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卓下载

扫一扫小越美文网APP好词好段摘抄大全

IOS下载

扫一扫小越美文网APP好词好段摘抄大全

欢迎访问小越美文网 阅读最新散文诗歌 下雪了作文

袁越-美国民歌传奇:蒂姆·巴克利( Tim Buckley)

时间:2020-10-18 17:16:47    来源:
我们下面要讲的这位歌手在许多方面都和科恩正好相反。他词写得比科恩差远了,但在音乐方面却是个高手,尤以嗓音高亢而闻名。他出名时比科恩年轻多了,曾一度被认为是年轻有为的偶像级歌星。他就是蒂姆·巴克利(TimBuckley),一个美国民歌史上极富传奇色彩的歌手。蒂姆祖籍爱尔兰,他的祖父是一个出色的爱尔兰民歌男高音,有一副天生的好嗓子。巴克利一家移民美国后一直住在纽约,蒂姆的父亲是当地一个普通工人,二战时参了军,隶属美军101空降师,担任爆破工兵,立过多次战功。二战结束后,他带着好几块勋章,以及仍旧存留在脑骨中的块弹片回到了美国。回国后蒂姆的父亲很快结了婚,妻子是一个热爱老爵士乐的普通家庭妇女。两人于1947年2月14日(情人节)这天生下了一个漂亮的男孩子,取名蒂姆。五十年代中期,巴克利一家迁移至加州,在洛杉矶南边一百公里处的一个名叫“阿纳海姆”(Anaheim)的小城定居了下来。这里是迪斯尼乐园的所在地,是加州一处有名的保守派中产阶级聚居地,居民们的生活安逸而又乏味。搬家后不久,蒂姆的父亲意外地摔了一跤,脑袋里那块弹片大概被震得松动了。从此,老巴克利就开始有些不正常了,他经常发脾气,人也越来越古怪。蒂姆非常怕他,经常不回家,和同学们在外面混日子。蒂姆很小时就意识到自己有一副天生的好嗓子,可以毫不费力地跨越五个八度。他非常喜欢用嗓子模仿母亲唱片里的爵士乐小号的声音,而且模仿得非常准确。五十年代末期是比波普爵士乐的鼎盛时期,这种音乐强调个人风格,在演奏方面的复杂性大大超过了“大乐队”时期的老爵土,并且诞生了迈尔斯·戴维斯和约翰,科尔特兰等一大批天才的爵土乐大师。蒂姆对他们的音乐一直十分关注
 
不过,那时也正好是民歌复兴开始的时候,蒂姆的音乐爱好很快就转向了民歌。他开始学弹班卓琴,继而又改学吉他。他甚至订阅了民歌杂志《大声唱》。他还和几个中学同学一起组成了个松散的民歌小合唱乐队,经常为同学们表演。后来,他又认识了同学校的两位对艺术很感兴趣的同学,一个名叫吉姆,菲尔德( Jim Fielder),喜欢弹贝司,另一个名叫拉里·贝克特( Larry beck.et),喜欢写诗,业余时间还喜欢敲鼓。他们三个志同道合的朋友在一起组织了一个乐队,活跃在遍布南加州的大大小小的民歌咖啡馆里。在那些民歌“呼特娜尼”演唱会上,他们认识了一批同样来自南加州的民歌好手,其中就有前面提到过的杰克逊·布朗和詹尼弗·沃恩斯。和其他同龄的民歌手有些不同,他们的演奏带有一点爵士的味道,贝克特还经常会在其他两人的伴奏下朗诵自己创作的诗歌
 
