把记忆梳理了一下静静地等待着这些人物的到来。
 
大头就这样挺身而出。
 
大头姓李,大我几岁,据说叫李国栋亦或是李国梁来着。但凡我村之人提及李国栋或者李国梁,除了大头的爹妈应该无人知晓。"大头"叫起来多顺溜,倍亲。大头名字的由来一点不复杂。因为打小生下来,头就异常的大,于是他爷爷就说:憨孙儿,头大聪明,就叫大头吧。
 
小时候的大头,身材比同龄的孩子要壮实,特皮,不是个省油的灯,上个房,揭个瓦,追个鸡打只狗的事决对没少干过。我们村的次牛大王胡彪用学过仅有的几个汉字编了一段顺口溜,来贬排大头。
 
“大头大头,下雨不愁,人有雨伞,我有大头。”当大头在村里一出现,那些穷乐呵男男女女嚷嚷:“大头大头,下雨不愁,人有雨伞,我有大头。”大头非常恼火,对胡彪气得牙根痒痒。和他对掐吧,他毕竟是个大人,不对掐吧,太窝火。大头用硕大的脑袋冥想了一晚,一个非常高级的段子就新鲜出炉了。
小永义爱放屁,
一屁放到辣椒地。
辣椒地一拐弯,
拐到临淮关,
临淮关再转弯,
转到夹河滩。
......
小永义是胡彪的儿子,因爱吃红薯,每天屁多得要命。临淮关、夹河滩都是我们的隔壁的一个镇。这顺口溜编得合辙压韵,朗朗上口,以致于我们每天上学最开心的一件事就是对着永义喊上一段,然后看着永义涨红着脸,像急着生蛋的母鸡一样到处寻找鸡窝。
      后来这个顺口溜也成了我们30年同学聚会的保留节目。而这时永义,已经可以脸不红心不跳的跟着我们一起唱起这段顺口溜,那个叫永义的人似乎是个与他不相干的人。永义不再我们口中那个只会放屁的永义,他已经是一个聋哑孩子的父亲,一个传承凤画艺术的民间艺人。这是后话。
 
儿时的雨天会有很多乐趣,比如穿着水鞋踩水凼。大人说:那有水坑不要去啊!偏不,瞅准工夫,踩得水花飞溅,开心得不得了!大头也没闲着,他不知道从哪找来一个玻璃瓶开心地上抛,然后在我们的尖叫声中稳稳地接住。
 
"大头,不能那样玩啊,太危险了!"路过的大人黑着脸说。
"叔,你放心,砸头赔蛋。"大头自信满满。叔背着手叹着气走远了。
 
大头越抛越高,每次都危险的让人担心但每次都妥妥地接住。"砸头赔蛋,砸头赔蛋!"我们站在远远的地方起哄。"你们要不要来试试。"他试图怂恿我们,"不要--",他的"紧"字还没有出口,便"啊"的一声倒在了地上。血从他脑袋边上喷涌而出。小伙伴们如鸟兽散。从此"砸头赔蛋"典故是我们村家长教育孩子的圣经,再添加冗长的说教(此处省略一万字)。大头在娃们的心中成了十恶不赫的魔王。
 
 
那个年代生活简单像一部机器,大头的纰漏让单调的乡村生活充满情趣。
 
一天太长,一年太短。匆匆,太匆匆。大头很快成长了一个英俊的青年。一张国字脸,两道浓浓的眉毛泛着柔柔的涟漪,好像一直都带着笑。略微白晢的皮肤,很好突出了他俊朗的五官。在他的周围,方圆几里都㪚发着雄性的荷尔蒙的气息,既玉树临风又气宇轩昂。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小鲜肉一枚,但又跟现在满屏烟熏妆的小鲜肉们不可同日而语。
 
22岁的大头刚和村里的金霞搭讪上,就传来他奶奶去世的噩耗。他奶奶早上还在地里锄草,中午吃饭时半根长豇豆搭在嘴上,头一偏,人没了。瘁不及防的灾难面前,大头一家人,手忙脚乱地办完了丧事。而后续的问题也接踵而至。
 
 吾乡有个习俗,亲人去逝的三年是守孝时间,婚嫁是最忌讳的。非婚嫁不可,就只能在在"五七"之内完成 。五七,我来科普一下,按照农村习俗,人是从刚死的那天算起,每隔七天做一次祭奠,头七、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断七。从心理学的角度讲,用一个个祭日一点点削弱你的衰伤,用拉长的时间距离淡化你的痛苦。乡下有种说法一个人的真正意义上消亡是五七这天。因为五七之内亡者是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到了五七这天,他还会回家,最后看看他的家人,然后去投胎,或是去阴司居住。因此五七成了丧葬文化的重要环节而倍加重视。而后面就是百日、周年、三年的守孝环节。
 
