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决不姑息
(而始,而终)
在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绝不让一个贫困群众掉队,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让中国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这是掷地有声的庄严承诺。党的十八大以来短短4年多时间,5564万中国人摆脱贫困,相当于一个欧洲大国的人口总数。未来3年,还将有4335万人脱贫,脱贫效果是有目共睹的。
扶贫项目、资金,是为了让贫困地区获得发展实现脱贫,是实施脱贫攻坚战的关键资源和重要保障,是广大贫困群众的期盼和希望。在监管又没有面面俱到的情况下,各地克扣截留、虚报冒领扶贫资金情况时有发生。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成了部分人眼中的“香馍馍”“唐僧肉”,都想从中分一杯羹,都想从中攫取利益。
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惩治扶贫领域的贪腐问题,更要把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高度重视涉及脱贫攻坚工作的信访举报问题,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及时调查处置、认真回复结果。要结合专项纪律检查工作及时梳理汇总问题线索,对反映以下问题的信访举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件、警示一片,决不姑息迁就。
对扶贫资金和项目,加大监督审计力度,强化公示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让资金和项目在阳光下运行。在我们开展精准扶贫的今天,随着大量资金和项目向贫困村或贫困群众倾斜,各级监督更要高度重视,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为群众管好扶贫资金,增强扶贫效果,将扶贫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确保2020年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