也就在这一时期,蒂姆爱上了一个肤色黝黑的漂亮姑娘,她名叫玛丽·言伯特( Mary Guirt),是巴拿马移民的后代。玛丽的父亲是一个老派的人,对儿女非常严厉。玛丽不喜欢父亲,经常和他顶撞,为此她没少挨打。蒂姆和玛丽是同学,两人都有一个令人畏惧的父亲,这一点让两个年轻人很快就找到了共同语言。可是,两人相识后不久,玛丽就告诉了蒂姆一个不幸的消息她怀孕了。在那个年代,堕胎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两人没有任何别的选择,只好结婚。1965年10月,只有十八岁的蒂姆和比他还小一岁的玛丽结了婚。蒂姆虽然非常爱玛丽,可是他实在是太年轻了,结婚不久就开始有些后悔。又过了一阵子,玛丽突然发现自己其实并没有怀孕,虽然她的肚子确实变大了,可那是一种生理性假孕,即女方因为对怀孕的期待或者畏惧而造成的荷尔蒙失调现象。蒂姆虽然嘴上没说什么,可心里难免会产生一丝不快。
 
1966年初,蒂姆和他的乐队来到民歌圣地—洛杉矶的日落大道寻找演出机会。可那些音乐俱乐部都看不起这几个十八九岁的毛头小伙子,唯一对他们感兴趣的一个俱乐部老板却要求他们只翻唱热门歌曲,不允许他们唱自己的歌。幸亏贝司手菲尔德在大街上撞见了自己的朋友,一个印地安鼓手。他当时在一个名叫“母亲"( Mothers)的乐队敲鼓。这支乐队的领军人物名叫弗兰克,扎帕( Frank Zappa),他们玩的是一种以布鲁斯为基础的先锋音乐,后来这支乐队在唱片公司的逼迫下被迫改名为“创造之母"( The mothers of invention)。这位印地安鼓手把自己的经纪人介绍给了蒂姆他们,这位经纪人生得五大三粗,一点也不像是一个在娱乐圈里混的家伙,可他早在五十年代时就曾在日落大道上开过一间民歌咖啡馆,接待过当时还被列在黑名单上的“织布工”乐队。后来他又跑到南美和非洲贩卖过武器,帮助当地反政府武装组织过雇佣军,过了一段疯狂的日子。回到洛杉矶后,他又重新涉足娱乐界,经营过好几支有名的乐队。这个人就是赫布科恩( Herb Cohen),日落大道上一位名声响当当的人物。蒂姆看中了科恩对手下人的保护能力,科恩则看中了蒂姆的个人魅力,双方一拍即合。不过,科恩提出了一个条件:蒂姆必须单飞,乐队只能以蒂姆的伴奏乐队的身份出现。对于这个苛刻的条件,乐队成员们倒是没什么意见,因为大家很早就意识到蒂姆的天赋绝对要超出其他人一大截。十八岁的蒂姆不但有一副天生的好嗓子,而且长得也非常漂亮。他有一头爆炸式的卷发,双眼深陷,眼睫毛像化了妆的女孩一样浓密。
 
更绝的是,他的下巴上有一个小酒窝,在美国人看来这是美男子的标志。科恩觉得,洛杉矶已经有了太多的乐队,他不需要另一支乐队了,而更需要一个新迪伦。蒂姆绝对有这样的潜力。
 
在科恩看来,蒂姻的音乐并不是纯粹的民歌,但也不完全是刚刚开始流行的民歌摇滚。美国只有一家公司的老板有胆量签下这样一个跨界的歌手,他就是前面多次提到过的“伊莱克特拉”唱片公司的老板杰克·霍尔兹曼( Jac holzman)。他开创的这家公司曾经是美国民歌界最具实力的唱片公司,可他的眼光却一直放得很远。六十年代民歌摇滚出现以后,“伊莱克特拉”是第一家」签约这类歌手的纯民歌唱片公司,他率先签下了“保罗·巴特菲尔德布鲁斯乐队”,又把另两支洛杉矶乐队“门”和“爱”据为己有。听了蒂姆的小样之后,霍尔兹曼二话不说就把他签了下来,他也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一个新迪伦。
 
