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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就要执行 才可保住

文章类(审核:佚名 原作:佚名)  投稿:佚名2021-05-12 22:10
有法就要执行 才可保住法治

《星岛日报》5月12日发表题为“有法就要执行 才可保住法治”的评论文章,全文内容如下:

警务处处长邓炳强昨天说,自反修例事件以来,共有逾万人被捕,已完成司法程序的一千二百多人中,约八成须承担法律后果,显示大部分都罪成受惩。在这场空前动乱中,竟有成千上万的人走上违法歧路,实在令人触目惊心。痛定思痛吸取的最大教训是,有法律就必须严格执行,如果宽容松懈,违法便会成为常态,最后令法治的堤围崩溃。最近社会虽稍趋平静,但仍有团体继续鼓吹违法达义的歪论,不断试探执法者的态度,当局必须严守依法办事原则,不能让火头重燃。

过往倾向宽容 开违法魔盒

回望过去的惨痛往事,在占中之前的一段长时间里,当局对激进分子的违法行为,不论发生在街头或议会内,多倾向宽松,能忍让就忍让,而法庭也甚少重罚。原因是社会激进浪潮高涨,反对势力“声大夹恶”,当局不想使用铁腕引发冲突,招来巨大压力,所以宁愿退让一步,以化解矛盾。

此外,政治组织擅于操弄舆论,将反对声音无限扩大,当局担心出重手被批评为压制自由,于是处处“扮好人”,对方的胆便更壮,更加肆无忌惮,把法律视为无物。

占中与占旺结束后,除了少数人外,大部分组织者与参与者并未受到法律制裁,直至反修例事件,一些声称“和平”的集会虽不获批准,仍然照样举行,许多人觉得参与无后果,遂蜂拥上街。

当潘多拉魔盒打开,违法活动便迸发出来,法治的堤围受到巨大冲击,更严重的暴力破坏如洪水般泛滥,最后造成极大灾祸。事情的发展,完全证明了社会心理学的破窗理论,当砸烂第一面窗的行为不被严厉制止,便会有更多人砸窗,而且愈砸愈猖狂,最后整条街的窗都给打烂。

经过这场惊天动乱后,执法与司法机构已由宽容转为严厉,只要有人触犯法律,不论其有何背景,有多大名气,一样依法拘捕起诉,而不少法官也都根据法律原则判决,并在判词中申明对犯法者不会姑息。

不容公然犯法 当局须坚定

例如早前黄之锋等被控去年参与六四非法集会,辩方指晚会和平,被告没煽惑暴力,法官陈广池就严词反驳指,集会未经批准,当时社会极动荡,有不法之徒意图挑起暴力事端,被告当日公然犯法,明显有预谋,必须受法律制裁。

这段说话同样适用于日后举行的违法集会。近日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就表示,即使当局“红线”不断飘移,六四当日坚持会有悼念活动,按陈广池法官所言,如果当局不批准六四悼念集会,参与便是“公然犯法”,相信当局必然不会容许活动进行。

严正执法不但保住法治,也避免更多人堕入法网,沦为受害者,当局对此应坚定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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