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稍微了解一点美国音乐的朋友,一定会明白下面为什么用一整章的篇幅讲述“西蒙和加芬克尔”的故事。
对于八十年代初那批最早接触美国歌曲的中国听众来说,保罗·西蒙( Paul simon)的地位远比迪伦、“猫王”,甚至“披头士”要高得多。他早期的歌曲重旋律,重和声,特别符合当时人们的听觉习惯和审美趣味。就连中国摇滚乐的鼻祖崔健都曾翻唱过西蒙的歌,可见西蒙对中国听众的启蒙”作用之大了。
西蒙生于1941年10月13日,只比迪伦晚了不到五个月。和迪伦一样,西蒙也是出生于一个犹太中产阶级家庭。两人均是家中的长子,下面都只有一个弟弟。和迪伦不同的是,西蒙出生在纽约的皇后区,这使他在很小的年纪就接触了大量流行音乐。虽然两人都喜欢黑人音乐,但成长在中西部的迪伦喜欢的是原始的布鲁斯,而西蒙则更喜欢流行于纽约的一种被软化了的黑人城市音乐:嘟喔普(Doo-wop)
西蒙很小的时候就有一副好嗓子,他也很喜欢唱歌。西蒙的父母为了鼓励他在音乐方面的爱好,在他十四岁那年给他买了一把吉他,从此他和吉他就形影不离了。西蒙特别喜欢把自己个人关在浴室里,关上灯,然后对着墙壁弹琴唱歌,欣赏回声造成的特殊效果。这黑暗中传来的声音到底给了西蒙一个怎样的印象,后人不得而知,但这印象肯定是非常深刻的
在一次学校排练歌舞剧《爱丽斯漫游仙境》的时候,扮演兔子的西蒙认识了扮演猫的阿特加芬克尔( Art Garfunkel)。两人都是犹太人,都喜欢唱歌,又住得很近,很自然地成了好朋友。
芬克尔生于1941年11月5日,只比西蒙小不到一个月,但生得比西蒙要高大得多,而且长了头漂亮的金发和一张英俊的娃娃脸,是个典型的“帅哥”。加之他的嗓音又高又飘,唱起歌来学校里无人能及,因此他吸引了一大帮女生整天围着他转。西蒙特别羡慕加芬克尔,两人组成了一个二重唱小组,开始在学校和社区里演唱。五十年代中期摇滚乐兴起的时候,酉蒙也和同龄人一样迷上了这一新的音乐形式。摇滚乐的鼻祖DJ弗里德正好在纽约的一个电台主持一个市西蒙近水楼台先得月,自然成了弗里德的忠实听众。那时他的偶像是摇滚二人组“埃势利究乐队,因为他们的和声非常好听。
上一章曾提到,五十年代末期的纽约是名副其实的青少年偶像音乐的大本营、锡上驻满了各式各样的音乐出版公司,他们对新歌的需求量是巨大的。对于两个十几岁的少纸来还有什么比出名和金钱更有吸引力的呢?他们开始写歌,并经常坐地铁去布里尔大楼里挨家户地去卖。那些出版公司对于他们这样的少年通常是来者不拒的,老板们经常让这些毛遂自着者们当场演唱,好听的话就立刻拍板买下来。一开始他们的歌总是卖不出去,直到19531年他们写出了一首名叫《嗨!小女生》( Hey Schoolgirl)的歌曲,并受到同学们的欢迎。西蒙认为这首歌得一搏,便自己掏钱去录音棚录了首小样,果然被一家公司买了下来。结果这首歌打入了排行的第54名,两人还被邀请在“美国音乐台”节目上演唱。小哥俩成歌星了!不过,他们用了假名西蒙改称杰里(Jemy),加芬克尔变成了汤姆(Tom)。在当年的美国流行音乐界,改名是很通行的种作法。他们之所以改名作“汤姆和杰里”,完全是因为他们的犹太背景。美国当时还处在一个反犹太的时期,他们要是把自己叫做“西蒙和加芬克尔”,唱片是肯定卖不出去的
也许是改名的缘故吧,“汤姆和杰里”的这张单曲唱片当年一共卖了十万张,西蒙用赚来的钱买了一辆红色的敞篷车。虽然不久车子就出了故障,把引擎烧坏了,但这辆车让西蒙切实感受到°落¥4一脂不韦目工出是蒂显和丫雅y到即顶当
可是,加芬克尔并不这么想。中学毕业后,加芬克尔决定去哥伦比亚大学读书,他选择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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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扩课去“锡锅街”找活干。会弹吉他的西蒙很容易地在许多小录音棚里找到了给人弹吉他伴奏
的工作,借此机会他接触了大量录音室设备,很快就成了一名精通录音室技术的棚虫,为他日后
的成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西蒙还耳濡目染,了解了许多唱片界商业运作的秘密。他
快就发现唱片业真正赚钱的方法不是靠技术,而是靠歌曲版税这期间他写了许多不值一提
的口水歌,如《我愿是你嘴唇边的口红》( I'd Like To Be The Lipstick On Your Lips)等专门赚青少
年钱的爱情歌曲。已在布里尔大楼里混出点名堂的卡罗·克莱因和他是大学校友,两人因此成了
朋友。西蒙后来回忆说他当时还认为有个大学文凭是件重要的事,所以当克菜因决定休学去当
职业歌曲作者时,西蒙还拼命劝过他。幸好他没听西蒙的话,因为退学后的克莱因一口气写了十
几首热门歌曲!