蒂姆在“伊莱克特拉”录制的第一张专辑名字就叫《蒂姆·巴克利》。这是一张较为传统的民摇滚专辑,收录的歌曲大部分是蒂姆和贝克特合作完成的,如《翅膀》( The Wings)、《她是》(Shel)和《慢歌》( Song Slowly Song)等。其中,贝克特写的歌词很像朦胧诗,优美得有些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蒂姆创作的曲调则非常动听,显示出他在旋律方面的出众才华。唱片中大部分歌曲的编曲都要比一般的流行歌曲复杂得多,显示了蒂姆在音乐上的野心。专辑出版后销量很差,头半年只卖出了两万张。不过公司并不太担心,毕竞新手的第一张专辑鲜有成功的。
 
专辑出版后,蒂姆决定离开加州,去纽约发展。同行的不是妻子玛丽,而是一位名叫简Jne)的姑娘。原来,自从蒂姆来到洛杉矶之后,他就故意开始疏远玛丽,因为他对这段仓促的婚姻感到有些后悔了。虽然玛丽不久就告诉他自己真的怀孕了,蒂姆仍然决定和新的情人住在起。1966年11月17日,孤独的玛丽独自在医院里生下了一个健康的男孩,取名杰夫(Jem)。生产过程用了二十一个小时,这个孩子似乎很不愿意来到这个世界上。在杰夫三岁之前,蒂姆还时不常地来看看孩子,可后来,他似乎忘记了自已还有过这样一个儿子,除了每月按时寄来的八十羹元抚养费以外,蒂姆从杰夫的世界里消失了。孩子生下来不久,玛丽便和蒂姆离了婚,之后又结过两次婚,丈夫都是典型的蓝领工人。母子二人的经济状况一直不好,勉强维持生活而已。不过,在杰夫开始上小学时,他突然要求妈妈把自己的姓改成巴克利,虽然他对自己的父亲没有点印象,只知道他是一个歌手。
 
再说蒂姆。他来到纽约后,很快就融进了格林尼治村的民歌圈子中。他开始吸大麻,还结交了许多音乐家朋友。他认识了同在咖啡馆里唱歌的伦纳德·科恩,并对科恩的才华赞不绝口。他还和前面提到过的那位“骨肉皮”摄影师琳达·伊斯特曼好过一段时间。在咖啡馆里唱歌收入很低,蒂姆经常吃不上饭,多亏他在加州认识的民歌手杰克逊·布朗暗中帮忙,蒂姆得到了一个替尼科暖场的机会,这才得以在听众较多的音乐厅里演出。这期间蒂姆的音乐风格发生了一些微妙的改变。他的表演离传统民歌越来越远,开始讲究现场即兴,慢慢地向爵士乐靠近。他改弹十弦吉他,以配合自己高亢嘹亮的声线。他还找来一位敲手鼓的黑人乐手,为自己的现场演唱增添了一丝异国情趣。1967年9月,蒂姆出版了第二张个人唱片,收录的歌曲大部分仍然是由他和贝克特两人合作完成的。从歌词上说,除了一首有些做作的反战歌曲外,大部分都是反映贝克特个人生活体验的朦胧诗似的作品,找不出多少社会意义来。专辑中的音乐非常突出,蒂姆充分脹示了他那嘹亮而又婉转的歌喉,把这些看似简单的歌曲唱得更像是华丽的爵士歌曲。其中值得一提的是一首名叫《幻觉》(Hallucinations)的作品。就像歌名暗示的那样,这首歌很有些迷幻的昧道,但却不是那种讲究高音量和噪音音色的旧金山风格,而是十分舒缓安静,旋律也很优美,与那朦胧诗一般的歌词配合得天衣无缝。
 
这张名为《告别与问候》( Goodbye and Hello)的专辑受到了乐评界的一致赞扬,但最后只卖出了区区五万张,在流行音乐排行榜上最高仅到过第171位。为了挣钱养家,蒂姆不得不常年在外演出。由于他长得漂亮,喜欢他的女歌迷居多,有很多都是一些只会追星的中学生。蒂姆对这些“低水平”的歌迷十分不满,很少去干那些为歌迷签名的勾当。他骂这些人是弱智,并为自己的音乐只能赢得这些人的喜爱而感到十分沮丧。不过,他对女歌迷的“献身”却来者不拒,甚至染上了淋病,还传染给了简。为此简差点和他闹翻。不过在六十年代,像他这样的行为在男歌手当中相当普遍,简把这一切都忍了下来。
 
