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程庸
一个漂流在外的俄罗斯男人,在夜巴黎的一家餐厅里遇上了同胞女招待,之后产生了爱情。《在巴黎》(选自《蒲宁小说选》上海译文出版社,戴骢译)故事平平常常,几无波折,是一个写滥了的题材,但在蒲宁那戴着镣铐的、忧郁舒缓的手指下,却妙出翻新,呈现出金子一般的光泽,蓝宝石一般的含蓄,十分动人,令人百看不厌,这是为什么?这儿只提出几个场景,试图作一个解读的索引。
主人公要女招待在一本菜谱中推荐几个菜,女招待不动声色地点了几道家乡口味,使得主人公顿生一种特殊的情意。之后他每天来这家餐厅,而且几乎是老位置,顾客和招待就这样开始了接触,虽然都是平常的话题,但一来一往,倒也亲切随意起来,像是前生注定了要相识的。如果不是这个偶然,也许这一辈子就成了陌路人。主人公因为有事,有一天没有去饭店,女招待等他再次到来时,就感觉像是多年未见的亲人一般。当然她很克制没有轻浮地乱说一气,而是仅仅说了几个字:有点儿不习惯。这没有多余的表达恰恰表达了许多内在的东西。接着女招待被邀请去看了电影,看完电影后,主人公又带她去了自己的旅店。旅店里,他俩一番聊天之后,她轻轻推开两个人可能出现的尴尬和解除陌生需要的过程,说“我们又不是孩子我想,您也一定清楚,既然我答应上您家来……”这篇故事把两个柔弱无助的流浪儿合在一块,来了一段爱情的狂欢,不过作者并没有刻意渲染。过了一天,她辞去工作,搬到他这儿来了。主人公感慨地说,爱情能使蠢驴跳舞。特别是两人都在异地他乡,爱情对他们来说更具有决定意义。但小说没有把双方的需求一一展开,也没有煽情、抒情,而是节制地通过几个动词来引领他们,“辞了工作,”“搬来了”,他把积蓄“放”到了她的保险箱里,等等。作者把两人世界中极平常的需求落到小说的“眼”上,是不是过于夸张?其实不然,因为一种低调的情感色彩,正显示了作品的成熟。在作者的世界里,人的脆弱无助、不堪一击往往像一棵枯树棵枯树是很难抵挡狂风暴雨,而两个旅人合在一块儿,就增加了抵抗的力量
再看小说的结尾,作者采用了概述手法,这种手法能够创造个平和地带(利昂·塞米利安语),不让阅读者产生强烈的情感反应。主人公在地下铁道的车厢里看报,一个很平常很简洁的情景,突然他把头往后一仰,靠在椅背上,阖上了双眼。生活就是这样不幸,本来,这两棵枯树合在一块儿,已经枯木逢春,但命运非要剥夺他俩的春天。当然这一理性评判没有在小说中出现,小说最后,写女招待穿着丧服,“从墓地回来,春光明媚,在巴黎柔和的天空中,有几朵春日的浮云飘过,万物都说明生活是青春常在的,一但也说明了她的生活却已经到了尽头。她开始收拾公寓里的衣物。在走廊的壁橱里,她看到了他早年的一件夏季军大衣,灰色的面子,大红的衬里,她从衣架上把大衣拿了下来,将脸紧紧地贴着大衣,颓然地坐到地板上,呼天抢地地恸哭起来,祈求着什么人宽恕她”。
这是唯一一段带有煽情色彩的文字,虽然微弱,但很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