但是,如果西蒙当时跟克莱因一起留在“锡锅街”创业的话,他也许就没有后来的成功了。他
继续留在了学校里,过着半工半读的生活。不久,西蒙就发现一种以纽约格林尼治村为中心的新
音乐正在大学生中间兴起。民歌,而不是摇滚乐,才是流行音乐的未来。意识到这一点后,他便经
这首先知般的作品是西蒙写的最出色的歌曲,也是流行音乐史上最伟大的作品之一。这首
有看很浓的纽约的影子,我们可以想象那个年轻而又多愁善感的西蒙在一个个阴冷的雨夜独
-人走在繁华的纽约街道上,周围的霓虹灯耀眼地闪烁,可西蒙却看不到光明;耳边是嘈杂的
车水马龙,可西蒙却听不到一点有意义的声音;街道上水远是人山人海,可西蒙却总是觉得自己
个局外人。纽约表面上的繁华和现代文明对机器的崇拜让生活在这个城市里的人们间隔越来
人与人之间越来越缺乏沟通。世界上充满了谎言,只有面对那些墙上的涂鸦,西蒙才能看
事实的真相:表面的繁华掩饰不住本质的虚弱,就像那粉饰太平的莺歌燕舞,其本质只不过是
一片空洞无物的寂静。这首歌虽然完成于三十多年前的纽约,但看看今天的现实世界,我们会无
地发现她仍然是这个时代最好的见证。
西蒙完成此歌后,只有加芬克尔等少数人听出了这美妙的旋律背后所蕴涵的深刻意义,哥
论比亚公司里的许多人却都很不以为然,西蒙感到了很大的压力。为了寻找灵感,他决定去英国
果一段时间。六十年代初期的英国是美国民歌手们的一个好去处,一个原因自然是因为英国人
喜欢美国民歌。另一个原因则是因为伊万,麦科尔为民歌俱乐部定下的规矩。因为英国本地的歌
不能唱美国民歌了,英国歌迷和民歌俱乐部对美国民歌手的需求量自然随之激增,许多美国
歌手都曾被吸引去英国淘金。西蒙也被英国民歌市场的巨大潜力吸引了,在一个朋友的安排下
t于1964年4月11日来到了英国伦敦。一下飞机,他便来到了一家民歌俱乐部登台演唱,并结
了那次演唱会的临时售票员凯西( Kathy),两人迅速堕入爱河。
西蒙在英国的日子是很愉快的。他是美国人,又有着很不错的嗓子和吉他技巧,因此西蒙在
夷国的民歌俱乐部圈子里很受欢迎,出场费挣得比英国本地的民歌好手还要高,足以让年轻的
图不愁吃喝了。他很快和英国一批民歌高手结成了好朋友,并从他们那里学会了很多英国风
的民歌。
不久,急着想出版新民歌专辑的哥伦比亚公司把西蒙召回了美国,他带回了一首新写的歌
知星期三凌晨三点)( Wednesday Morning3A.M)制作人威尔逊为西蒙和加芬克尔找了位很有
水平的录音师罗伊,海立( Roy Halee),进棚录制了两人的第一张同名专辑。专辑里只收录了五
西蒙创作的歌曲,伴奏也以西蒙的吉他为主。专辑出版后销量奇差,大概只卖出去了几千张。
专辑封面上是穿着西服的西蒙和加芬克尔,他们表情极不自然地站在满是涂鸦的纽约地铁
车里。这张照片很好地反映了他们两人当时的处境。那时流行音乐市场还是青少年的天下,而
歌市场都被那些衣着俭朴,歌声淳朴的“真正的”民歌手所占领了,像“金斯敦三重唱”那样的
形干净的民歌已经过时了。西蒙和加芬克尔仍然想走这类路线,自然是吃力不讨好。
为了扩大影响,哥伦比亚公司特意安排两人去“民歌城”演唱,他俩特意邀请了许多自己的
朋友米看演出,气氛自然相当热烈。迪伦和《纽约时报》乐评人谢尔顿也在场,据谢尔顿回忆,那
天晚上他和迪伦先是在别处喝了许多酒,去“民歌城”时两人都有些醉醺醺的,因此他们只顾自
己说笑,一点也没注意台上的演唱。一直很注意迪伦反应的西蒙十分生气,认为迪伦故意怠慢
,从此便与迪伦结下了冤仇。说实话,即使那天迪伦认真听,他也不太会对这两个毛头小伙子
留下什么好印象。两人学生式的打扮和干净清纯的唱腔根本与格林尼治村的传统格格不入。后
来两人在其他咖啡馆里的演唱就远没有第一次那么成功,有很多场简直就是灾难,还是谢尔顿
对两人的评价点中了要害:“西蒙和加芬克尔”的风格属于组约“上城区”的所谓“城市之声”,而
美国民歌界流行的是百分之百来自农村的乡野之音,两者合不到一起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