1969年,蒂姆再次进棚录制他的第三张专辑。这次他又找来了一位弹电颤琴( Vibraphone的好手,组成了一个庞大的伴奏乐队。这张唱片的录制过程完全是即兴的,由于蒂姆不识谱,所以他无法把自己的想法预先写在纸上。录音时一般他都先把和弦的进程向大家简单交待几句,然后就任由乐手们即兴发挥,节奏和调式经常会在一首歌中改变多次,完全不顾一般流行歌曲通常的模式。这张唱片与其说是民歌,倒不如说是一张有人声的爵士乐唱片来得更准确。开首曲《奇怪的感觉》(StrangeFeelin)是一首深受小号手戴维斯影响的即兴作品,而另一首出色的《嗡嗡叫的苍蝇》(Buzzin’Fly)则充满了梦幻般的即兴变奏,极富迷幻气息。乐评界都认为这张名为《快乐和悲伤》(HappySad)的专辑是蒂姆迄今为止最好的一张,它在排行榜上也曾达到过第81位。可是这张专辑卖得比上一张还要差,蒂姆开始感到有些绝望了。朋友们回忆说,那段时间蒂姆最爱提起的人物就是画家凡高,他对这类在世时不被同代人欣赏的艺术家特别着迷,他似乎觉得自己将会和凡高一样,注定要在不被理解的痛苦中死去。他开始尝试海洛因,借此来麻醉自那时他已经搬回了洛杉矶,贝克特和他住得很近,经常会拿着自己新写的歌词跑来找蒂姆谱曲。有一天早晨,贝克特拿来了一首他刚刚完成的作品请蒂姆过目。当时蒂姆正在吃早饭,他边吃一边读歌词,并时不常地拿起吉他比划几下。半个小时以后,一首新歌就在饭桌上诞生
 
 
女妖之歌
我在看不见一艘船的海上飘游
尽最大的努力保持微笑
直到你那会唱歌的眼睛和手指
把我的爱吸引到你居住的小岛
你唱到,“驶向我,驶向我
让我把你环绕
我在这里,我在这里
期待着把你拥抱”
 
是你真的梦见了我,还是我在做梦?
如果我是那只狐狸,你会不会是那只野兔?
我那傻得可爱的船就快要沉没
撞碎在你的岩石上,就像一颗破碎的
只因你唱到,“不要碰我,不要碰我
明天再来吧
喂,我的心,哦,我的心
不想再次忍受痛苦”
我像一个新生儿一样感到迷惑
面对汹涌的潮水,我不知所措
我到底应该站直身体去迎接海浪
还是躺下身去等待死亡?
我唱到,“游向我,游向我
让我把你环绕
我在这里,我在这里
期待着把你拥袍”
Long afloat on shipless oceans
i did all my best to smile
Til your singing eyes and fingers
Drew me loving to your isle
And you sang, "Sail to me, Sail to me
Let me enfold you
Here I am, here I am
Waiting to hold you'
Did i dream you dreamed about me?
Were you hare when I was fox?
Now my foolish boat is leaning
 
