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单一个玉米棒,里面能储存这么多的信息,能引发出那么丰富的事态人情,看来只有人类生活中最富想象力的作家才能有所为如果把《玉米人》中的故事链抽出来,与附丽在故事之上的神话传说、风土人情、奇思怪想、梦呓幻觉、恐怖神秘等剥离出来,那么这个故事就没有多少看头了。小说的价值就在于那些附丽部分,在于那些民族性的东西,在于异域风情所给予的审美感。这部小说的故事骨架可以三笔两画地勾勒出来:以把玉米奉为神灵的印第安人与把玉米仅仅当作商品随意买卖的拉迪诺人(西班牙和当地土著人的混血种人)发生了冲突,一方是印第安人的酋长加斯巴尔·伊龙领导的地方武装,另一方为查洛·戈多伊上校为首的骑警队,两方较量,结果,免不了印第安人失败,酋长遇害,但最后以上校为代表的骑警队被巫师打败,也“不得好死。
故事的骨架可以随意勾勒,但附丽在故事之上的异域气息并不是那么容易描述的,因为她像漫山遍野的玉米那样具有内涵、具有神力。当一个读者从来没有听说过玉米与人也会有这种特殊的关系时,看到小说的描述,一定会很激动:“种地吃饭是人类的天职,人本来就是玉米做的。可是,种地做买卖,只会让玉米做成的人遭受饥荒。粮站’的红招牌是不会在玉米地上扎根的。那些男女老少虽然种下密密麻麻的玉米,也不会在一处地方定居下来。土地耗得没劲了,他们就会背起玉米,远走他乡,直到他们自己也像枯黄的玉米一样倒在肥沃的田野里。”
这是描述了玉米和人的根本关系,不仅如此,人的习性与各种状态都与玉米紧密相连。雷伊诺萨梦见马丘洪骑着骏马,从烈焰腾腾的山顶上奔驰而下,马背上驮着装甜水和甜玉米饼的驮筐;马丘洪的父亲托马斯习惯把玉米叶当烟卷,那个被下跑的巴勃罗皮里尔呲着满口像烤黄的嫩玉米粒一样的黄板牙;人们只有看见玉米吐芽,才会欢欣鼓舞;不管收成好不好,这儿的土地适不适宜种玉米印第安人都非要种植,他们把玉米看做生命;托马斯思子心切,在玉米地里放火自焚,等等。通过以上的有关玉米与人的关系的简要陈列,可以看出,在阿斯图里亚斯笔下,玉米对危地马拉人来说不仅是一种生命象征,更是一种灵异的符号,这种符号给予了作家许多魔幻的感受,使得他的描述充满了许多奇崛的色彩。在篝火旁劳动的妇女,一块儿数脸上有多少黑痣,天上有多少星星;加斯巴尔的眼睛一到夜间就变成火眼金睛,看起暗处的东西来,比山猫还锐利;加斯巴尔那双半开半闭的眼缝间飞出几只蝴蝶那是眼泪;
女人的乳头和着了雨的田野颜色相同。田野和乳头一样也是暗褐色,和充满乳汁的乳头一样湿润润的。这些图像,皆体现了灵异的色彩,增加了小说的神秘性、梦幻性,而且这些灵异色彩与生命的存在与消亡息息相关。虽然加斯巴尔死了,但他的灵魂始终存在,会通过各种方式来报复打击敌人,戈多伊上校被神秘地处死在腾夫拉德罗谷;骑兵夜间被月光下松树树干的阴影骚扰,这些阴影一条条地扑打在他们脸上,使得他们阵慌乱,如临大敌;库兰德罗和七戒梅花鹿是一个东西,打死了鹿,库兰德罗也倒下来了,原来他就是梅花鹿。
《玉米人》以强烈的地域色彩、丰富的文学描绘跻身于世界名著之林。小说的成功表明了作家立足于本土的重要性,立足本土也是获得成功的法宝。丰富的生活细节以及魔幻的表现手法,使得这部小说充满了极强的艺术感染力,这些附丽在故事之上的灵异色彩很大程度上形成了小说的生命。
摘自《月亮下的蛋》
作者: 若隐\程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