风华正茂的大头再过三年结婚那怎么行呢?晚婚不说,还有世道变迁,像金霞这样曼妙的女子能等他三年吗?大头这么一想便更加局促不安了,"我要结婚!我要结婚!"他不再掩饰自己的情感,他需要有一个柔软的身体慰藉他空虚的内心。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金霞是吾村最美的女人,没有之一。她自带轻灵之气,美目含情,桃腮带笑,身材窈窕,更讨男人喜欢的她有一点点小嗲。
 
那时候吾村办了一个玩具厂,村里的女人们都聚集在那里。厂里回响着《涛声依旧》,她可以毫不掩饰地大呼小叫:“是毛宁的歌,超级帅的,我喜欢毛宁,我就喜欢毛宁!”她的神情和语态都像极了一个任性的少女。用今天的话来说是毛宁的骨灰级们粉丝。在那样的年代这么咋咋呼呼地说喜欢一个人会被人耻笑的。传统文化下的女子要说出心事或表达出某些语言,会受到很多约束,更何况在那聚集全村妇女同志的玩具厂。
 
而大头恰恰神似毛宁。所以有些缘分是上天注定的。张爱玲说过: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爱情是个莫名其妙的东西。
 
这两个人就这么一拍即合。没有鲜艳的大红的囍字,没有吹吹打打的喇叭声响,像电影《花样年华》的张曼玉那样,穿着素色的旗袍,她摇曳生姿地走进大头家的屋子。
 
他们大概也有一段琴瑟和鸣的日子。
 
她渐渐发现此大头只不过是伪毛宁。毛宁180,大头178,毛宁双子座,大头天蝎座。毛宁的发型是右边分的,大头的头发是左边分的.....想象力越是丰富,烦恼必定越要深重。现实注定是残缺的,理想注定是完美的。
 
"我喜欢毛宁,我就是喜欢毛宁!""喜欢他,你和他过好了!"冲突越来越强烈,毛宁在她心中越来越完美。理想和现实的冲突,让他选择了逃避。他逃离家园去省城开租车。
 
城市的喧嚣带来可观的收入也带来了万分的疲惫。
 
她在乡下的婚房里一会坐,一会儿卧,一会迷茫的望着窗外,一会儿想入非非。"他大概不喜欢我了吧。""他大概外面有别人了吧。"她惴惴不安地给他打电话过去。她竖着耳朵一样聆听电话里的背景,直到有一天她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她的心像电击一样迅速绵软下去。
 
离婚!虚虚实实的一切都成了现实。大头拼命地工作也拼命地更换女人。她也拼命地憔悴起来,抽烟打麻将,在人群喧闹中挥霍她的时光。每每看到她燻黄的手指和满嘴的黑牙总让我想起高中课本里的一篇文章——《人又少了一个》。如是游游荡荡了几年,她迅速枯萎凋谢却再也不会在人群中眼睛亮亮地说:我喜欢毛宁。
 
再后来她嫁给了她的麻友。麻友有一个七八岁的男孩。男人出去干活,她就牌桌上不起场。男孩在空荡荡的家里找不到温暖就四处游荡。月黑风高的夜晚,当男人在柴草垛里找到三天未回家的儿子,他已经做好了决定。她再次被离婚。
 
.......
韶光易逝,岁月如梭。
在都市打拼的大头四十几岁年纪就患上了胰腺癌。晚期。女友们如鸟兽散。硕壮的神似毛宁的大头也迅速枯萎,癌症的疼痛让他不分昼夜的哀嚎。不痛的时候,他常常想起那个叫霞儿姑娘。她不就是有点"作"嘛,为什么不难得糊涂,为什么非要泾渭分明?真tmd扯蛋!大头这些年劳苦奔波也没攒下几两银子,都送给医院还远远不够。兄弟姐妹每家掏出一点,他们要救大头啊一一那是亲人啊!
 
她也来了,她见不得别人的痛楚,她只是一言不发的流泪。她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跟自己说:如果......如果......可惜人生没有如果。
 
三个月后的他走了。
"这个憨孙儿,头挺大的,就叫大头吧"
“大头大头,
下雨不愁,
人有雨伞,
我有大头。”
每想到这时,她觉得有个硬硬的东西哽在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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