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去年提出行政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
中新网2月23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春雷23日通报称,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共提出行政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80件,同比上升59%;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000余件,同比上升115%;对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检察建议2.5万余件,同比上升93%。
23日,最高检举行“加强行政检察监督 促进案结事了政和”新闻发布会。
自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了“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谈及专项活动的总体成效,杨春雷指出,行政争议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与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发生的争议。解决行政争议,事关“官民和谐”,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实践中,有些行政争议长期得不到实质性解决,不仅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也容易滋生社会戾气,影响社会稳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和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成果,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推动解决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难问题,为百姓求公道、为社会消戾气,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杨春雷称。
杨春雷指出,专项活动自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持续一年零二个月,“总的看,取得了积极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
杨春雷称,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推动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争议。全国检察机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坚持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聚焦行政诉讼程序空转等突出问题,综合运用监督纠正、促成和解、司法救助等方式,集中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揪心事。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6300余件,人民群众对行政检察的获得感明显提升。
二是推动健全行政争议化解制度机制。各级检察机关建立健全领导包案、上下联动、调查核实、公开听证、府检互动、检法衔接等工作机制。同时,着眼于诉源治理,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检察化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审判调解有效衔接,构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云南省昆明市检察院、法院和司法局联合成立“昆明市行政争议调解和解及检察监督中心”,建立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联动协同化解行政争议长效机制。
三是推动行政检察工作进一步做实。各级检察机关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牵引,践行新时代检察监督理念,促进办案与监督实现良性互动,行政裁判结果监督、审判违法行为监督、非诉执行监督工作全面加强。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共提出行政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80件,同比上升59%;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000余件,同比上升115%;对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检察建议2.5万余件,同比上升93%。同时,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发挥既监督公正司法又促进依法行政的“一手托两家”作用,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500余件。
杨春雷称,最高检党组对专项活动高度重视,张军检察长多次作出指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最高检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挂牌督办2批45件重大案件,对13个省份进行视频督导;疫情常态化后召开督办推进会,并对挂牌案件承办省份进行集中约谈,压实化解主体责任。编发12个典型案例,在检答网发布问题解答,对各地化解行政争议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指导。
面对战“疫”大考,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等五部门《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在方便人民群众、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前提下,充分运用云上办案、视频接待等方式积极履职,妥善化解群体性矛盾,依法保障基本民生,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服务复工复产。专项活动中,共化解涉民营企业行政争议390余件,最高检对11件涉民营企业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立足诉讼监督,以监督促进行政争议解决。检察机关坚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审查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和执行活动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依法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监督纠正错误裁判,促使行政争议在法治轨道上化解。
“同时,秉持‘穿透式监督’理念,对于法院裁判没有问题但行政行为不当、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向行政机关发送检察建议1300余件,促进依法履职,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杨春雷表示。
杨春雷指出,加强检察听证,促成以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助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的部署要求,全面了解当事人工作生活情况,对行政裁判和行政行为并无明显不当,但“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积极协调司法救助,司法救助后仍存在实际困难的,商请有关部门帮助解决,用真心真情感化当事人,促使行政争议解决。专项活动期间共计开展司法救助190余件,发放救助金420余万元。
实行院领导包案,压实化解行政争议责任。一些行政争议法律关系错综复杂,持续多年,是难啃的“硬骨头”。各级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制度,直接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身体力行化解行政争议,协调解决化解中的难题。