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绿茶 茶语微笑
前天写了参加读书会年会偷菜挖野菜的情节,我的小学同学看到了,在下面留言,一看就是庄户人家的女儿,我顿时大笑。
庄户人家的女儿,我喜欢这个称谓。
曾然一度为自己生于农村而自卑,不是因为学习成绩,也不是因为长相,而是因为气质。
一个人的出生给他最大的影响在于气质。
当年到了初中、高中,同学由清一色的农家子弟变为各种家庭背景的孩子,他们的父母有的供职政府机关,有的经商,有的是老师,有的是医生,有的是工人,生活相对优裕,穿着打扮、谈吐礼仪以及眼界,和出生在农村的孩子略有不同。
关于这一点,很多人有共鸣。
我的朋友娟生于书香门弟,母亲是老师,父亲是作家,她很优秀,一向自信满满,从不怯场。但有一天她告诉我,她初中阶段最为自卑,我问为什么。她说当时她刚刚随母亲从农村小学来到镇上中学,发现镇上的孩子好洋气,自己的内心就蜷缩了起来,好久之后,才又伸展开来,花枝招展。
我当时笑,原来人同此心。
城里小孩和农村小孩的差别很多,我喜欢看细节。
失联多年后,我和我的初中同学在网上相聚,有一天听城里的同学讲,当年春暖花开时,她和好友翘课跑到田野里采摘苕子花,玩得不亦乐乎,结果返校后被老师罚站。
我笑,她们都是城里小孩,所以视苕子花为绝色。那时候,我每天中午都要走六七里地穿过田野回家吃饭,春天,路的两边是苕子花的花海,它们是很美,但于我,绝没有这样的大的吸引力,以致于要翘课摘花。
但是,当她们谈论看到的好书、杂志、电视节目,以及父母出差回来带给她们的礼物时,我会心生羡慕。
上高中之前,我连县域都没有去过。如果不是读初中,没事也不会到镇上来,那时候,当一辆汽车从公路上开过,也会注目良久,因为,真的稀缺。
那时的我一放假就得跟着爸妈下地干活,插秧、割稻、捡棉花,还有很多别的农活,但凡力所能及,一定得帮着去做。而田野给了我最好的关于万物成长,关于四季轮回,关于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关于天道有常以及顺其自然的教育。
这是一本摊开的大书,但要读到精髓,需得身体力行。
而我,在父母的带领下,粗略地读了一些,懂了一些,但是浅尝辄止。
那时的我,在备感农事的苦累之余,被告知,在这田野的尽头,在远方,在一个叫城市的地方,有不一样的生活,我很向往。而我能去的途径,只有一条,读书。
终于有一天,我到了那里,并且在此间生活近三十年。
我的孩子生于斯,长于斯,她和我有着不一样的童年、少年,她的身上有我当年羡慕的那些生于城镇的孩子身上相近的气质,现在,青葱之年的她,如同当年的我一样,对外面的世界也有向往,她的目光所及,是更远的远方。
她想过和我不一样的生活。
在家里,我们好时如同姐妹,分享生活之种种。但每当为某事起争议时,就是母女,年龄、生活经历的不同,在此时突显出来。最大的区别,体现在日常生活中,大概是对新事物的接受度,以及对旧物的态度。她拥抱一切的新奇美,觉得对生活质量的追求就是不能将就,用得不好的东西,弃而换之。而我留恋旧物的温度与手泽,惜物,克己,觉得一切都好。
卫生间的马桶,我说还能用啊。她说,不,排水不畅,要换。
厨间的煤气灶,点火器坏了,我买了有柄的打火器,也用得很好啊。她说,不行,要换。
冬天,我觉得就应该冷一点啊,不然怎么叫冬天呢。我告诉她,当年我的外婆告诉我一句话,不冷不热,五谷不得。人受点冷,更健康。她说,那是种庄稼,我们是人,生活在城市里,不然人家发明空调干嘛。于是,取暖器几乎24小时开着。
淘汰的电话,我舍不得扔,至少是一份纪念吧。她说,留着占地儿。
……
每每遇此,争执一番后,我就只好自嘲,好吧好吧,你是城里老鼠,你老妈我是乡下老鼠,我知道你说的有道理,但你也要尊重一下乡下老鼠的感受好吗?
