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绿茶 茶语微笑
所有的相聚都是久别重逢。
虽然是三十多年后的再见,但是,每个同学都是一眼就认得出来,还有旧日模样,还是很亲切,仿佛分别只是在昨天。
最大的不同是,当年同学时,男生女生鲜少说话,现在的我们则拿当年自己的拘谨保守开玩笑了。谁喜欢过谁都能坦然说出来,再没有了当年的心中百转千回面上波澜不兴。
一瓶白酒,一瓶红酒,是最好的话语催化剂,话题一个接着一个。
讲到当年班上比较调皮捣蛋的同学,其中有一个叫JM的同学,有一次学校搞庆典,打鼓的人是他,结果他奋力一击,竟然把鼓给打破了。
我早忘了这件事,现在听她们一讲,隐约记起来似乎确有其事。想当时情境,真的是够戏剧性的。所以,大家笑成一团。
JM你知道吧。JQ问我,我们小学时候的同学,就是脖子上的皮肤总是黑黑的像鱼鳞一样的。
我立刻就想起那个同学来,因为这个特征很明显。
坐在我旁边的ER说,唉呀,不要提他,就是这个同学影响了我的职业选择。
哦,怎么回事?我问她。
她说,这个伢蛮调皮捣蛋,经常欺负我们的英语老师,你还记得吧,何老师,个了小小的,样子还像个学生,这个JM就老是在班上故意顶撞何老师,不听话得很,常常把何老师急得面红耳赤,我当时看到了心里就想,我也是个小个子,看来这小个子老师容易被学生欺负,太可怕了,将来我不能当老师,所以后来就考了卫校。
其实,她说,我自己是喜欢师范的,如果是当老师肯定会是一个好老师。
之前我们俩在单独聊天时说到各自的职业时,她确实讲过自己其实想当老师的,但当年中考却报了卫校。我当时没有问原因,没想到在这会儿,因为聊到班上的那位调皮鬼而道出了背后真正的原因。
而这一切,那个叫JM的同学是肯定不知道的。他好像读完初一就辍学回乡务农了。虽然他和我是邻村,但我回乡多次也没有遇到过他。
但是有意思的是,当我们结束聚会,SH开车送我回家,在过了那个桥,迎面遇到一个骑着摩托车的人,SH停下车,说,你看,这不就是JM吗?
我一看,果然就是我的那个小学同学,记忆中他长得很单薄,人到中年的他则有着庄稼汉的粗犷结实,我特意看了他的脸和脖子,原来黑黑的鱼鳞一样的皮肤已经变得光滑,晒成高原红,他笑笑地看着我们。
SH问他,JM,你还认识我吗?
他笑着说,报出了SH的名字。
她呢?
他说,当然认识。然后他笑着说出我的名字。
我也笑,是的,当然认识。
因为我要赶着回家,因为狭路相逢要避让后面的车,我们就跟他挥手道再见,我甚至都来不及告诉他就在一个小时前,ER讲的那段话——正是因为他,她改变了自己的职业选择。
曾经有一个同学会因为自己的调皮捣蛋之言行而改变了她的职业选择,这也是JM自己绝对没有想到的吧,个体的影响力,看似微妙,却又切切实实地存在,只是很多时候他不知道而已。就像亚马逊河流域一只蝴蝶翅膀的颤动引发了两周后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一场风卷风,而蝴蝶是不会知道的一样。
所以,我也更坚定了自己的信念,在当下,在未来,用自己的言行做一个种莲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