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作者:程庸</em>
出于对都市生活的放牧心理,我会在乡村蛰居一段时光。四边几畦菜园,几株高树,野草疯长,蛱蝶翻飞,两边芦苇夹着一条小河,在这般的住处,写几首短诗,读几页闲书,时光恰似门前的小河悠悠地流过,一种人生的惬意会隐隐潜入这时读昆德拉,面对遥遥的都市风景,就会对“永劫回归”有些模糊的认同。
“永劫回归”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作家出版社韩少功、韩刚译)中的命题。不管这个命题是否存在,人生只能是无法避免的一次偶然,于是我虚虚地想,即使人类星相谱中的诸多大人物,到头来也不过是一堆荒冢,这等轻薄的人生如何叫人感受?但昆德拉仍以反抗的姿态假借萨宾娜(小说主人公)之口愤怒地喊出:我反对媚俗。也就是不管“永劫回归”是否可能,反对媚俗是人生的必须
是的,在昆德拉的眼里,都市文明与媚俗是对孪生兄弟媚俗是人类境况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都市文明极发达的一些国家,许多人又想反刍乡村民俗的纯净质朴,这纷纷逃离都市,进入乡村,就是模糊意义上的“永劫回归”?
我多年在乡村独处,清晨和日暮时分,常常慵懒地散步在田野,沉湎于狗的吠叫,三五成群扑腾的鸡鸭,野地的清香,同时腾合猪粪、狗尿之类的气味。既赏心悦目,又时常无动于衷,长久地在这种状态下,重新打开昆德拉,以及荷尔德林里尔克的书,不再有初读时感觉的惊神泣鬼,不再有刻意的沉思状,那种戏剧性的情绪渐渐消失后,原生态的无序的趣味性渐渐融入,在平实的处境里了却一段又一段时光。偶尔问津那些高华之处,灯红酒绿,觥筹交映,“沉沦”番,进入乡间小道,却是一派天高草低的萧疏景象,倒有种人生的重与轻的双重感受,想来人生原本就是媚俗与实在、作秀与野性的组合。
因此,昆德拉的小说在提醒人们,在沉重选择与纷繁喧器的背景下该有一番退却的、审美的轻松,否则托马斯(小说主人公)不会在他的床榻之岸很轻松地顺手捞起了特丽莎,而特丽莎却像被人放在草筐里顺水漂来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