这首歌表达了歌者对无法得到的爱情的无奈,蒂姆在歌声中透露出来的绝望气息让人感到窒息。他在一次电视节目中首先演唱了此歌,可不知为什么却没有把它收进《快乐和悲伤》当中去。这张唱片还是卖得不好,但“伊莱克特拉”仍然没有对蒂姆丧失信心,毕竟这张唱片在艺术上的高水准是有目共睹的。霍尔兹曼觉得蒂姆只要继续在这条“民歌加爵士”的道路上走下去,终将赢得听众的支持。可是,蒂姆却并不这么想。他对听众的鉴赏力越来越没有信心,人也变得越来越暴躁。他先是解雇了词作者贝克特(后者正好适时地被征了兵),之后不久,贝司手菲尔德也离开了蒂姆,组织了一个新乐队,名叫“血汗泪”( Blood, Sweat& Tears),在商业上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再后来,蒂姆的手鼓手和电颤琴手也相继离开了他,这支在音乐上很有潜力的伴奏乐队就这样烟消云散了。蒂姆进入了他一生中最黑暗的时期。他的下一张唱片名为《洛尔迦》( lorca),取这个名字是为了纪念他新近喜欢上的这个西班牙诗人。可是,专辑中的歌曲却几乎没法听,不但没有了悦耳的旋律,而且还充满了蒂姆疯狂的尖叫和不知所云的呓语,他把自己的声音当作了一种乐器,沉浸于自己的喉咙发出的奇怪音响上,完全不顾听众的感受。霍尔兹曼在听了这张唱片之后非常不满,和蒂姆解除了合约。
 
与此同时,蒂姆的经纪人科恩和扎帕合伙成立了一家唱片公司,下设两个不同的分公司,蒂姆被签在了科恩负责管辖的“传统唱片公司”( Straight records)旗下。科恩说服蒂姆把过去一些未被采用的老歌重新录音,出版了一张回归其民歌加爵士风格的专辑《蓝色的下午》( Blue after-nomn)。结果,这张专辑倒比《洛尔迦》先出现在唱片架上。《洛尔迦》卖得很惨,不到一万张。而《蓝色的下午》虽然受到了蒂姆的死党歌迷的欢迎,却也没有多卖出多少。
 
此时已是1970年,创作歌手运动刚刚冒头,但明眼人都看出这股风潮将会迅速席卷全国。
 
许多人都劝蒂姆乘上这趟列车,大家都觉得这是蒂姆最后的机会了。可是,蒂姆却根本不听,他有自己的主意。贝克特因为不想去越南,在军队里装傻,被开除了。他又回到了洛杉矶,再一次和蒂姆合作写歌。此时蒂姆的兴趣又开始发生了改变,他迷上了以无调性闻名的先锋音乐。他在“传统唱片公司”录制的第二张专辑完全反映了他此时的口昧。这张名为《星际旅行者》(Sasalr)的唱片发行于1970年底,是蒂姆最具实验色彩的一张专辑。他不但放弃了传统歌曲的结构,而且就连爵士乐的一般规则都抛弃了。整张唱片里充满了大段大段长时间的无调性即兴演奏,以及蒂姆那被扭曲得变了形的声音。不过,这张专辑却非常意外地收录了两首相对较为传统的歌曲,一首是具有法国酒馆音乐风味的《红磨坊》( Moulin Rouge),另一首就是前面提到的《女妖之歌》。这张唱片后来却被广为称颂,被许多蒂姆的死党歌迷认为是蒂姆最出色的作品。
 
这时蒂姆已经结了婚,妻子却不是跟了他两年的女朋友简,而是一个名叫朱迪的漂亮的单身母亲。他们在洛杉矶买了一幢房子,为了付昂贵的银行贷款,蒂姆不得不又开始到处去走穴。
 
可是,渐渐地,他甚至在演唱会上也不唱老歌了,演出经纪人们纷纷寻找借口拒绝承办他的演出。蒂姆不得不从那幢房子里搬了出来,住进了一幢很小的普通公寓楼。那时他和妻子两人在银行里的存款合起来还不到2000元,日子过得十分拮据。为了多挣点钱,蒂姆又录制了三张回归传统的唱片,甚至还录过一张走疯克(Funk)和节奏布鲁斯路线的唱片。后来蒂姆试图模仿黑人灵歌歌手阿尔·格林( Al Green),做一名白人灵歌手,结果却遭到了彻底的失败。他不但没有赢得新的歌迷,还把原来的死党歌迷给得罪了。从此蒂姆吸毒吸得更厉害了,人也变得越来越悲观沮丧越来越像一个典型的抑郁症患者。
 
