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范县(今莘县古城)、观城县、朝城县三县地图
莘县观城镇为史上古县,自汉初建县至1953年建制结束,历时二千一百余年,至今,观城旧城墙遗迹仍较为明显。
《尚书·禹贡》《职方》言观城古为“兖州之域”,夏时为观国,为斟灌故地,周时为卫国。故清·顾祖禹所编《读史方舆纪要》云:“观,古国,太康弟所封,或谓之斟灌。”《国语》亦云此地为“帝启子太康第五弟所封”。文中“太康弟”即夏开国君主禹之第五子武观,因观城是武观的封地,故以“观”名之。又因此处后为周后裔卫公姬常的封地,所以《左传》有“夏有观扈,夏后启五庶俱封于卫,是为五观”之说,即此地后为卫地。而对于“五观”, 汉·王符所撰《潜夫论》及《水经》则进一步解释说:“兄弟五人,是为五观。”南宋·罗泌所撰《路史》亦云:“夏启五庶皆封于卫,是为五观。”
“夏启十一年,放王季子武观于西河。十五年,武观以西河叛,彭伯寿帅师征西河,武观来归。注云:……五观国,今顿丘卫国县也。”(《竹书纪年》)因武观叛乱,所以汉初于此建县时便定县名为“畔观”(“畔”者,“叛”也)。《山东通志》云:“畔观即古斟灌,汉置县,属东郡。”至新莽时,因王莽是篡位建国,便忌讳“畔”字,于是更县名为“观治”。《明史·地理志》“东郡·畔观”下注即云:“莽曰‘观治’。”东汉时又因此处是周后裔卫公姬常的封地而改为“卫公国”,亦称“卫县”、“卫国县”。隋开皇六年(586年)始称观城县,之后虽废置无常,但“观城”一名屡为后世沿用。直至1953年,观城县与朝城县再次合并为观朝县,观城为县的历史方告结束。
因观城夏时为观国,为斟灌故地,故《山东通志》与《曹州府志》皆曰:“古为灌国,亦作‘观’。”又因“灌”“罐”形似,“观”“罐”同音,于是便有人指“观”为“罐”。“罐”者,器具也,当完好方可盛物,于观城亦然。清道光十八年(1838年)《山东观城县志》载:“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丙戌元旦,有风从西北来,及碑(指县治东南隅真常宫碑,高丈余),碑仆。其夏大水,曹、兖、东昌皆灾。”据说在此之前即有“倒了碑,砸了观,淹了九州十八县”之谣,后果应验,人们便越发相信“观”之为“罐”了,所以观城旧城便无北门,以消无妄之灾。当然此风水说虽不足为信,但因城北地势较高,雨水皆向南汇入黑龙潭,为防北门进水而不留北门还是有充分理由的。
【作者简介】 冯庆元,莘县政协文史工作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