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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车牌打伞、用木板遮挡,两男子耍小

文章类(审核:佚名 原作:佚名)  投稿:佚名2021-05-13 06:03
给车牌打伞、用木板遮挡,两男子耍小聪明付出大代价

极目新闻记者 叶文波

通讯员 崔彦伟 黄一燕

给车牌打伞、用木板遮挡……武汉两名驾驶员为躲避电子眼抓拍违停,想出“妙招”遮挡号牌,5月11日,武汉洪山交警连续查处两起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

5月11日下午1时许,洪山区公安分局交通大队二中队指挥室通过视频巡查发现,一辆银灰色面包车在珞狮南路珞桂路路口违停,车辆的前号牌被一把黑色雨伞遮住。指挥室民警调取视频监控回放违法经过,并通知附近巡逻民警前往现场查处。

民警任桃明到达现场,立即对该车拍照取证,并找到驾驶车辆的杨某。杨某拒不承认故意遮挡号牌,声称“害怕下雨淋湿车牌”的荒唐理由,直到民警出示监控视频,他才承认。

杨某交代,他在附近商铺做生意,为了装卸货物将车停在路边,为躲避电子眼抓拍,想到了用雨伞遮挡号牌的办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员杨某违停、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记12分、罚款300元的处罚。

然而,就在民警刚离开不久,指挥室通过视频巡查该路口时,又发现一辆面包车违停且故意遮挡号牌。民警通过视频监控看到,驾驶员将车辆停在路边,立即下车用身体挡住车辆前号牌,并示意同车人员找来一块木板遮住车牌,觉得木板太小,没有将车牌遮挡严实,又找来一块大木板靠在车前。指挥室迅速安排警力赶去,当场查获违法车辆及驾驶员刘某,并依法对其违停、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武汉洪山交警提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或者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为了逃避电子警察抓拍违停而对号牌动歪心思,面临一次扣光12分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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