1975年4月的一天,蒂姆的第一任妻子玛丽带着儿子杰夫去洛杉矶看蒂姆表演。这是八岁的杰夫记忆里第一次亲眼见到自己的生身父亲。演出结束后,杰夫留在蒂姆的家里住了一个星期。蒂姆虽然很爱自己的儿子,可却似乎腾不出许多时间来陪杰夫。不知是否是因为他那并不幸福的童年,还是他那患了精神病的父亲在他心中留下的阴影,蒂姆一直不愿亲近自己的儿子,他似乎对父亲这一角色十分恐惧,不愿意承担任何责任。小时候的杰夫对这位音乐家父亲十分矛盾,既恨他,又觉得这也许不是他的错。可是,玛丽却惊讶地发现,小小年纪的杰夫越来越像他的父亲了。父子俩不但长得十分相像,就连嗓音都十分相似。杰夫从小就展露出很高的音乐天赋,他一开始曾经迷过一阵融合爵士乐(Fusion),后来又和同龄的孩子一样迷上了以“齐柏林飞艇”乐队为代表的重摇滚。他买了蒂姆出过的所有唱片,却似乎对父亲的音乐一点兴趣都没有。
 
就在和儿子相处了一个星期之后不久,也就是1975年7月29日,蒂姆在一个朋友家里吸食了几口海洛因,不久就昏死了过去。等到医生终于被叫来时,他却已经停止了呼吸,一个倍受争议的民歌手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死去了,死时他才二十八岁。杰夫和玛丽没有被邀请来参加蒂姆的葬礼。
 
作为一个横跨民歌、爵士、先锋、疯克和节奏布鲁斯等多种风格,但却没有卖出多少唱片的艺人,蒂姆巴克利在死后的很长时间里似乎被人们遗忘了。那些有关摇滚史的书都因为其风格不好定义而躲着他,他的唱片很长时间都没有再版。直到1983年,英国艺术摇滚乐队“死亡线圈"( This Mortal coil)翻唱了那首《女妩之歌》,并登上了英国排行榜,许多人才又开始注意起他来。九十年代之后,蒂姆的音乐开始引起了更多的人的兴趣,他的专辑纷纷被做成CD重新出板,这位被同时代的人忽略了的音乐家却在新的一代乐迷中间找到了知音。
 
杰夫,巴克利的音乐生涯却远不如父亲那样“顺利”。成年后他一直和自己的乐队在加州的小酒吧里演出,却没有人注意他。九十年代初,他来到纽约寻求独立发展,却正赶上美国出现了股势头强劲的“另类音乐”( Alternative music)热,以几支西雅图乐队为首的“垃圾摇滚乐”Grunge)风潮席卷全国,像杰夫这样的融合风格根本就没有市场。有意思的是,虽然杰夫一生都在试图摆脱父亲的影响,但最终还是父亲的名字帮了他的忙。蒂姆的经纪人赫伯·科恩说服哥伦比亚唱片公司把杰夫签了下来,因为他暗示说,巴克利这个名字本身会有一定的号召力。1994年,杰夫的第一张唱片出版了。这张名为《优雅》(Gme)的唱片汇集了多首风格各异的歌曲,你可以从中找到重金属式的吉他音色,也可以听出类似爵士乐的复杂的即兴演奏,而杰夫那高亢的嗓音更是像极了他的父亲。可惜的是,这样一张出色的唱片在当年却被淹没在一片“另类”的噪音当中,完全被歌迷和评论界忽略了。这件事其实是一个很具有讽刺意味的现象:当某种原本具有浓厚的地下色彩的音乐形式走到地面上来之后,其本身却不可避免地被异化,成了压制其他艺术形式的元凶。
 
1997年,杰夫又准备好了一批新歌,准备进棚录音,却在一次游泳时不幸被淹死了,死时他也不过才三十二岁,只为世人留下了一张绝妙的唱片。就这样,两代巴克利都悲剧般地过早离开了人世,让人不能不觉得似乎有某种魔力在作怪,好像上帝也是一个嫉贤妒能的人!
 
杰夫没有留下孩子,巴克利一家的传奇故事只好到此结束了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