她小时候的童话书里,有一则《城里老鼠和乡下老鼠》的童话,基本上我觉得几乎可以代表城乡生活差异的全部,真的就是两种气质的冲撞。
当我这样讲时,她就撇撇嘴,不再那么激动。我也笑了,但是,我知道,只是暂时的,未来某一时刻,我们还会就此争论,而且,往往是她赢我输。因为这是趋势。
但是,如果她不是生在城市,如果她像我一样,从小在农村长大,看田野的四季变化,沐风栉雨,知农事之艰辛,知菜蔬米粮来之不易,自然也知惜物,且心心念念。
要说到一个人的出生地对其人生的影响,我脑海里跳出来的是自史蒂芬金的小说改编的电影《香水》,那个出生在鱼档的孩子,当他从母亲的子宫直接掉落在鱼档下,堆积的鱼鳞鱼内脏用腥臭拥抱了他,让嗅觉成为他全身第一个被激活的器官,让他对气味的敏感超出常人,他成为调香师,疯狂地爱上了少女身上的香味,他用各种方式收集少女的体香,制成迷幻香水。
奇特但也有其合理性的构思,揭示了命运之吊诡,格雷诺耶最后被行刑的地方,正是当年他出生时的那个菜场,正所谓命运开始的地方,也是命运结束的地方,或者换一句话,在我的开始,也是我的结束。
这几天,高晓松成为哈佛大学研究员的消息传开。有人调侃,哈佛史上脸最大的研究员来了。其实,除了脸大,高晓松的家世优越,他的父母都是清华教授。外公外婆是顶级科学家,外公张维创办了深圳大学,外婆陆士嘉是钱学森的师姑。他从小在清华园长大,可谓含着金钥匙出生,有资本恣意过一生。当大多数人都在为生存,为温饱,为房子和车子而奋斗时,人家早已视之为浮云,他追求的是远方和诗意。
他坦言自己“每当生活里不知道想要什么时,就先想想自己不想要什么。上清华,再去国外读博,然后成为科学家,这不是我想要的的生活,所以我决定退学。”
现在,日臻成熟的他,在经历了酒驾服刑,推出了多档收视率超高的谈话节目后,他说自己想要成为一个知识分子,能到哈佛这样的顶尖级大学做研究员,也是得偿所愿。
从某种程度上讲,他回归到父母辈的学院派人生轨迹,当然,此前的他不曾苟且,去过很多的远方。
每一个天才都有自己的活法,平凡的我会将之当电影看。
回到我自己,一个庄户人家的女儿。我的日常是什么呢?
用心地写文章,用心地做调解,做咨询,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助人且自助,过得开心,是对人对己最大的善与慈悲。
比如,就在周六的读书会年会,回家的时候,我带回的除了萝卜和野菜,还有打包的烤羊。
当时本来只想带两根啃过的羊腿回家给嘟屁啃的,还预约了沈嘉柯手持的那根羊腿。但后来发现,我们这一桌的战斗力有限,12位客人,只有三位男士,而且还有两位女士吃素,大家分食了四只腿半片身子,还剩下好大一片,我就把它用锡纸一裹,装在塑料袋里打包回家了。
那天的菜偏荤,油重,所以剩下好多。在我的鼓动下,坐我旁边的那位在我和阳光的带动下剜了婆婆丁的女士,决定把粉蒸肉打包。我们桌上的这一碗都基本上没有动过,隔壁桌的也一样,就这样扔掉太可惜了,她一并端过来。她说,刚好明天去我弟弟家,弟弟爱吃这个,给他带过去。
真的挺好。
那天的鱼也剩好多,两盘鱼都是吃了鱼肚子上的几筷子,就剩在那里了。其实,我应该劝沈嘉柯也打个包的,他家的网红猫咪成天吃鸡肉,换换口味多好,猫是天生爱吃鱼的啊。
回到家,我笑着讲给女儿,她也笑着听。
在我身边长大,她已通过我的言行知道且认可,打包这种在别人看来挺LOWER的行为,于我其实相反,做了更释然,能减少内心的不安与罪感。
这,也应证了我同学的评价,一看就是庄户人家的女儿。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